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防范打击邪教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将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关于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防范打击邪教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将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涉邪教组织人员传播邪教歪理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自杀、自伤、有病不治等,组织、煽动、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制作传单、光盘、书籍、物件等反宣品地下窝点线索;
(四)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居民区、街道、公园、广场、商超、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宣扬散播邪教教义、反动言论,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散发邪教反宣条幅、书籍、台历、传单、光碟(U盘)等邪教反宣品线索;
(五)涉邪教组织人员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反动言论,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涉邪教组织人员利用邪教聚敛钱财,制作、利用印有邪教内容的人民币宣扬邪教组织邪说的线索;
(七)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八)涉邪教组织人员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非法安装接收设备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软件非法浏览邪教网站的线索;
(九)涉邪教组织人员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联、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线索;
(十)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广安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科:0826-2337610
广安市公安局政保支队:0826-2396199
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二)口头举报:直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
(三)信件举报:举报信件邮寄至广安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科(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2段303号)或广安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一段83号)。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反馈处理结果。
三、其它事项
(一)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举报人和相关举报线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保密管理。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广安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3日
来源:戴文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