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4日,有市民向媒体反映,其17岁的女儿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霸凌者竟然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并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还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现场视频。8月5日,当地警方回应称,已处置这起霸凌事件,对涉事人员均作出相应处罚。对于开直播、卖视频
8月4日,有市民向媒体反映,其17岁的女儿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霸凌者竟然开直播分享打人经历,并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还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现场视频。8月5日,当地警方回应称,已处置这起霸凌事件,对涉事人员均作出相应处罚。对于开直播、卖视频等情况,警方已进一步取证,一有进展将向社会公布(据8月6日央视网报道)。
直播炫耀霸凌过程、明码标价售卖暴力视频——这起事件不仅刺痛了公众的心,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青少年霸凌正悄然突破物理空间的限制,与网络传播、商业牟利交织,滋生出一种更隐蔽、传播更广、伤害更深的新型黑色产业。
试想,当记录着受害者被霸凌过程的视频在网络空间肆意传播,这无异于一场持续性的“二次施暴”,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远比身体上的伤痕更加持久、更难以愈合。更可怕的是,这些充斥着肢体冲突、侮辱谩骂的暴力视频,极易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形成不良示范,诱发模仿行为,无形中助长了暴力行为,形成恶性循环。
而“未满14岁不予处罚”的叫嚣进一步扩大了霸凌视频的恶劣影响。需要重申的是,“年龄”不是未成年人为所欲为的“护身符”。无论是刑法审慎下调特定严重暴力犯罪刑事责任年龄至12周岁,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抑或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适当调整对未成年人不执行拘留的规定,都清晰传递了立法的价值取向:没有所谓的“法不责幼”,未成年绝非“免罪金牌”。更何况,未成年施暴者在直播中公然散布他人隐私、传播暴力信息,将未成年受害人的痛苦转化为获利的流量,恶劣程度更甚。
霸凌行为已属违法,兜售施暴视频法更难容。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等。制作、售卖、传播霸凌视频,实为对社会公序良俗和法治底线的公然挑衅。
因此,当务之急是及时阻断霸凌视频的失控扩散,防止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有关部门不仅要查处视频发布者和销售者,更要深挖背后隐藏的传播链条,彻查扩散的网络节点、交易支付的隐秘渠道等,坚决斩断这条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黑色产业链。而直播平台和视频售卖平台也不能只是事后“灭火”,更要当好“守门人”,提升对暴力、侮辱等违规内容的识别精度和拦截效率,建立便捷、高效的举报响应通道,同时构建长效的内容审核与传播阻断机制,让网络暗角滋生的暴力交易无处遁形。
霸凌行为是社会必须正视的毒草,而直播与售卖霸凌视频更是阴暗土壤上长出的“恶之花”。如何避免孩子沦为网暴黑产的牺牲品?如何让责任之环紧密相扣,让“保护未成年人”法律规定真正成为孩子们的坚实“盔甲”?眼下,公众正等待问题答案,也更急需看到针对性行动。
作者:王昱璇
来源:安安说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