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栾川县城关镇兴华东路与伏牛北路交叉口西70米的“栾川县酷玩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没有《同意意见书》,开展有线下艺术类(乐器)培训。该机构没有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等安全资料,无安保器材且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达标,楼梯陡峭且没有紧急疏散通道,存在较
洛阳查处7家违规校外培训机构
一、栾川县2家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
近日,省暗访组在检查中发现栾川县2家机构违规培训,已将相关线索移交栾川县教体局调查核实处理。
1.栾川县城关镇耕新路80号三楼(伊源大厦对面)“聚能教育”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栾川县城关镇兴华东路与伏牛北路交叉口西70米的“栾川县酷玩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没有《同意意见书》,开展有线下艺术类(乐器)培训。该机构没有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等安全资料,无安保器材且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达标,楼梯陡峭且没有紧急疏散通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伊川县查处2家违规培训机构
伊川县教体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2家机构违规组织学科培训,立即叫停上述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拆除相关设备,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并将机构列入重点名单,持续进行追踪检查,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1.伊川县平等乡莘营村金苹果幼儿园违规组织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2.伊川县杜康大道和景华路交叉口开元启智托管中心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老城区查处1家违规培训机构
老城区教体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三达新村小区5号楼3单元602室,荣某某,无证无照,在居民住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空间狭小,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叫停上述违规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并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将机构列入重点名单,持续进行追踪检查,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四、孟津区查处2家违规培训机构
孟津区教体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2家机构违规组织学科培训,立即叫停上述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拆除相关设备,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并将机构列入重点名单,持续进行追踪检查,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1.孟津区常袋镇一无名托管机构,既无营业执照也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且为学生提供餐食和休息场所,培训期间,外面大门紧锁,消防通道不畅通,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2.孟津区常袋镇一无名托管机构,既无营业执照也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洛阳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始终保持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
新乡通报5起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例
案例一:红旗区央棠小区“启辰教育”违规学科类培训案例。2025年5月19日,新乡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红旗区央棠小区内的“启辰教育”存在违规学科类培训活动。当日下午,红旗区教体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经查,该机构确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检查人员当即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下达停办通知书,要求限期清除所有学科类培训宣传资料及相关教学设施。该机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开展违规培训活动,并完成学员退费工作,共计退费9900元。
案例二:高新区柳青路绿都城“鸿鹄教育”违规学科类培训案例。2025年7月10日,市“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高新区柳青路绿都城的“鸿鹄教育”无视国家“双减”政策,公然向新乡市第一中学教室发放学科类培训宣传资料。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随即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工作人员当场下发停办通知书,要求其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违规办学,并限期清理所有招牌、教学设备及教辅资料。目前,该机构已停止办学。
案例三:牧野区“红蚂蚁教育产业园”违规学科类培训案例。2025年7月11日,市“双减”办收到“巡察组回头看事项专办签”,反映牧野区“红蚂蚁教育产业园”内存在违规学科类培训迹象。市“双减”办联合牧野区教体局立即对该处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现场有学生上自习,并存在大量学科类培训材料,违规培训行为明显。检查人员当场疏散学生,向机构负责人详细宣讲“双减”政策,明确要求禁止开展任何违规学科类培训活动。
案例四:牧野区学府第一城“达安信息咨询中心”违规学科类培训案例。2025年7月22日,市“双减”办对牧野区学府第一城楼下门面房进行暗访,发现名为“达安信息咨询中心”的机构存在“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工作人员现场疏散学生,对机构负责人开展“双减”政策宣讲,并监督其完成退费工作,共计退费12990元。
案例五:红旗区“江南托辅”违规学科类培训案例。2025年7月24日,市“双减”办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红旗区人民路新飞大道交叉口向东二百米路北的“江南托辅”存在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红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当日进行检查,证实其违规事实。检查人员当场下发停办通知书,对机构负责人开展“双减”政策宣传教育,并监督其完成退费6763元。校外培训关乎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新乡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将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逃避监管、无证办学、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培训反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学生合法权益。
周口通报9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
一、郸城县查处两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9日,郸城县“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胡集乡贾楼行政村范楼村一居民家中疑似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培训班在居民家中二楼,无证无照,现场涉及辅导人员1人,学生17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其负责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报批评的处罚,下发《停办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关停,清除教学用具,现场遣散所有学生,退还学费45600元。
2025年7月8日,郸城县“双减”办在开展暑期违规培训排查时发现,建设路东段老丝厂院内一居民楼内一名辅导人员王某正在给7名学生(其中两人为王某子女)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学生处于试课阶段,尚未收费,王某非在职教师。检查组对王某宣传了“双减”政策,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的行政处罚,现场遣散学生,并将该违规辅导班予以取缔。
二、鹿邑县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7日,鹿邑县“双减”办在日常排查中发现郭某租用谷阳街道鸣鹿新村小区4号楼一楼住宅,以“一对多”的方式为4名小学生辅导数学课程,涉嫌违规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郭某某停止培训活动、退还全部预收费用,并将该培训场所列入重点关注清单,防止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三、沈丘县查处两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4日,沈丘县“双减”办在日常排查中发现留福镇某小区院内一培训班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有教师1人和学生21人正在试课,尚未收取学生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即刻解散学生。
2025年7月6日,沈丘县“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白集镇原“大山外语”存在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在未获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招有4个班共49名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该机构进行取缔,责令负责人写出承诺书,不再违规开展培训,退还49名学生学费共计21150元。
四、淮阳区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8日,淮阳区“双减”办接到群众举报,龙华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侧张庄村一民宅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现场发现学生48人,工作人员3名,正在进行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该机构负责人停止违法行为,解散培训学生,限期清空培训场所相关物品,退还培训费用26000余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双减”政策宣讲,写出保证书,不再违规开展培训。
五、太康县查处两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6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崇文路中段一临街门面房二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涉及教职员工3人,学生16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负责人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已收费用,共计1360元。
2025年7月5日,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关镇朱庄社区一民房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现场涉及教职员工2人,学生12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令其负责人停止违法培训行为,退还已收费用,共计3400元。
六、西华县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1日,西华县“双减”办在日常排查中发现,皮营阳光幼儿园内“河南大风车暑假辅导班”正在违规宣传招生。经查,该机构无证无照,尚未开始上课,截至被查处之日,该机构共收取35名学生共计33400元报名费。检查组现场向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及其招聘的教师和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叫停其违规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停办法》,责令其停止违法培训行为,并退还所收取费用,共计33400元。
下一步,市、县两级“双减”办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精准打击各类违规培训行为。同时,也呼吁各培训机构及从业者,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共同维护教育行业的清朗环境,携手推动“双减”政策行稳致远。
信阳通报5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案例
案例一: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大道瑞阳春小区商铺203、204号的信阳名师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500MAE1FNXU3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负责人退还违规费用共计47500元。
案例二: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一路政衡学府小区11号楼101号商铺的信阳瀚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500MA9K7BBR0J),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位于平桥区平桥办事处平西路三和商住城2栋103号门面房的信阳市平桥区小智商务服务工作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1503MAEJE4KP9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工作室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叫停上述违规行为,并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妥善处理后续问题,对于其他违法行为,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案例四:位于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某办公楼3楼301的信阳学有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3MA9FR9YG6M),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
案例五: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馨澳花园5幢1单元501室的信阳智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503MAEDF23M0Q),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
来源:中原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