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七月的临淄,暑气渐浓。临淄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内,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在承办法官张凌燕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选择了握手言和,双方对法官的温情说理连连点赞。
七月的临淄,暑气渐浓。临淄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内,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在承办法官张凌燕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选择了握手言和,双方对法官的温情说理连连点赞。
提前收房引发诉讼
孙先生(化名)为经营水站生意,于2024年7月承租了刘先生(化名)和李女士(化名)位于临淄区某生活区一楼院里的两间房屋,双方约定房屋租金为每年12000元。承租房屋后,孙先生认为房屋原有的设施老化,不利于水站经营,便在征得房东同意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然而,租期尚未结束,房东以重新翻修房屋为由想提前收回房屋,并告知孙先生,等房屋重新翻修后将继续租给孙先生使用。考虑到双方未来的长期合作,孙先生在将房屋钥匙交给房东后便搬离了出租屋。令孙先生没想到的是,房东在收回房屋后并没有进行翻修,而是直接将房屋拆除。孙先生多次与房东进行交涉,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及孙先生前期投入的装修费用。房东则表示可以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但拒绝支付孙先生前期投入的装修费用。无奈之下,孙先生便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和李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退还原告租金3000元、赔偿原告损失40991.64元,共计43991.64元。
互不相让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凌燕全面查阅了卷宗材料,并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认真梳理案情,法官张凌燕发现本案并不复杂,但原、被告由于长期缺乏有效沟通,特别是房东以“重新翻修房屋”为由收回房屋后,双方关系直接僵化,调解难度较大。
“不能就此放弃调解,简单一判了之!” 为了尽可能减少原、被告当事人诉累,给双方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在综合研判本案案情后,张凌燕遂对双方进行了先行调解。然而,原告坚持认为被告不讲诚信、违约在先;被告则认为原告主张的金额过高,部分费用也不应该由自己承担。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瞬间陷入了僵局。
坚持不懈终破难题
“张姐,这个案子还能调解成功吗?”开庭前,一旁的书记员对张凌燕询问道。
“双方争议的关键点在于孙先生前期投入的装修金额,只有打开这个突破口,案件化解才有希望。”张凌燕回应道。
接下来的调解过程,张凌燕牢牢把握住双方争议的关键点,首先从诚实信用的角度出发,耐心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导劝解被告作为房东要讲究诚信守约,多考虑一下对方的难处。随后,张凌燕又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对原告进行摆事实、讲道理、解心结,引导其从节约成本、降低诉累及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毕竟双方都在一个生活区,以后还会“抬头不见低头见”,达成和解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张凌燕在开庭前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均被张凌燕的温情说理所感动,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被告刘先生、李女士返还原告孙先生租金及支付经济损失共计9000元,于2025年7月4日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张凌燕的坚持不懈下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租赁合同纠纷看似小,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临淄法院将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善用有解思维、创新思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提升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慧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