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用办公电脑下载几百部不雅视频!公司:开除!员工:下班干的,没影响!官司打到二审,法院判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27 15:12 1

摘要:2018年5月,林某入职杭州某公司,工作岗位为项目经理。他与公司签订了《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18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

一员工用公司电脑

下载几百部不雅视频,

公司发现后认为

其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将其开除!

员工不服:

我是下班时间下载,

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双方闹至法院,

结果会怎么判?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林某入职杭州某公司,工作岗位为项目经理。他与公司签订了《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期限为2018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

2021年5月17日,林某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止。同时,林某亦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由林某对此出具《确认函》。

双方签订的《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约定,劳动者应当诚恳勤谨工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得从事危害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行为等

之后林某受公司指派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为国家机关提供网络运营维护服务。其在工作期间利用国家机关网络和公司电脑下载不雅视频资源,现场被多名员工发现后,将情况逐级上报至公司。经公司核查,发现林某在公司办公电脑下载大量不雅视频资源,且使用的下载工具存在自动上传的功能

2022年7月4日,公司向林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其在办公电脑上下载并存储不雅视频的不良行为,已涉嫌触犯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序良俗。公司根据法律规定,终止与林某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林某已收悉。

公司认为,林某这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和形象,且利用国家机关网络资源下载的行为性质尤为恶劣,极有可能引起国家网络安全部门的倒查和追责。公司或将失去客户信任,业务会遭受毁灭性打击,将造成数千万元以上的损失,故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林某辩称,

■自己并未在上班时观看或播放这些视频,仅在下班后下载部分视频

■自己确有不当行为,但该行为并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及损失,也未伤害社会大众情感。解除劳动合同系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罚,直接影响自己就业、生存的基本权利。

随后,林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202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2022年7月2日、3日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

仲裁委裁决公司向林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887.72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462元,驳回林某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7月2日、3日工资的仲裁请求。

林某和公司对裁决不服,均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纪及违纪是否严重,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有义务遵循的劳动纪律及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或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关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具体规定作为衡量标准。

林某在其工作电脑中放置不雅视频的行为确有违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不符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之初衷,并可能对公司名誉权等相关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故公司据此解除其劳动合同之行为并无不当,林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2022年7月2日、3日工资,法院认为,这两天系周末,林某未提供实际劳动,该主张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林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在办公场所利用办公电脑、办公网络下载不雅视频系属事实,即使按照林某自认的下载数量几百部计,亦属大量,可见其下载行为并非偶发性而是经常性,其行为显然严重违反基本劳动纪律、职业道德

同时,林某系受公司指派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为国家机关提供网络运营维护服务,所使用办公网络系国家机关办公网络,其利用办公网络大量下载不雅视频行为可能对国家机关权威、网络安全以及公司名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因此,公司解除与林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林某上诉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法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号:(2023)闽01民终3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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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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