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5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来到汕头融媒集团,参加由市直属机关工委和汕头融媒集团联合举办的《民声热线•回音壁》广播直播节目,回应市民咨询的问题。
原创 汕头电台 汕头电台
民声热线
Min Sheng Re Xian
2025年3月5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来到汕头融媒集团,参加由市直属机关工委和汕头融媒集团联合举办的《民声热线•回音壁》广播直播节目,回应市民咨询的问题。
2025年
回音壁
对于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以及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橄榄台”客户端、“汕头民声热线”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收到的问题,相关领导在本期《回音壁》中是这样解答的☟☟
1.我的亲戚在澄海承包了两百多亩水稻。听说有“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的财政专项补贴,该如何申请?
【答复】根据2024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选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您这边可以对照文件要求,在每年申报的时间点,向区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和核实,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厅分配推荐数量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向省提交推荐材料。入围省级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给予资金扶持。
(一)标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1)人员稳定。
(2)制度规范。
(3)设施完善。
(4)规模适度。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以流转合同为准),正常年份年经营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5)质量安全。近三年无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6)服务带动。
(7)优先考虑标准 :①安全管理或品牌意识较强;②发展模式先进。
(二)标杆合作社认定标准:
(1)运营管理规范。
(2)服务成效显著。
(3)经营发展能力强:①规模经营效益明显。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 等方式开展规模经营,年经营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当年新成立的合作社不作此要求);②经营业绩稳步增长;③市场竞争力强。
(4)优先考虑标准:①品牌意识较强;②发展模式先进。
2.我是潮南区雷岭镇霞厝村农民,有的路段有老的路灯,有的没有,出行不便。但看到隔壁村双老村,政府有给他们装太阳能路灯,有利于晚上出行。我村能否也能通过装太阳能路灯解决晚上的出行问题?要如何申请?
【答复】随着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财政和社会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村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及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乡村建设,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特别是人居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乡村持续加快全面振兴。虽然各镇道、乡道路灯基本普及,但还有部分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还没有安装路灯,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解决群众这类急难愁盼问题,除了统筹财政资金进行支持解决外,从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支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老促会,从2022年持续推进关爱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发动爱心企业给予支持,按照“当地需求、自愿参与、争取政府支持”的原则,对接相关企业为各区县农村捐赠高杆太阳能光伏路灯。截至2024 年底,我市已直接接受捐赠路灯9374 盏。
如果村民看到个别路段有安装路灯的需求,可先向村委会提出建议,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争取社会力量给予最大支持。具体流程为:
村委会统计:村委会对涉及路段以及安装的数量进行统计。
镇级上报:村委会将统计结果报送给镇,镇汇总后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局。
区级协调: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区需求,与爱心企业协商捐赠以及安装事宜。
签订协议:需安装路灯的区、镇、村在与捐赠公司签订《太阳能路灯项目捐赠协议书》,与安装方签订《太阳能路灯安装协议》后就能进行施工。
费用说明:捐赠企业负责免费捐赠路灯(包括灯杆),具体光伏路灯运输费、安装费、仓储费、转运费、人工费由接受捐赠的相关区县、镇村自付。
3.本人在潮南承包了一块农田,目前沟渠被淤泥堵住,该块农田属于高标准农田。政府有没有财政清通的补贴帮助农夫解决清通问题?
【答复】 2019年以来,汕头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投入各级资金约1.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559万亩,落实农田管护资金722.52万元,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日常管护工作进行补助,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
您提到沟渠清淤的问题,属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内容,我们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出台的《汕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指引》明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承包经营者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实施主体,刚才您提到承包了一片农田,那么也就是说,您作为承包经营者,需要落实好这块高标准农田的日常管护,请您要主动地做好田间道路、沟渠等工程设施的管养维修。同时,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您要积极向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反映沟渠淤堵的情况,请他们组织落实沟渠清淤整修。
针对您提问的专项资金,情况是这样的:市农业农村局每年都有申请市财政资金下达给各区县用于补助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你们潮南区2024年还创新了高标准农田管护模式,利用市财政局下达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补助资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相关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提供对以上设施的财产保障、质量保障和管护保障。您反映的问题,我已经记录下来,过后我们会落实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和您联系,并协助解决。
4.前段时间看到汕头市有上榜“广东省创新培优实践点”农业品牌目录,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答复】根据去年省农业农地厅发布的申报指引,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创新培优实践点须满足以下这几方面的条件:(一)属于在库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生产基地,积极参与县区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成效突出;(二)示范带动能力较强,能推动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和标准化分选供应;(三)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好、品质优,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并能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四)日常信息管理能力强,能由专人担任信息员开展上市季信息监测工作。
5.汕头开宠物用品店行情很好,我想开店卖宠物饲料,进货是用大包装的,再分开小包装进行出售。这种行为合规合法吗?
【答复】您的法制意识很强,值得点赞。我们也注意到这种情况,有一些电商,在宠物饲料经营过程中,为获得更高的收益,通过正规渠道买宠物饲料,然后分装成一小袋一小袋,贴上自己的标签,进行销售。这是明确禁止的。《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假如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了处罚事项,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 2000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去年12月份,我市一辖区就办理了一起拆包分装饲料经营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购买正规的鱼饲料大包装一袋,上面有饲料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信息,然后拆包装分装成500克一小袋的饲料,在抖音直播间进行销售。接到举报后,该辖区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在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和处罚。
6.如果在村里租用厂房,最长期限能有多少年?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按省、市部署要求,我们也积极推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涉及资产租赁的,可以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双方权益。
7.南澳渔民想造一艘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已经获批,现想对这个批文里的数据进行修改,可以吗?
【答复】该新造船如果还没有开始动工建造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修改批文。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除主机功率不得突破外,允许船长上下浮动不超过5%、总吨位上下浮动不超过10%。手续为:(1)重新提交新造渔船设计图纸审核;(2)申请人向区县海洋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同意后提交市级主管部门审批;(3)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修改后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交由申请人。
8.我从深圳到汕头来办休闲农场,这两年收益不错,现在想扩大规模,能不能申请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答复】近年来,省厅组织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培育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加快发展乡村美丽经济,每年11月左右(2024年暂未布置)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认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具体申报程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包括农家乐专业村、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合作社、休闲渔业、观光牧场等)在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认真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相关证照等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本县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择优向地级以上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并征求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后,择优报省农业农村厅。
示范点申报基本条件:包括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发展成长性好共6个方面。其中,示范点严禁出现违规建筑和占用耕地乱搭滥建现象。近三年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当年营业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8000人次以上,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
9. 我是汕头市澄海区居民,请问老房子改造有补贴吗?
【答复】经了解,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可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25年此项工作已开展申请审核,具体情况请向各级住建部门咨询。
10.如何提高农产品的销路?帮助农民致富增收?
【答复】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和各部门多渠道、多方式的协同努力下,我们紧扣市场脉搏,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农产品销售,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1)品牌赋能,提升产品价值。我们积极帮助农产品经营单位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粤字号”农业品牌等荣誉称号,通过品牌化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文化赋能,打响产业品牌。我们持续举办荔枝节、狮头鹅节等特色活动,以节为媒,结合非遗等文化元素,为农产品注入文化内涵,提升产业影响力。同时,加强与深圳市合作,推动我市36个产品通过“圳品”认证,助力汕头名特优农产品加速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3)拓展市场,优化销售渠道。一方面,组织农产品参加农交会、农博会等大型展销活动,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另一方面,在深圳海吉星设立汕头馆,目前已有18家代表性企业入驻,集中展示和销售汕头优质农产品,推动农产品销售。
(4)错峰上市,延长销售周期。我们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延长农产品的保鲜期和销售期,扩大销售范围,进一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总之,我们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引领,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多措并举推动农产品销售。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创新,为汕头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11.如果遇农产品滞销的情况,有哪些处理措施?
【答复】结合我局职能范围,主要回复网友田头农产品滞销相关情况,其它领域的农产品滞销情况可具体咨询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田头农产品滞销受多重因素影响,如产销信息不对称、物流运输受阻、种植结构失衡、品牌竞争力不足等。如果遇到田头农产品滞销的情况,我们将根据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商请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助力农户和企业纾困解难。针对上述情况可采取组织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形式促进农产品销售、建议有关部门研究打通物流堵点保障运输时效、引导滞销农产品企业对接农产品加工厂提升产品附加值、组织专家指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申报品牌荣誉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措施。另外,对捂货惜售、待价而沽等自主行为导致农产品堆积的情况,我们尊重市场规律不予干预;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导致农产品滞销的情况,我们将商请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12.没耕地可以申请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吗?如何申请?
【答复】低保户、五保户是由民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管理,建议咨询市民政局。对于贫困户申请的问题,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农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2021年至2025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过渡期,我省对原建档立卡的脱贫户和2019年摸查的边缘易致贫户进行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识别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纳入监测范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我省防止农村人口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60号),在过渡期我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按上一年省公布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1.5倍以下,即2025年将我省农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1610元以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同时,综合考虑申报监测对象家庭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一)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二)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三)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疗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四)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五)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根据上述相关政策,对是否有耕地没有明确要求。
符合条件的农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报监测对象:一是扫码申报。省厅已经设计了“一键报贫”二维码,现已落实各行政村粘贴在村委会便民服务窗口旁和村民小组公示公告栏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可直接扫码申报帮扶救助。二是委托申报。可委托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干部、乡镇干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格员、“双百”社工等代为申报,或在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代办申报。三是电话申报。可拨打12317热线电话,表明“我要报贫”。同时按热线客服访问内容,如实反映家庭困难情况进行申报。农村困难群众提出申请后,需配合村级进行家庭资产情况核实。经村级评议公示、 镇级初审、 县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认定。从发现风险线索到完成监测对象认定一般不超过 15 天。
13.目前乡村读书角,书店多不多?如何推进书香乡村建设?
【答复】阅读作为公共文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主要通过建设农家书屋等形式,充实乡村阅读服务设施,关于具体数量等相关情况,建议向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广旅体部门咨询。
14.现在对于原来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有哪些帮扶政策?
【答复】按照国家五年过渡期的部署和“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特别是稳定兜底救助类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巩固优化发展类政策,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支持措施。同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和落实帮扶措施。
具体的帮扶政策如下:
教育政策: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再实施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
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群众均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学前儿童1000元/学年、小学625元(住宿的1250元)/学年、初中750元(住宿的1500)/学年、普通高中2000元/学年。
医疗政策: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口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参照低保对象执行(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已稳定脱贫人口不纳入(2021年9月开始)居民医保资助参保范围。
2024年参保金额:380元/人,2025年400元/人。
民政低保政策:
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17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402元/人月。
全市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308元/人月。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1308元/人月。
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0元/月。
同时,各区县还结合实际给建档立卡脱贫户购买了“防贫保”,来进一步保障脱贫人口的利益。
15. 2月2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释放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推进汕头乡村全面振兴,我们从何处发力?
【答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在“十四五”收官之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对全年的“三农”工作作出了具有很强指导性和针对性的细化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真正见到成效。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的“三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各级党委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现代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村改革创新等重点领域取得了新进展,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汕头的“三农”工作与上级目标要求,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亟待我们下狠决心、下足功夫推动工作出新成效。
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下来推动汕头乡村全面振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守牢“三农”底线。要全力稳面积,稳产量,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深入推进撂荒地整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生产面积100万亩以上,产量45万吨以上,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要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全面落实每季度一监测工作机制,确保100%开展监测,100%落实全面“三保障”等政策,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二是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精心组织编制好农业农村发展“十五五”规划,谋划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资源、集聚产业、延伸链条,推进国家级狮头鹅产业园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发展深远海养殖。推进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一级开发主体扶持资金“补改投”试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一批省级标杆家庭农场、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济主体,提高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大力推进品牌创建,打响澄海狮头鹅、雷岭荔枝、汕头牛肉丸等特色农业品牌,新增一批“粤字号”农业品牌和全国名特优新产品。
三是着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成果,坚持把乡村绿化和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全力挖掘植绿空间,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以县域为整体推动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提高统一规划建设及管护能力水平。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镇村统筹,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典型村(社区)培育选树工作。
四是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引领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承包地经营权合理有序流转。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用好集体拥有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汕头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审批管理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水平。
16.今年是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初见成效的关键一年,我市如何继续答好环境综合整治这道优先题?
【答复】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下好人居环境整治这一“先手棋”,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效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下来,我们将会同市直各相关部门,久久为功,合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一是深入开展“三清三拆”,通过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清理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杂草杂物、积存垃圾、违章搭建、零散禽畜养殖、水面漂浮物,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等,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二是深化三大革命,从群众急需入手,在农村地区开展“清垃圾、治污水、改厕所”三大革命,巩固整治成效。目前,全市“一县一场”“一镇多站”“一村多点”的垃圾收运设施已建立,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近99%以上,实现一村一个以上公厕。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措施。全面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各区(县)每月固定一天在辖区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日”行动,发动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四是持续开展村庄美化绿化,在清理整治出来的村庄五边四旁上开展绿化植树,通过“美丽庭院”“四小园”等建设,带动村民一起提升村庄美化绿化水平。
17.我有一个树木的苗圃场,曾经用甲拌磷伴土,用于防治线虫、地老虎等地下害虫,效果不错,价格也不高。去年下半年开始,就买不到了,听农药店的人说,现在不能卖了,是全面禁止使用。我知道甲拌磷禁止蔬菜使用,但现在树木也不能用了,是不是有什么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答复】根据2022年农业农村部第536号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这4种农药就禁止销售和使用。
据刚才这位苗圃场的经营者反映,现在市面上未能购买到甲拌磷农药,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因为农药经营者要落实农业农村部第536号公告要求,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已定为禁用农药,自2024年9月1日起就禁止销售了,请广大农民群众不要购买。同时,如有发现有人销售的,或者在蔬菜上使用的,也请积极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18.我开了个农药店, 我们这边很多人种菜,我想进一点蔬菜种子来卖。但上次听来检查的执法人员说我们农药店不能卖种子,为什么?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人需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无证经营或经营假劣种子的,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您如果想销售蔬菜种子,需要单独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种子是一种特殊商品,经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对种子是否通过品种审定、品种登记,种子标签是否合格,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是否有授权、命名是否合规等内容进行把关,同时种子的销售档案还需要保存5年。由于种子质量直接与农户生产的产品质量和产量相关,因此,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无证销售行为也是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如需办理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了解相关情况,备齐所需资料,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蔬菜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区县就可以办理。同时,如有发现无证销售农作物种子的行为,也请各积极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19.我在潮南区承包了一片地用来种水稻,近来发现田间沟渠有淤堵的情况,大队干部说这片地是高标准农田,听说现在国家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没有专项资金可以支持我们来清淤?
【答复】 2019年以来,汕头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投入各级资金约1.2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559万亩,落实农田管护资金722.52万元,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日常管护工作进行补助,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
您提到沟渠清淤的问题,属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内容,我们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出台的《汕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指引》明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承包经营者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实施主体,刚才您提到承包了一片农田,那么也就是说,您作为承包经营者,需要落实好这块高标准农田的日常管护,请您要主动地做好田间道路、沟渠等工程设施的管养维修。同时,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您要积极向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反映沟渠淤堵的情况,请他们组织落实沟渠清淤整修。
针对您提问的专项资金,情况是这样的:市农业农村局每年都有申请市财政资金下达给各区县用于补助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你们潮南区2024年还创新了高标准农田管护模式,利用市财政局下达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补助资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相关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提供对以上设施的财产保障、质量保障和管护保障。您反映的问题,我已经记录下来,过后我们会落实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和您联系,并协助解决。
20.我们关注到在乡村治理中,澄海区莲华镇下长宁村的“积分制”管理做得很好,通过“小积分”撬动“大治理”。为何要推行“积分制”?
【答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治理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乡村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各地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小程序等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
各地通过实施“积分制”政策,以积分制方式在超市兑换相应价值的物品,激发群众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引导群众树立积极的生活理念,切实推动家风、村风、民风的全面提升,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进一步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些村居利用村规民约与积分制相结合,建立科学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对乡村治理中比如移风易俗等重点难点问题细化内容,通过积分激励形成良性循环,将村民行为规范与集体分红等切身利益相挂钩,提高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增强对村集体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21.我向我们村承包流转了大概有200多亩地种水稻,听说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有财政资金补助,去哪里申报?
【答复】根据2024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选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您这边可以对照文件要求,在每年申报的时间点,向区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和核实,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厅分配推荐数量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向省提交推荐材料。
(一)标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1)人员稳定。
(2)制度规范。
(3)设施完善。
(4)规模适度。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以流转合同为准),正常年份年经营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5)质量安全。近三年无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6)服务带动。
(7)优先考虑标准 :①安全管理或品牌意识较强;②发展模式先进。
(二)标杆合作社认定标准:
(1)运营管理规范。
(2)服务成效显著。
(3)经营发展能力强: ①规模经营效益明显: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 等方式开展规模经营,年经营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当年新成立的合作社不作此要求);②经营业绩稳步增长;③市场竞争力强。
(4)优先考虑标准:①品牌意识较强;②发展模式先进。
22.以前,我们上“三资”平台竞投是去镇里或村里报名、交钱和竞拍的,去年开始用上省的平台,都是线上缴费和竞拍的。两者区别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答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我市自2024年7月以来,全面启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全面实施网上交易,我局专门印发《汕头市应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遵循原则、要求和交易品种,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监管长效机制。
全面实施线上交易,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晒在阳光下、放进网络平台里有几方面的优势:一是交易市场化。利用网络技术,突破空间的限制,让更多的潜在竞投人参与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扩大了交易参与度。二是便利竞投人。竞投人足不出户参与竞投,极大降低了竞投人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有效规避现实线下交易可能出现的串标或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降低交易组织成本。交易全程电子化,费用全免费,大大节省了线下组织交易成本。四是实现交易全周期监管。交易全过程网上操作,全程留痕可追溯。2024年我市通过省平台已成功交易1332宗,交易金额5.12亿元。
23.我们跟村里租一个厂房,合同可以签订最长期限为多少年?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按省、市部署要求,我们也积极推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涉及资产租赁的,可以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双方权益。
24.如何避免买到农残超标的蔬菜?当怀疑买到的蔬菜出现农药残留超标时,该如何维权?
【答复】为了避免购买到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市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尽量在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购买蔬菜,这些地方的蔬菜通常经过抽检,安全性较高。(2)尽量选择当季蔬菜,反季节蔬菜可能因种植环境复杂而使用更多农药。(3)清洗和处理。购买后,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蔬菜表面,尤其是叶类蔬菜,可以去除部分农药残留。对于根茎类蔬菜(如土豆、胡萝卜),可以削皮以减少残留。使用淡盐水或小苏打水浸泡蔬菜10-15分钟,有助于分解部分农药。(4)高温烹饪(如焯水、炒制)可以进一步降低农药残留。(5)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蔬菜抽检信息,了解哪些品种或产地的蔬菜可能存在农残超标问题。通过以上方法,市民可以有效降低购买到农残超标蔬菜的风险。
当怀疑购买的蔬菜存在农残超标问题时:(1)如果消费者是在种植场购买的食用农产品,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进行投诉,农业部门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核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如果消费者是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购买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核查处理。(3)如经鉴定该农产品质量确有问题,而造成损失的,由直接出售该农产品的经营者先予以赔偿。(4)下来,我们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25.如何申报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答复】近年来,省厅组织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培育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加快发展乡村美丽经济,每年11月左右(2024年暂未布置)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认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6.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我市有5个创新培优实践点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这个创新培优实践点需要什么条件?
【答复】“粤字号”农业品牌创新培优实践点是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认定的。根据去年省厅发布的申报指引,申报条件主要有这几方面:(一)属于在库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生产基地,积极参与县区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成效突出;(二)示范带动能力较强,能推动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和标准化分选供应;(三)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好、品质优,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并能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四)日常信息管理能力强,能由专人担任信息员开展上市季信息监测工作。
27.我想新造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已经获批了,但是想要修改批文数据,可以吗?
【答复】该新造船如果还没有开始动工建造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修改批文。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除主机功率不得突破外,允许船长上下浮动不超过5%、总吨位上下浮动不超过10%。手续为:(1)重新提交新造渔船设计图纸审核;(2)申请人向区县海洋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同意后提交市级主管部门审批;(3)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修改后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交由申请人。
28.我是建档立卡脱困户,虽然已脱贫了,但目前收入还是偏低不稳定,还有什么措施能够帮助我?我要怎样才能列入监测帮扶对象?
【答复】已脱贫群众中确实还存在脱贫不稳定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2021年到2025年是巩固成果过渡期,主要是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落实帮扶,来防止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首先,我们是要先确定监测对象:今年列入标准是按照省的要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低于11610元(即上一年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易返贫致贫对象;同时,综合考虑申报监测对象家庭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一是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家庭无力解决。二是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三是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疗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四是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五是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
申报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扫码申报。省厅已经设计了“一键报贫”二维码,接下来会粘贴在各行政村村委会便民服务窗口旁和村民小组公示公告栏中,方便农村困难群众直接扫码申报帮扶救助。二是委托申报。委托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干部、乡镇干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格员、“双百”社工等代为申报,或在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代办申报。三是电话申报。拨打12317热线电话,表明“我要报贫”。同时按热线客服访问内容,如实反映家庭困难情况。通过村级进行家庭资产情况核查和民主评议、公示后可按程序列入监测对象。对于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对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保持现行稳定的民生兜底救助政策,落实好教育、民政、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属于有劳动能力的,采取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信贷等发展类政策措施予以支持。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开展针对性帮扶。在风险类别上,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不硬性要求叠加帮扶措施;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在发展需求上,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开展分类帮扶。
29.我是雷岭镇的村民,我看我们隔壁村都安装上了太阳能路灯,晚上灯火通明的。但我们村还有一些路段是没有安装路灯的,晚上出行很不方便。我听说这种太阳能路灯很多都是政府通过协调企业捐赠的,我们村想要安装应该如何申报呢?
【答复】随着我市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镇道、乡道路灯基本普及,但是还有部分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的道路仍有很大的需求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解决群众夜间出行难的民生问题,我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老促会,从2022年持续推进关爱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发动爱心企业给予支持,组织各区县统计摸查农村高杆太阳能光伏路灯安装需求,按照“当地需求、自愿参与、争取政府支持”的原则,对接相关企业为各区县农村捐赠高杆太阳能光伏路灯。公司负责免费捐赠路灯(包括灯杆),具体光伏路灯运输费、安装费、仓储费、转运费、人工费由接受捐赠的相关区县、镇村自付。截至2024年底,我市累计已安装路灯9374盏。
如果村民看到个别路段有安装路灯的需求,可先向村委会提出建议,由村委会对涉及路段以及安装的数量进行统计,将统计情况报送给镇,镇再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区拟安装路灯的数量,与爱心公司协商捐赠以及安装路灯有关事宜。需安装路灯的区、镇、村在与捐赠公司签订《太阳能路灯项目捐赠协议书》,与安装方签订《太阳能路灯安装协议》后就能进行施工。
30.我在汕头开了一家宠物用品店,看到宠物饲料市场行情不错,想购买一个大包装宠物饲料、然后拆包装分装成一小袋一小袋的产品出售,这样可以吗?
【答复】宠物饲料经营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拆包、分装销售,这是明确禁止的。《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假如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了处罚事项,即:“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12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举例说明:去年12月份,我市一辖区就办理了一起拆包分装饲料经营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购买正规的鱼饲料大包装一袋,上面有饲料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信息,然后拆包装分装成500克一小袋的饲料,在抖音直播间进行销售。接到举报后,该辖区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在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31.去年我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现在我就可以在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了吗?申请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复】不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所在的动物诊疗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也可通过执业兽医在线备案。申请人登录“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备案”,按程序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请备案材料;同时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在线查询执业兽医备案情况。
申请注册需提交如下四方面材料:(1)执业兽医备案表;(2)身份证明;(3)健康证明等材料(这个健康证明等材料,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未患有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证明,或健康证明、体检报告等材料);(4)执业机构聘用证明或服务协议(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
32.我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是否需要注册登记上牌?到哪里办理?
【答复】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因此,你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时需带齐身份证、机具来历凭证、机具出厂合格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完成牌照的核发工作。
33.海上养殖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答复】是需要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进行海上养殖活动,要分别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取得养殖证和海域使用权证书后才可以进行海上养殖活动。
34.汕头内湾电鱼现象时有发生,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查处和打击?
【答复】确实有接到一些群众举报,反映在汕头水域有电鱼的情况,我局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遏制:
一是建立执法巡查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两到三次不定时的水陆执法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查处。
二是根据群众举报对有电鱼现象的水域开展重点巡查。主要是增加巡查次数,在群众举报有电鱼的水域设伏观察,发现情况立即出击予以查处。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对韩江、大港河进行执法巡查,联合澄海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对外砂河开展执法巡查,从源头查处可疑的电鱼船只。
四是对电鱼现象进行高压严打。对查到的涉渔乡镇纳管的电鱼船只,涉渔“三无”电鱼船只,一律给予注销拆解,并销毁电鱼工具。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我市水域的电鱼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这里我们再次向社会公开我局海洋综合执法支队24小时值班电话:0754-88566224,欢迎广大市民发现电鱼情况及时拨打我们的值班电话,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不受破坏。
来源:科普圈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