摘要:3月14日,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即将实施之际,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洛阳中院”)联合多部门,发布全市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旨在强化公众护绿意识,以法治力量筑牢古树保护屏障。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吉小平 通讯员 马琳
3月14日,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即将实施之际,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洛阳中院”)联合多部门,发布全市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旨在强化公众护绿意识,以法治力量筑牢古树保护屏障。
在汝阳县城关镇张河社区下石庙村,有一株700余年皂荚古树,树高13.5米,冠幅20米,被评为“洛阳十大最美古树”,兼具历史、文化与生态价值。当日,在人大代表见证下,工作人员发布《古树司法保护令》,设立司法守护人,构建“执法+司法+代表”协同保护机制。法院干警还向现场群众宣讲《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增强百姓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洛阳法院工作人员在现场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此外,洛阳中院还联动汝阳、洛宁等四县法院及林业部门召开“云端护绿”联席会议,共商保护新路径。会议深入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禁止性条款及违法责任,建立协作机制、司法台账、线索移送等制度,推动形成“行政监管+司法联动”双轨保护模式。
“古树的年轮刻录着生态文明,守护它们即是守护未来。”洛阳中院环境资源庭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全市法院将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构建“行政监管、司法利剑、社会共治”多元保护格局,让千年古树继续见证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的传承与繁荣。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