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级经济师 | 经济基础-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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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

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PART 03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考点九:合同担保的形式★★★★

(1)保证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

(2)保证人

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不得为保证人的有: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3)保证的方式

①一般保证:保证人只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②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注意事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2021年真题·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A.无效

B.按照连带保证

C.按照一般保证

D.自愿

【参考答案】C

2.【2023年真题·多选】不得为保证人的有。

A.国家机关

B.公立学校

C.公立医院

D.上市公司

E.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ABC

考点九:合同担保的形式★★★★

(1)定金

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

(2)定金的效力:

①证约效力:交付定金的事实可以证明主合同的成立。

②预先给付和抵销的效力。

③担保效力(定金所具有的主要效力)。

(3)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注意事项:定金是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其中的一种。

1.【2024年真题·单选】根据《民法典》,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A.20%

B.30%

C.50%

D.10%

【参考答案】A

2.【2022年真题·多选】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A.定金和违约金无本质不同

B.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C.定金数额由法律直接规定

D.定金罚则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E.定金的担保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体现的

【参考答案】BE

考点十:合同的保全★★★★

(1)概念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2)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②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期内。

③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3)债权人的代位权

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如下:

①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②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债权。

③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④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

【注】专属性权利: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债权。

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债权人的撤销权

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行使的情形:

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1.【2018年真题·单选】在债务人已无力清偿债务时,下列情形中,债权人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是。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房产

B.债务人放弃了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

C.债务人捡到他人的钱包后返还,并且拒绝他人给付的酬金

D.债务人将其资金及其设备无偿捐赠给其他同行

【参考答案】C

2.【2022年真题·多选】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B.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直接向第三人即次债务人主张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E.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该项权利

【参考答案】ACDE

来源:颖哥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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