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5日,城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解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姚波、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赵彦辉出席本次发布会并回答有关问题。
8月5日,城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解读《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姚波、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赵彦辉出席本次发布会并回答有关问题。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处级领导干部 姚波
近年来,城阳区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前发布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简称“轻微不罚2.0版”,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企业和市民的广泛认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们在总结2.0版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实践,对清单进行了升级完善,形成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简称“轻微不罚3.0版”。
一、《清单》出台: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轻微不罚事项清单的迭代升级,是城阳区践行“柔性执法解难题,容错整改降负担”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明确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与一般违法行为减罚标准,既坚守法律底线,又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空间,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2.0版到3.0版的跨越,更是城阳区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执法实践需求,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的体现,旨在通过更科学的执法导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在规范经营中轻装上阵。
二、《清单》内容:规模扩容与领域聚焦并重
相较于年初发布的2.0版,3.0版清单实现了质的提升。在事项规模上,3.0版共包含304项轻微不罚事项、29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较2.0版新增162项,数量实现翻倍,占局全部行政处罚事项的22.4%。
从领域分布来看,新增事项重点聚焦城市管理、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其中,城市管理领域依据最新省市级裁量基准,事项数量从79项增至146项,增加67项;文化旅游领域通过对相关裁量基准的再挖掘,事项数量从14项增至76项,增加62项;交通运输领域经深度梳理后,事项数量从12项增至45项,增加33项。值得关注的是,29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为本次新增,其中交通运输领域20项、文化和旅游领域9项,在“不罚”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包容审慎执法边界。
三、工作成效: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2.0版清单自实施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依据2.0版清单办理轻微不罚案件443件、免罚案件数量是去年同期的4.7倍,减免罚款51.36万元、免罚金额是去年同期的20.5倍。同时,创新实施“容错整改”机制,审慎推行“首违不罚”,为75家企业免除罚款32.8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此次轻微不罚3.0版的发布,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城阳区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确保企业和公众全面知晓清单内容,让这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真正落地生根,为城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大众网提问:轻微不罚3.0版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会不会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赵彦辉
轻微不罚3.0版的适用范围广泛,覆盖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商务、交通、公路、农业、农机等多个领域,共涉及304项轻微不罚事项。在城市管理领域,涵盖了诸如违反规定设置招牌、燃气经营者未按规定变更燃气经营许可、物业服务人未按规定公示、更新有关信息等行为;文化和旅游领域包含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情形;交通运输领域则囊括了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要求、擅自占用或挖掘公路等情况。此外,农业、商务等领域也各自明确了相应的轻微违法行为适用范畴。
该清单的适用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一是违法行为轻微:这是首要条件,要求执法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并综合考虑行为的危害程度、主观故意性、行为的可改正性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违法行为是否轻微。例如,在城市管理中,某店铺首次在店外超范围经营,且超范围经营面积较小,未对周边交通和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这种情况可初步认定为违法行为轻微。
二是及时改正:当事人在被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后,需在规定的限期内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改正违法行为。比如,在文化旅游领域,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若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按合同约定完成行程整改,则符合及时改正的条件。
三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即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或者在当事人及时改正后,危害后果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消除。以交通运输领域为例,一辆货车因货物捆绑不规范,有少量货物散落,但司机发现后立即停车清理,未对后续交通造成堵塞等不良影响,可视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
另外,对于新增的29项“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要符合法定减轻情形才能减轻处罚。例如,交通运输领域的20项减轻处罚措施,需满足“主动投案并消除危害”“补办许可手续”“主动提供线索”等5类法定减轻情形之一;文化旅游领域的9项措施也均明确列出符合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确保减轻处罚决定依法依规。
为杜绝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我们建立三重保障机制:
一是全员培训,清单发布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精准掌握适用条件;二是规程细化,制定统一操作流程,明确各类行为的适用条件与办案要求;三是全程监督,通过执法监察、案件抽查、公众反馈等方式实时监督,确保清单实施透明公正。
通过以上多维度的保障措施,我们将确保轻微不罚3.0版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不搞特殊,让每一家企业和每一位市民都能感受到执法的公平与正义,真正实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执法目标。
半岛都市报提问:《清单》发布后,如何确保公众知晓并理解这些政策?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如果认为自身的违法行为符合轻微不罚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应该如何申请适用这些政策呢?是否有明确的申请流程和时限要求?
我们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场景”等宣传形式确保政策触达,通过立体宣传让政策从“纸上”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和市民全面知晓,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线上多维传播,通过“城阳综合执法”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清单》全文及解读,适时发布以案释法,针对热点问题开设专栏普法;二是线下精准触达,组织执法人员进社区、企业、广场面对面开展宣讲,利用新小区交付前、新店铺装修前、新工地开工前、新企业投产前等时机上门解读适用场景。利用社区公告栏、电子屏覆盖老年人等非网民群体;三是执法场景渗透,通过“综合执法进社区”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日常执法中主动向当事人解释政策法规,实现普法与执法同步。
企业若认为自身的违法行为符合轻微不罚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适用相关政策,且我们对申请流程和时限有着明确规定,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在申请流程方面,首先,企业在接到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告知后,可向执法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适用轻微不罚或减轻处罚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能证明自身符合适用条件的证据、已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其次,执法人员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与清单中的情形相符。若初步审核认为符合条件,执法人员将按照案件制作程序,作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决定。如果执法人员对是否符合清单中的适用条件存在疑虑,会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局案件委员会进行进一步审查。案审委员会会根据法律法规、清单规定以及案件实际情况,做出是否适用轻微不罚或减轻处罚的决定。最后,审核结果会及时反馈给企业,若决定适用,会向企业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明确不罚或减轻处罚的具体内容;若不适用,也会向企业说明理由。
在时限要求上,企业应在接到违法行为告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权利。执法人员在收到企业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案件审核部门。案审部门则需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3个工作日,但需及时告知企业延长的原因和时限。通过明确的申请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企业能够便捷、高效地申请适用相关政策,同时也提高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城阳融媒提问:轻微不罚3.0版的实施对城阳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有哪些积极影响?
轻微不罚3.0版的实施,对城阳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将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经济发展层面,首先,它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于企业而言,轻微不罚和减轻处罚的政策减少了因轻微违法行为而面临的处罚压力,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来说,避免了因一次无心的轻微违规而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中。例如,一些从事文化旅游的小微企业,在经营初期可能因对相关规定不熟悉而出现轻微违规,3.0版政策能给予它们改正的机会,助力企业稳定发展,进而带动区域内相关产业的繁荣。
其次,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公平、透明、包容的执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3.0版政策通过明确的清单和统一的标准,让企业清楚了解哪些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增强了执法的可预期性,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这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城阳区创业兴业,促进区域经济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为城阳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在社会治理层面,一方面,能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轻微不罚3.0版并非是放松执法,而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教育与引导。执法人员在处理轻微违法行为时,会向当事人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当事人主动改正错误,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这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能让当事人从内心认同执法工作,减少抵触情绪,提高执法的配合度,从而提升整体的社会治理效率。
另一方面,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通过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拉近了执法部门与企业、市民之间的距离,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企业和市民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和人性化,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形成“执法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协同”的良好治理格局。例如,在城市管理领域,对于轻微的占道经营等行为,执法人员先进行劝导和教育,帮助当事人规范经营,既维护了城市秩序,又保障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矛盾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轻微不罚3.0版的实施还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适用轻微不罚或减轻处罚的企业,我们会将其整改情况纳入信用记录,鼓励企业重视自身信用建设。同时,这也向社会传递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遵法守法的良好风尚,为城阳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社会环境。
来源:城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