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4月28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3月10日为“女法官国际日”。设立的宗旨是促进妇女在司法机构中的充分和平等参与,支持妇女在从事司法工作中彰显自身价值。今年,在第四个“女法官国际日”之际,《南方都市报》记者深度采访五位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
2021年4月28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3月10日为“女法官国际日”。设立的宗旨是促进妇女在司法机构中的充分和平等参与,支持妇女在从事司法工作中彰显自身价值。今年,在第四个“女法官国际日”之际,《南方都市报》记者深度采访五位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一起倾听“她们的声音”。
追求正义:用信念守护心中的天平
几乎每一位女法官在谈到自己选择成为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原因时,都会提到“公平”与“正义”。深圳金融法庭法官付璐奇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学生时代看的律政片对她的职业选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律政片是很多80后法律工作者的启蒙,那时候脑海里就有了职场优秀女性的想象,而法律从业者更应该是坚毅勇敢执着的。”
市中级法院商事庭法官雒文佳一直觉得,自己从小就是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生活中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分个对错,希望自己经手的事情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正是这样的使命感引领她走上了法官岗位。考虑多方利益的理性平衡是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践行的工作准则。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兴起,越来越多主播与MCN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开始出现。在这些案件里,主播往往都是播了一段时间后决定不再继续发展,提出解约,这时候,主播们面临的常常是高额的违约金。在对这一类案件进行审理时,雒文佳并非简单根据约定一判了之,而是综合考量双方在缔约时的磋商能力、主播收入情况以及平台资源投入情况等多种因素作出判决,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公平价值导向。“很多新行业新业态发展太快,出现的新问题也多,法官需要在实践中通过裁量达到公平,引导行业健康正向发展”。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叶艳则是在进了法院以后,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份职业,“追求公平公正的理念不但是我在审判工作中的坚守,还已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种行为自觉”。她举例,在一次带孩子参加夏令营时,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名章程有很大出入,损害了部分孩子的利益,有家长敢怒不敢言,叶艳挺身而出为那些孩子争取了权益,她认为这是“法官的职业习惯带来的思考方式”,让她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变成了更勇敢坚毅的女性。
这些正直坚毅的女性凭借自己的努力拿起法槌,用坚定的信念守护心中的天平,法断曲直,情暖人心。
温暖如春:以司法温度彰显法治力量
受访的女法官在谈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以司法温度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司法并非冰冷的条文和程序,而应体现法律的温情与关怀。”叶艳说道,“作为一名女法官,我们总是以更细腻的情感和天然的亲和力融入到案件的审理中,与当事人共情,彰显司法的柔性。”付璐奇则谈到,其在审理涉及夫妻共债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时,就十分注重倾听配偶一方尤其是家庭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的意见,用耐心的倾听疏导当事人的心理压力,以细致的释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
市中级法院劳动争议庭副庭长唐静提到自己办过的一起主张产假及奖励假工资差额的案件。劳动者是一名汽车销售,工资结构就是基本工资+提成。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产假及奖励假期间没有产出,无法计算销售提成,因此在劳动者产假及奖励假期间只发放了基本工资。唐静经审查后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未就产假及奖励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达成约定,因此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最后,法院审理认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及奖励假期间工资差额10万余元。唐静提到,作为一名法官,她深知这10万余元的工资,背后可能就是孩子的奶粉钱、家庭的房贷,“司法者既要有缜密逻辑,又要有人文关怀”,感性与理性的融合,恰恰是现代司法珍贵的力量。
改革创新:身披法袍与时代同新
十多年来,深圳金融法庭法官田娟从事的工作都与司法改革息息相关,身处这样一个充满创新挑战的岗位上,田娟认为,女法官所具备的敏锐细致的洞察力,蕴藏的突破传统、克服困境的力量和韧性,得到了缓慢而具有张力的释放。工作生活在先行示范城市的深圳女法官们,更是在这片充满尊重、包容和求索的土壤上绽放光彩,成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先锋。
2020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深圳正是试点城市之一。田娟全程参与了这一次的试点,从前期论证、实地调研到提出建议、任务落地,她既要一边做好手头的工作,又要大量学习理论知识,实践于司法改革、不断总结提炼经验。改革试点的一系列成果,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中得到了吸收、采纳。
此外,诸如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等中央赋予深圳的重大改革任务,田娟也都全程参与。田娟说,在改革过程中会发现,很多任务是全新的,没有参考借鉴,需要不断思考学习形成理论创新、反复在实践中应用验证校准,最后才能形成可示范的经验。而她觉得,深圳的法官本身就是有这样的基因和能力,“我们乐于探索创新,也很擅长总结经验”。创新求变向来是深圳法治文化的重要部分,田娟说,十几年来参与见证着深圳法治创新不断升华,能为国家司法制度完善贡献微光之力,内心充满价值感和力量感。
除了宏观层面的改革,深圳法院的法官们在日常案件的处理中也践行着深圳的改革之魂。叶艳提到,由于深圳发达的经济,许多全新类型的案件会在深圳出现,也考验着法官的经验与智慧。2023年,叶艳办理了一起企业征信数据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深圳某企业指控北京某征信数据平台企业发布的数据存在错误,且在去函指出后仍未进行修正。企业征信数据平台对数据的原始主体有没有法律义务?这在法律上属于空白,也没有特定的裁判规则。叶艳从这个案件出发,了解了整个产业,提出征信数据平台公司作为数据使用主体,对于数据原始主体负有数据质量保证义务,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样在全国范围内称得上“典型”的案例,在深圳还有很多。付璐奇说,身处深圳这座创新之城决定了深圳法官们会遇见各种新事物,也就要求大家必须求实创新,“这里不仅有新类型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好的资源,金融法庭也长期和相关职能单位等保持着良性的联系,不断学习更新行业知识”。
法官不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提及对未来的期许,深圳的女法官们都依然保持着刚刚踏入这个行业时的热情与兴奋。叶艳说,很多年后,自己会退休,但依然希望她的名字能在自己写过的判决书上闪闪发光,“那时候人们也许不在意我是谁,但希望大家会认为这份判决是令人信服的,字里行间闪耀着法治的光芒,飘洒着人性的光辉”。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来源:深圳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