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 年 9 月,河南邓州 22 岁的郭某与 21 岁的牛某在电子厂车间里一见钟情,很快同居。12 月,牛某发现自己怀孕,两家敲锣打鼓筹备喜事。
“26.6 万彩礼、一场未领证婚礼、一次终止妊娠、一条 22 岁生命的殒落——河南‘百日夫妻’悲剧,法院为何只判返还 12 万?”
百日夫妻,从喜宴到法庭
2023 年 9 月,河南邓州 22 岁的郭某与 21 岁的牛某在电子厂车间里一见钟情,很快同居。12 月,牛某发现自己怀孕,两家敲锣打鼓筹备喜事。
2024 年 3 月,郭家按农村最隆重的仪式摆下三天流水席,26.6 万元现金彩礼用红纸包好,外加 2.6 万元“三金”——金镯、金链、金戒指——一起交到牛家手里。因为未到法定婚龄,两人只拜了天地,没有领红本本。
5 月 15 日,郭某在建筑工地意外坠楼身亡。丧事办完不到 40 天,牛某独自到医院终止了妊娠。郭家父母哭到昏厥:“她答应过把孩子生下来,给我们留个念想!”悲痛化为愤怒,一纸诉状把昔日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 15 万元。
邓州市法院一审认为:未登记、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目的落空”应返还,但牛某怀孕又终止妊娠,身心受损,可适当减轻责任。综合陪嫁、共同开销等因素,酌定返还 12 万元。牛某上诉,南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书宣读那天,牛某把 12 万元现金放在郭家门口,一句话没说,转身离开。红绸尚未褪色,人已各奔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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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两案
1. “闪离” 80 万彩礼案
上海一对新人 2020 年 9 月领证,男方转账 106 万彩礼、五金。婚后二人异地工作,3 个月后协议离婚。法院认定“登记但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扣除筹备婚礼共同支出后,判女方返还 80 万。
2. 未登记 13.66 万彩礼案
河南信阳,男方给女方 13.66 万彩礼、3.66 万定亲礼,未登记也未同居。分手后,法院判决:
- 13.66 万由女方返还 12.18 万(扣嫁妆);
- 3.66 万定亲礼由女方及其父母连带返还 3.29 万。
彩礼不是“爱情保证金”
1. 法律底线:仪式再大,没有登记就不是夫妻;彩礼给付目的落空,原则上应返还。
2. 司法温度:共同生活时长、孕育、陪嫁、过错等因素都会被折算成“返还系数”,不再一刀切。
3. 风险警示:
- 对男方——高彩礼换不来婚姻安全,登记、书面约定、资金留痕才是“保险”。
- 对女方——收下高额彩礼却未领证,一旦感情生变,仍需在法庭上“折价退货”。
- 对社会——把婚姻异化为交易,最终是两败俱伤。让彩礼归于“礼”,而非“财”,才能避免下一场人财两空的悲剧。
来源:娱七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