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3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浙江省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赋能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建强浙江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明确力争80%以上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具备中医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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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遇、职称全面倾斜!一地新规:这类医生直接聘任不受限
6月3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浙江省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赋能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建强浙江新时代大学生乡村医生队伍,明确力争80%以上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具备中医服务能力。
该方案通过优化大学生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机制、建立大学生乡村医生培养体系、完善大学生乡村医生激励保障政策等措施,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并且明确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在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对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级职称考试通过的可直接聘任,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在学历、年限等条件上予以放宽,且不受规培要求限制。(浙江省卫健委)
2.医保基金监管最新处罚标准来了,最高处5倍罚款!
6月6日,内蒙古医保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对当地医保基金监管的行政处罚标准进行了全面细化和规范。其中明确了对医保违规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5个裁量档次,确定作出何种类别和幅度的处罚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的细化、量化标准。
针对不同主体,裁量基准设定差异化标准:定点医药机构以骗保为目的的,按骗保金额的2倍至5倍处以罚款,并暂停相关服务6至12个月,其中骗保金额达刑事立案标准者不得从轻处罚;非骗保目的且属初次违法、基金损失3000元以下、及时退还并配合检查的,可免予处罚。个人骗保行为同样按金额2至5倍罚款,骗保金额达刑事立案标准者不得从轻处罚;若非骗保目的且基金损失200元以下并满足整改条件,可适用“首违免罚”。(内蒙古医保局)
3.卫健委明确: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已全部开设这个科室!
6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相关进展。会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党组书记、局长盖英群介绍,近年来,山东将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作为推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整体谋划,统筹推进,积极为群众提供“防治结合”的连续性、全方位健康服务。目前,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公共卫生科,其中93%公立医疗机构独立设置。
制发《深化全省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20条举措……近年来,山东坚持整体谋划,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评价激励等一系列举措,筑牢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工作基础。(山东省人民政府)
4.国家药监局: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将出台新措施
6月20日,国家药监局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举措》,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据了解,医用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和新型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等技术集成度高,是高端医疗器械的典型产品,也是塑造医疗器械新质生产力的关键。
该举措包括优化特殊审批程序、完善分类和命名原则、持续健全标准体系、进一步明晰注册审查要求、健全沟通指导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细化上市后监管要求、强化上市后质量安全监测、密切跟进产业发展、推进监管科学研究和推动全球监管协调等十方面具体措施。该举措将于近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将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相关要求,明确工作时限,确保顺利推进。(央视新闻)
5.三部门:这类医疗机构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6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今年6月起到2026年5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方案》明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整治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问题;整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整治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治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医疗文书书写、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医院感染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治泄露患者隐私问题;整治电子病历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国家卫健委)
6.贵州:拟出台新规严管医疗人员参加学术活动
6月23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贵州省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4日。在流程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规章制度,对本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实行全流程监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时,应在学术活动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将学术活动举办方资质,活动内容,活动行程等相关资料交至所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在行为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取酬应合理合规、公开透明,且所有报酬需通过正规财务渠道入账,不得现金取酬。同时,严禁接受邀请方以任何名义支付的除讲课、主持人、讨论嘉宾等劳务报酬以外的其他报酬,如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此外,严禁通过学术活动与医药企业建立不正当经济往来或变相获取利益(如旅游、娱乐费用),不得利用学术平台为特定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贵州省卫健委)
7.昆明市卫健委出台“师带徒”工作措施助力医疗人才培养
6月23日,据云南网发文称,近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出台《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优化直属公立医院“师带徒”工作措施(试行)》,旨在通过完善“师带徒”机制,充分发挥资深医疗专家的“传帮带”作用,推动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该措施明确了“师带徒”工作的目标,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培养,使徒弟在专业技能、临床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领域的常见疾病诊疗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同时,对师徒的选拔标准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师傅需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良好的师德师风,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学科带头人等重要职务;徒弟则要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一般为新入职或在专业领域有提升需求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云南网)
8.重磅!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设“观察期”,三类骗保将被解除医保协议
6月24日,国家医保局介绍,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严控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出现3类欺诈骗保行为将被解除医保协议,并重点整治“挂证”行医、虚假就医等违规问题,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保局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出现无资质人员冒名行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等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行为,应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结算,查实后及时解除协议;出现未按规定保管、提供有关资料,且暂停结算后7天内仍不能提供的情况,应解除协议;出现隐匿或销毁资料、集体串供等拒不配合检查的情况,应解除协议。此外,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日常履约核查和费用审核,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费用的智能审核全覆盖。(北京日报客户端)
9.打牢“病有所医”制度基础!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6月24日,医疗保障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着重规定医疗保障的体系框架和基本制度。首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7章50条,系统规定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助力依法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制度基础。
在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方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统一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相衔接的医药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完善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制度。草案强化了对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规定建立人大监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基金使用实施动态智能监控,提高监督效能;综合运用罚款、暂停涉及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暂停医药费用联网结算、解除服务协议等多种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医保局)
责编|Zelda
封面图来源|医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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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脉通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