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12字评论被行拘五天,律师:正常批评,不应被过度解读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8-08 19:52 1

摘要:2023年7月,湖南湘阴人肖新良在一段30秒的消防车救援视频下发布了12字评论,视频字幕显示有人坠楼,他下意识地认为,有人坠楼是因为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结果,湖南湘阴县公安局以“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

据大象新闻报道,2023年7月,湖南湘阴人肖新良在一段30秒的消防车救援视频下发布了12字评论,视频字幕显示有人坠楼,他下意识地认为,有人坠楼是因为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结果,湖南湘阴县公安局以“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构成寻衅滋事为由,将湘阴人肖新良处行政拘留五日。

当事人肖新良发布的跟帖评论。图/大象新闻

肖新良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被释放后便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了“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的判决。汨罗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县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

肖新良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2023年7月开始,49岁的肖新良在经历了2次上诉,3次判决之后,终于“翻案”。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原一、二审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至此,肖新良曾接受的行政处罚被撤销,并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

对此,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从本案真实案情看,肖新良的评论是基于坠楼事件对工程质量的质疑,并非无中生有编造虚假信息,主观上也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且点赞和跟帖数量少,社会影响范围小,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从评论的传播范围、引发的社会反应等方面界定,本案中评论传播局限于短视频平台小范围,未引发现实中公共秩序的混乱,如未导致群体事件、社会恐慌或对公共服务等产生干扰等。

因评论12字被行拘,这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警方混淆了“批评”与“违法”的边界。赵良善认为,肖新良的评论虽有不当,但属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看法,是一种批评表达,不应直接认定为违法。

平衡公共秩序维护与公民表达权,需执法机关严格依据法律,遵循比例原则,对言论危害程度精准判断,对于影响轻微的,优先采用批评教育等方式,只有当言论确实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时,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明确公民表达权范围,保障公民合法合理批评监督权利。

赵良善指出,将批评与“影响”挂钩违背司法中立原则。司法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判断,公民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是正常监督,不应被过度解读,这会使公民不敢行使批评权。此类表述在行政诉讼中不常见,正常情况下,行政诉讼应围绕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而不是将公民正常批评与不相关概念随意关联。

他表示,本案有可能成为规范基层执法滥权的标志性判例。它明确了网络评论行政处罚界限,强调执法要遵循比例原则,避免过度干预言论自由。对“小案大办”整治而言,提供了具体参考,提醒基层执法者要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不能因案件小就忽视程序和法律依据,对于类似因言论引发的案件,要慎重判断,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九派新闻记者 闫华阳

编辑 任卓 王佳箐

【爆料】

来源:九派新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