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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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首都“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强化科技引领和改革赋能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首都“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强化科技引领和改革赋能,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建设一批高产高效示范区、示范田。扩大鲜食玉米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制定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细则,推动复耕复垦耕地质量提升。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打造规模化智能化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优化农业灌溉机井布局。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

(二)提升“菜篮子”保障供应水平。压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蔬菜年产量稳定在200万吨左右。优化蔬菜生产布局,打造10条产业推进带、35个规模提升群。推动露地蔬菜全过程机械化生产。一体化推进蔬菜育苗、生产、加工等全产业链发展。新建环京蔬菜生产基地30家。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推动福利蛋鸡养殖、奶业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大力提倡健康饮食。

(三)发展现代林果业。完善果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完成28万亩低效果园提质增效。加强新型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促进农民绿岗就业。制定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发展林下经济20万亩。示范推广新优花卉品种和乡土地被植物,助力花园城市建设。推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建设。

(四)发展乡村多元富民产业。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密云西红柿、大兴育苗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新培育15个以上“北京优农”品牌。出台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农产品就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实施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深化农文旅体商融合,积极发展旅游康养、研学体验等新业态,新增30条休闲农业和乡村特色旅游路线,打造一批网红“村咖”、乡村市集等消费新场景,提升“长城人家”“运河人家”“永定人家”等特色民宿品牌。

(五)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农民就业服务,开发更多面向农村劳动力的城市就业岗位,扩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规模,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新增3万名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保险体系。将联农带农成效与政策支持挂钩,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紧密联合与合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和庭院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二、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六)统筹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加强农业中关村核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扩大辐射区范围。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农业微生物国际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强化农业微生物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33个市级农业科技项目。大力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推进以企业创新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办好2025年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

(七)强化“种业之都”建设。实施五大类12个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工程。开展生物育种创新培育专项行动,推动重大技术攻关。制定种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提升企业联合育种和商业化育种水平。持续推进种业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微生物种质资源库、高通量表型鉴定平台、动物基因编辑研究院等项目落地。培育发展替代蛋白食品等生物制造业。有序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办好第三十二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

(八)发展智慧农业。制定智慧农业行动方案,推进智能育种、智慧种植、智慧养殖和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人工智能、数据等技术应用场景。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推动智能装备在设施农业、露地蔬菜等领域示范应用。健全农业科技、生产、营销服务体系,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为农户提供更多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

(九)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分类推动老旧设施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园区,促进设施农业宜机化、节能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强化设施农业新技术集成应用,加快高效智能温室集群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日光温室、植物工厂、集约化畜禽和工厂化水产养殖,开发更多高品质农产品。

(十)加强农业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防范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治理,做好灌排设施应急储备。持续抓好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实施永定河堤防加固、潮白河通州段河道治理工程。持续排查整治水库、河堤和山洪沟道风险隐患。建设一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三、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一)统筹城乡规划布局。发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探索乡村地区建设用地兼容和农业、生态空间复合利用,在确保不突破各区规模总量的前提下,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筑规模指标。加强主要道路沿线、重要交通枢纽周边等区域的乡村公共空间设计,促进村容村貌提升。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选择有需求并具备实施条件的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二)扎实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巩固提升第一批创建成效,推动第二批10个示范片区、23个示范村建设,压茬推进第三批创建工作。高标准编制示范片区规划实施方案,加强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统筹衔接。发挥示范村带动作用,以产业为纽带,推动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坚持“微改造、巧更新、精提升”,推动村庄渐进式有机更新。有序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20个花园村庄。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开展招商引资引智活动。建设一批有流量的共生社区,吸引更多城市创客入乡办公、回乡创业。

(十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路300公里。探索构建“快进”“慢游”的乡村旅游交通网络,建设10条森林步道。强化乡村商业体系建设,织密便民商业网点。在人流量大的乡村、景区超前布局一批5G网络、充换电和停车设施。实施50处城乡供水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乡镇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新建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手拉手”结对成效。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互联网健康乡村门诊”,推动村卫生室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一体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升项目。

(十五)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运行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动态消除黑臭水体。深入推进村边、路边、田边、水边、房边“五边”问题专项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山区森林健康经营70万亩,新增村头片林100处。完成1500户农村住户清洁取暖改造。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设一批生态农场和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四、着力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十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

(十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选取部分村进行提级审计。持续开展村集体经营与村务管理账务分记试点。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强化区镇统筹盘活乡村资产资源,通过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严防集体资产流失。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福利制度,鼓励提高分红比例。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贯彻。

(十八)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8%。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信贷“直通车”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

(十九)健全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万人次,扩大农村创业大赛影响力。提高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推动城市科教文卫等领域专业人才下乡开展组团式服务。深入开展“百团兴百村”“万企兴万村”等活动,加强科技小院、“博士农场”等服务载体建设,动员群团组织、国有企业、高校等支持乡村振兴。

(二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小城镇,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一区一策”推动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健全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加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进规划、进补偿力度。加快“一绿”城市化进程,深入推进“二绿”减量提质,“一村一策”推进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综合治理。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示范。

(二十一)深化京蒙协作和区域合作机制。保持资金投入、人才选派、工作力度不减,健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内蒙古自治区31个旗县(市、区)的帮扶机制,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抓好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增收、劳务协作提质“四项行动”,开展“京蒙百企情”等系列产业对接活动,推动78个京蒙产业合作园提质增效。深化京津冀农业农村协同发展,推动本市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在津冀地区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五、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涉农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难点村集中整治,健全村级后备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领航工程,提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效果。持续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推进红色试点村建设。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对村巡察。

(二十三)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廉洁文化进乡村,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办好乡村大舞台、北京农民艺术节等文化活动,讲好首都乡村振兴故事。加强优秀农耕文化挖掘保护利用,深化乡村非遗传承创新,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建设。

(二十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巩固村级组织减负成果,对派交村级开展的事务,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整合简化涉农考核。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统筹基层减负与赋能增效。

(二十五)推进善治乡村建设。完善和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发挥乡村法律顾问作用,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推动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深化接诉即办,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广应用“数字京村”系统。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市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各涉农区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整体谋划。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鼓励基层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来源:首都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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