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11只死鸡带回家喂狗被罚5万,网友:食品安全也该如此严厉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14 17:22 1

摘要:2023年5月的一天,潍坊张某得知亲戚家的养鸡场死了十几只鸡,便想着把这些死鸡拿回家喂狗。张某用电动自行车驮着11只死鸡回家,想不到途中被当地行政机关查获。行政机关查明,张某载运的死鸡共计31.45公斤,未经检验检疫,且死因不明。认定张某的行为违反《动物防疫法

2023年5月的一天,潍坊张某得知亲戚家的养鸡场死了十几只鸡,便想着把这些死鸡拿回家喂狗。张某用电动自行车驮着11只死鸡回家,想不到途中被当地行政机关查获。行政机关查明,张某载运的死鸡共计31.45公斤,未经检验检疫,且死因不明。认定张某的行为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做出后,张某拒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申请了强制执行。此时,张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提出异议,他认为死鸡不是他买来的,而是从亲戚家要来、打算回家火烧后喂狗。张某还称,自己正处于无业状态,妻子年龄较大且生病,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实在缴不上那么多罚款。

针对此案件,检察机关监督发现,张某说的基本属实。不过,检察机关认为,行政机关对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但是,张某只是把死鸡拿回家喂狗,被罚款五万元,有点小错重罚。

为化解本案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张某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及程序并无异议,仅要求少缴罚款。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经集体讨论后,撤销原处罚决定,重新对张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那么,对这起案件网友们都是怎么评论的呢?总体来说,网友们对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非常欢迎和点赞!认为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对张某的处罚减为三千元的结果,恐怕没有这么容易。

另外,网友们还认为,对这起案例的处罚处理,相关执法部门有“小题大做,而大题不做”的嫌疑。将病死的鸡喂狗罚五万,假如对食品安全也这么严格管理,恐怕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早就整治好了。有网友直白的提出异议:就是小错重罚,大鱼不敢碰,小鱼小虾往死里整。

所以,有位网友在评论区无奈的留下这样的评语:我读了圣贤书,却管不了窗外事,心生怜悯是我,袖手旁观也是我,共情的是我,无能为力的也是我,这情绪像尖刀一样刺痛我,违法的人不是我,内心受到煎熬的为什么会是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从网友们的评论分析,总体来说,网友们认为,这样的处罚极其不合理,权力有被滥用的嫌疑。张某只是运输了死鸡,他既没有加工,也没有销售,只是喂了狗而已,不知道张某如此操作违反了哪条规矩?所以,网友们感觉相关部门对张某罚款五万有点信口开河,最后再由罚五万变三千,也有点太随意。

不过,更多的网友认为,罚的好,应该支持相关部门的工作。其实,这样严厉的罚款,本身就是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个别网友认为不让狗吃死鸡,与食品安全没有关系,完全是糊涂的道理。网友们想一想,逮着了,可以说是喂狗的,如果逮不着呢?恐怕不知道早就成了谁肚中餐了。为了避免如此可怕的事情发生,网友们应该支持执法部门的严格管理。

但是,在评论区有些糊涂的网友竟然认为,死鸡让狗吃了有关系?别说让狗吃死鸡,即便人吃死鸡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据年龄大一点的网友回忆,60岁以上的人都应该知道我们在困难时期,也就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以前,只要自己家里养的鸡啊、狗啊,鸭子啊什么的,死了之后根本舍不得扔,总会有人去吃,而且这样的美餐还很少遇。即便有扔掉的,也会有人去捡。

还有网友举例,他小时候家里养的就有鸡,半夜里被黄鼠狼偷走了,第二天一早,他妈妈去找回来黄鼠狼吃剩下的,根本舍不得扔,还要烧着吃了。既然这样的东西过去大家都能吃,为什么现在食品都在网上嚷嚷着?这不能吃,那不能吃?这就叫吃的太多了,饿三天什么都能吃下去。

网友们评论区的评论,似乎有点跑题,最后需要表述的是,山东潍坊张某从亲戚养鸡场拉回去准备喂狗的鸡,应该是得鸡瘟的死鸡,有传播疫情的风险,当然不能运出去。即便让狗吃了,说不定也会传染到我们人类这里。所以,对张某的处罚没错。食品安全是大事,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对于死鸡,应该就地无害化处理。#我在头条重逢老友#

来源:韩观社会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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