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启动对赖清德的缺席审判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14 19:06 3

摘要:2025年3月13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赖清德再度宣扬两岸“互不隶属”的分裂谬论,妄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极力渲染“大陆威胁”,将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并抛出所谓“因应五方面威胁”的“17项策略”,“台独”立场之顽固、挑衅对抗之猖

据报道,2025年3月13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赖清德再度宣扬两岸“互不隶属”的分裂谬论,妄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极力渲染“大陆威胁”,将大陆界定为“境外敌对势力”,并抛出所谓“因应五方面威胁”的“17项策略”,“台独”立场之顽固、挑衅对抗之猖狂,再度证明其人是不折不扣的“两岸和平破坏者”“台海危机制造者”。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赖清德就是一个“台独”顽固分子。祖国大陆有关方面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24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尽快启动对赖清德的缺席审判。

如所周知,《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规定,“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赖清德公开妄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并抛出所谓“因应五方面威胁”的“17项策略”,可以说其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已证据确凿,可以适用相关法律,对其进行缺席审判。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第17条规定,“对于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赖清德这样一个“台独”顽固分子及时进行缺席审判,是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的。

因此,本文建议,可根据相关规定,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赖清德为需要进行缺席审判的“台独”’顽固分子,然后根据“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规定,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福建省内的一个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赖清德开庭缺席审判。同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关部门可以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赖清德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建议由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负责缺席审判赖清德的福建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上发布对赖清德进行审判的“传票和起诉书副本”,要求被告人自行查阅,也可以委托在台的有关人员代为送达。然后,根据“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的规定,对其开庭审判;在福建省某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直播开庭审判“台独”顽固分子赖清德的时候,希望身在台湾岛内的赖清德,能够自觉收看电视直播。

事实上,“台独”顽固分子赖清德已经嚣张到了极点,他一方面卖台求荣,另一方面在岛内变本加厉制造“绿色恐怖”,打压岛内政治异己,煽动“反中抗中”,强推两岸“脱钩断链”,不惜“恶化”岛内社会,把台湾老百姓绑上“台独”战车,已经把台湾推向兵凶战危险境。对其进行缺席审判,促其认罪悔罪,必将有利于缓和两岸紧张局势,有利于争取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赖清德虽然自己数典忘祖、背叛祖国人民,但毕竟仍然是一个“台湾同胞”、一个“炎黄子孙”,毕竟赖清德还不敢明确公开宣布“台独”,祖国大陆仍然可以展现善意,对其进行最后的挽救。

来源:料在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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