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罪犯张志东,男,1980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受理
张志东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2025)内0602刑更6号
罪犯张志东,男,1980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罪犯张志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决生效后,本院作出(2025)内0602刑初218号收监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同时被告人张志东以其因家中突发煤气爆炸事故,导致全身严重烧伤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出院诊断证明、内蒙古包钢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出院诊断证明书等。经审查,本院于2025年5月9日立案受理,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4日
受理单位:东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静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中国五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