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否有3.15,他是如何打假的呢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3-14 00:43 2

摘要:在周朝的时候,市场上就有专门管理商品质量的 “胥师”。《周礼・地官》里记载:“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

每年的“3.15”,各种黑心产品被曝光,真是大快人心。这就让我好奇了,咱们现代有 315 打假,古代有没有类似的呢?我一查,还真挺有意思。

虽然古代没有专门定个像 “315” 这样的打假日,但打假的事儿可不少,也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周朝的时候,市场上就有专门管理商品质量的 “胥师”。《周礼・地官》里记载:“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

你看,这就说得很明白,胥师的职责就是掌管市场的政令,让货物买卖公平,还要打击那些以次充好、欺诈售卖的行为。

那个时候主要针对的是日常用品,像吃的、穿的这些老百姓生活离不开的东西。比如说卖的布要是尺寸不够,或者粮食里掺了杂物,胥师就会出面管。

在汉朝,是有一些类似打假的相关情况存在的。汉朝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就有打击私盐、私铁的举措。《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

意思是敢私自铸铁器、煮盐的人,要在左脚戴上脚镣,还要没收他们的器物。这其实就是一种对假冒伪劣或违规私造盐铁产品的打击行为,因为私盐、私铁质量参差不齐,会扰乱市场,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百姓生活。

另外,汉朝对于度量衡的管理也很严格。为了保证市场交易公平,防止商家在度量衡上做手脚,朝廷会定期检查度量衡器具。

如果发现有人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度量衡器具,会受到处罚。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商业活动中欺诈行为的打假措施,维护了百姓在日常交易中的利益。

在货币方面,汉朝初期允许民间铸钱,导致货币混乱,出现了很多质量低劣的 “荚钱”。后来汉武帝进行币制改革,统一铸造五铢钱,并严厉打击私铸货币的行为。

这是为了保证货币的质量和信誉,防止假币扰乱经济秩序。像《史记・平准书》中就有记载当时打击私铸货币的情况,“盗铸诸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 可见打击力度之大,也反映出当时货币造假问题的严重性。

到了唐朝,商业更发达了,对商品质量的管理也更严格。《唐律疏议》里有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六十。”

这意思就是,造的生活用品、绢布这些东西,要是质量不行,或者尺寸不够就拿去卖,要打六十大板。你看,这处罚够狠的吧。而且唐朝还有行会制度,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会,行会要对行业内的产品质量负责。

要是哪家店铺卖假货,行会就会出面管,要是管不了,官府就会介入。像卖药的行会,就会严格把控药材的质量,防止假药流入市场,毕竟药关乎人命,可马虎不得。

宋朝的时候,商业繁荣得很,造假现象也多了起来,所以打假措施也更完善。就拿饮食行业来说,《东京梦华录》里提到,北宋都城开封的饭店,都要在门口挂个幌子,标明自己卖的是什么,不能弄虚作假。

而且还有专门的市场监管人员,叫 “监市”。监市的权力可不小,他们可以随时检查市场上的商品,要是发现有商家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就会进行处罚。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货物,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赶出市场。

在宋朝,茶叶造假比较常见,有些不法商人会在茶叶里掺假叶子,监市就会严查这种行为,保证老百姓能喝到真茶叶。

在元代,商品交易管理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来保障市场秩序,虽说没有专门打假机构的明确记载,但从一些律法中能看到对商品质量的管控痕迹。

《元典章》里有不少关于商业活动规范的条文,像对度量衡的严格管理,规定商家必须使用官方校准的度量器具,防止在买卖中缺斤少两,这其实也是一种打假手段。

要是违反,会受到相应处罚,虽然没有详细描述具体的打假执行流程,但从律法层面能看出对商业诚信的重视,保障老百姓在日常交易中不被欺诈。

明朝也有自己的打假办法。朝廷对商品的规格、质量都有明确规定。比如说,卖的弓箭、盔甲这些兵器,要是质量不合格,那可是重罪。

《大明律》里写着:“凡造器用之物,不牢固、真实,及绢布之属,纰薄、短狭而卖者,各笞五十,其物入官。”除了官府监管,民间的舆论监督也很厉害。要是哪家店铺卖假货,老百姓就会传开,这家店的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清代的商业活动更为繁荣,打假机制也相对完善。当时有牙行这个角色,他们类似中间商,连接着买卖双方。牙行要对交易商品的质量和真伪负责,如果出现假货交易,牙行是要承担责任的。

在一些地方县志里有记载,比如某地区有商家售卖假茶叶,被发现后,牙行受到牵连,不仅要赔偿买家损失,还会受到官府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自己及身边人买到假货的经历:

假墨:

纪晓岚曾买了十六锭号称是明代制墨名家罗小华的墨,墨匣漆色黯淡,像是真的旧物。结果回去一试,发现墨是用泥巴捏成,再染上黑色,上面的白霜是放置在阴暗潮湿地方长出来的霉。原文是 “余尝买罗小华墨十六铤,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试之,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其上白霜亦盦于湿地所生”。

假蜡烛:丁卯年参加乡试时,纪晓岚在小住所买了蜡烛想要照明,却怎么都点不燃,原来蜡烛是用泥捏的,外面裹了一层羊脂。文中提到 “丁卯乡试,在小寓买烛,爇之不然,乃泥质而幂以羊脂”。

假烤鸭:纪晓岚的堂兄万周,晚上买了一只叫卖的烤鸭。回家后发现,烤鸭的肉已被吃光,只剩下干净完整的骨头架子,里面涂满泥巴,外面糊上一层纸,染上烧鸭皮的颜色,再涂上油,只有两只脚掌和头颈是真的。

原文为 “灯下有唱卖炉鸭者,从兄万周买之。乃尽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内傅以泥,外糊以纸,染为炙煿之色,涂以油,惟两掌、头颈为真”。

假皮靴:纪晓岚家的仆人赵平用两千文钱买了一双皮靴,遇到骤雨穿着出门,不久便赤着脚回来。原来皮靴帮子是用乌油高丽纸揉出皱纹做的,再用浆糊把烂棉絮粘成一块做底,外面包上一层布。书中记载 “奴子赵平以二千钱买得皮靴,甚自喜。一日骤雨,著以出,徒跣而归”。

这就促使牙行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把关,起到了一定的打假监督作用。而且,清朝还有行会组织,各行业的行会会制定行规,规范行业内的经营行为,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保证行业信誉。

再说说金银、古钱、字画这类贵重物品的造假与打假。

在古代,官银造假可是重罪。因为官银是国家财政收支的重要货币,造假官银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秩序。

在很多朝代,一旦发现有人私自铸造官银,处罚极其严厉,通常是死刑。比如在明朝,《大明律》中明确规定私铸铜钱者绞,铸造假银虽没有如此严苛的刑罚,但也是严厉打击,流放、重刑伺候。

民间交易中使用的古钱也常出现造假现象,有些不法分子会私铸减重钱、劣质钱。为了打假,市场上有专门鉴别古钱的行家,一些钱庄、银号在收兑古钱时也会仔细查验,一旦发现假钱,会没收并报告官府,造假者会被惩处。

字画造假更是历史悠久,从唐代开始就有不少以假乱真的名家赝品出现。到了明清时期,字画市场繁荣,造假之风更盛。像明代大收藏家项元汴,他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能辨别很多字画真伪。

当时很多收藏家、鉴赏家都有自己的鉴别方法,从纸张、墨色、印章、笔法等多方面判断。要是发现有人售卖假字画,会在收藏圈里曝光,让造假者名誉扫地,严重的也会报官处理。

历史上有不少著名的打假案例。宋代有个叫 “潘楼街鬼市子” 的地方,类似于夜市,商品琳琅满目,但也充斥着假货。

有一次,一位书生在鬼市子买了一幅号称是名家的字画,拿回家后发现纸张和印章都有问题,是幅赝品。书生不甘心被骗,联合几个朋友找到卖主理论,卖主耍赖不承认。

书生一纸诉状告到官府,官府经过调查,确认字画是假,卖主不仅要退还书生钱财,还被杖责,此事在当时传得沸沸扬扬,也给其他商家敲响了警钟。还有清代的一个案例,一家银号收到一批假银锭,经过追查,发现是一伙不法之徒用铅锡等金属伪造的。

官府经过一番侦查,将造假团伙一网打尽,领头的被斩首示众,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极大轰动,百姓们对银钱交易更加谨慎,也让市场上的假银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

古代虽然没有专门的打假日,但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从官府到民间,都有各种各样的打假措施。这些措施不仅保障了老百姓的生活和健康,也促进了商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不错的行为了。

来源:灯塔小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