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网上一条四川江油霸凌事件视频在社交平台传播,引起了很大争议和愤怒。据警方通报,刘某甲(15岁)和彭某某(14岁)被治安处罚并送往专门学校矫治教育,霸凌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或许纳入少管所矫治更合理,不然许多未成年施暴者觉得犯错成本小,有未成年保护
近日,网上一条四川江油霸凌事件视频在社交平台传播,引起了很大争议和愤怒。据警方通报,刘某甲(15岁)和彭某某(14岁)被治安处罚并送往专门学校矫治教育,霸凌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或许纳入少管所矫治更合理,不然许多未成年施暴者觉得犯错成本小,有未成年保护法庇护,更加为所欲为,正如视频中女孩所说“我都进去好多回了”。
专门学校和少管所是有本质区别的,专门学校属于教育系统场所,主要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通过矫治和教育帮助其回归社会,少管所属于司法系统场所,是对已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执行刑罚的场所。视频显示,多名年轻女子对一名年轻女子实施殴打并要求对方脱光衣服下跪,给被霸凌者造成了身体伤害和严重的心理创伤,应该等同视为违反刑法行为。
未成年霸凌不仅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对社会秩序与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年龄层面,未成年霸凌呈现低龄化趋势,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霸凌行为,通常不予行政处罚 ,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除特定严重犯罪外的霸凌行为,一般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但如今,一些低龄未成年人利用这一法律 “漏洞”,肆意妄为,甚至说出“不怕报警”的话语。在四川江油案件中,涉事霸凌者为未成年人,他们或许因对法律责任认知不足,才如此嚣张。而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将执行行政拘留,这是对低龄霸凌问题的有力回应。
教育矫治体系也存在明显短板。学校往往是霸凌事件的发生地,却在预防和处理上存在诸多不足。部分学校对霸凌行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把霸凌行为简单认定为孩子间的普通打闹,未及时启动调查和处理程序。对于霸凌者,学校多以批评教育为主,缺乏系统、有效的行为矫治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行为模式和心理认知。而家庭教育同样缺位,部分家长对孩子过度溺爱或疏于管教,在孩子实施霸凌行为,甚至袒护孩子,推脱责任。
司法管理层面,证据收集与责任认定困难重重。霸凌行为常发生在厕所、宿舍等监控盲区,或是通过网络隐蔽进行,证据极易销毁,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挑战。同时,法律对霸凌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够细化,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轻微霸凌行为或新型霸凌形式(如网络霸凌)难以准确界定和处理,影响了法律的威慑力和公正性。
要破解未成年霸凌难题,需多方协同发力。学校应加强对霸凌行为的监测和预防,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开展反霸凌教育课程;家庭要强化监护责任,注重孩子的品德和价值观培养;司法机关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霸凌行为认定标准,加强证据收集技术支持,严格依法惩治霸凌行为,同时,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帮助他们回归正轨。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笔者中学时期,对不同形式的未成年人霸凌行为印象深刻,深知霸凌行为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巨大,尤其是自信心和心理健康等。看到江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再联想到自己的8岁孩子,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和处罚力度,不然有的未成年人觉得犯错成本小,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自己,便可以为所欲为,正如视频中那个女生说的“我都进去好多回了”。
来源:顾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