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湖县向阳路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建湖县向阳路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向阳路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建湖县向阳路小学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建湖县向阳路小学2025-2026学年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在校就餐师生数约650人配置劳务用工,要求食堂日常工作人员配备7名工人。其中厨师1名。实际运营过程中食堂服务用工人数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变化按规定比例(就餐学生数每100人配1名服务人员)同比增减。所有员工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按用工进场日期计算,服务期内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管理。
6.预算价:人民币19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开学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确定劳务用工人员,本项目金额也随之按比例调整)。
7.质量标准:考核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餐饮行业管理规范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餐饮服务,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服务或承包食堂的企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社保权益单上的二维码能扫描出该员工信息方为有效)。
3.2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签合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及QQ邮箱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注:以上报名材料为原件扫描后需加盖公章。按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格式文件里,文件名命名例:**********项目投标报名材料,**********单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jhjyjxmb@163.com,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项目办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招标材料发送到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邮箱,自行查询,错失投标时间的,责任自负。招标联系人:葛先生,电话:0515-86238986。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教育局东楼3003室。
七、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八、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建湖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86233249/80695318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建湖教育发布”)发布,投标人须自行登陆建湖教育发布网站,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https://mp.weixin.qq.com/mp/appmsgalbum?__biz=MzIwNDY0NjEzNA==&action=getalbum&album_id=3096165199533015040#wechat_redirect
建湖县向阳路小学
2025年8月11 日
来源:射阳市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