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立案后调解工作流程及“两状”应用工作,提升干警及人民调解员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化解纠纷的能力及加大“两状”运用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立案后调解工作流程及“两状”应用工作,提升干警及人民调解员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化解纠纷的能力及加大“两状”运用推广力度,3月13日上午,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庭组织立案条线工作人员及全体人民调解员对先行调解工作流程及“两状”示范文本填写开展专题培训,为干警“充电蓄能”,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再上新台阶。
培训会上,立案庭庭长燕晋宇详细讲解了《意见》《通知》文件精神,对坚持“两状”推广应用、立案登记制、规范调解程序、明确调解期限、保障当事人诉权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任丹对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围绕推广使用示范文本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进行了深入阐述。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刘艳主要围绕“先行调解流程”“调解平台实操”等“立案+先行调解+审判”的流程开展详细讲解及实操,深入解读了当事人调解意愿确认、案件委托及调解期限、调解结束方式、诉调对接流程等关键内容。
培训会上还安排了现场互动答疑环节,对本次培训提出的问题以及调解员日常调解中遇到的困惑、难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培训不仅为今后先行调解工作及“两状”推广运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是人民法院主动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于细微处着力,下足功夫,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法院加强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立足“实战、实训、实操”,设置精准精品培训课程,通过定期培训、业务指导、案例研讨、常态化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解纷能力,切实提升先行调解工作质效,积极推进“两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深入践行“如我在诉”,书写好司法为民新篇章。(刘艳)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