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和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25 16:49 1

摘要:今天上午,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全面反映青岛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剖析近年来毒品犯罪动向和特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5—2025年)和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今天上午,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全面反映青岛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剖析近年来毒品犯罪动向和特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5—2025年)和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青岛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将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作为法院重点工作,始终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完善禁毒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白皮书显示,2015年6月至2025年5月,青岛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及占全部刑事案件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十年,青岛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903件8263人,其中青岛中院审结185件504人;青岛中院二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08件1476人。近十年,青岛每年毒品案件数量从2015年的2148件降为2024年的51件,年均降幅32%;毒品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比例从2015年的25.36%降为2024年的0.73%。特别是2020年以来,随着禁毒治理措施积极推进,传统毒品犯罪链条被有效切断,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下降。

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罪名较为集中。近十年,青岛法院判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6.83%,其中绝大多数为贩卖毒品罪,判处容留他人吸毒罪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38.93%,判处非法持有毒品罪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3.62%,以上三个罪名占全部毒品案件总数的99.38%。二是涉案群体出现年轻化趋势。随着新型毒品犯罪数量增加,毒品罪犯年龄趋于年轻化,涉新型毒品犯罪人员三十五岁以下青年人占80%以上。三是毒品类型由传统毒品向多品类新型毒品演化。新型毒品层出不穷,伪装性、迷惑性强,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对青少年极具诱惑性,社会危害不容忽视。四是利用网络贩毒活动突出。毒品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通联工具商谈交易,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支付毒资,通过快递邮寄交付毒品的网络贩毒模式已成常态。五是毒品次生犯罪危害严重。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频发,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六是农村地区出现毒品蔓延。青岛法院审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类案件28件,数量仅次于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且近年来呈增涨趋势,毒品末端犯罪也有向农村地区蔓延趋势。

针对毒品犯罪趋势和特点,青岛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处大宗毒品犯罪分子、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或者向其贩卖毒品犯罪,以及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犯罪,给予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依法惩处零包贩卖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切断毒品蔓延渠道。近十年,青岛两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重刑率23.07%,依法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发生。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程序正当、证据裁判等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各类证据审查判断要求和采信规则,注重综合评判证据,严格把握毒品犯罪案件证明标准,确保案件审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注重剥夺涉毒罪犯再犯经济能力,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对涉毒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刑3600余万元,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涉毒洗钱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确保“打财断血”全面彻底。

青岛法院充分发挥禁毒职能作用,完善多方联动禁毒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筑牢禁毒防线。统一裁判尺度,凝聚司法共识,形成禁毒工作合力。推动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毒品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和公开宣判,增强全社会识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校、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新型毒品犯罪人员年轻化趋势,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为猎奇涉毒,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公众自觉抵制毒品,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组织集中宣判等,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蔓延的决心。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完善禁毒防控体系,针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新趋势、新动向及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警示和教育作用,青岛中院发布八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涵盖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涉及传统毒品甲基苯丙胺、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及列管麻精药品等多种毒品类型,提醒社会公众抵制毒品侵害,警示毒品违法犯罪人员,任何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此次发布的青岛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1.当场查获毒品近1000克,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陈某某、蔡某二人从青岛市出发到江西省丰城市,在某大酒店绿化带内获取约1000克毒品,二人携带上述毒品返回青岛,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白色晶体995.13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二人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某、蔡某重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2.外卖员代买“右美沙芬”止咳水,加价销售构成贩卖毒品罪

外卖员向某某在明知“右美沙芬”被列管的情况下,先后三次自药店以每瓶32元的价格购买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共计50瓶囤放,并加价出售给吸毒人员刘某某、宁某某35瓶,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右美沙芬”自2024年7月1日起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向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将提前囤积的右美沙芬口服溶液贩卖给吸毒人员,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的判决阻断了以外卖员等身份代买赚取“高价运费”的毒品流通渠道,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绝不姑息的态度。

3.未成年人多次贩卖合成大麻素

未成年人王某明知合成大麻素被列管,却为牟取利益先后9次向他人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非法获利人民币4520元,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合成大麻素又称“上头电子烟”,其外表与普通电子烟相似,但人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等反应,过量吸食甚至会出现休克、猝死等情况。未成年人正处在生理、心理的发育期,猎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弱,易受他人蛊惑产生错误认知,相关部门及未成年人家庭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4.利用女友出售毒品,双双获刑

被告人黄某某为躲避侦查,利用女友历某某对外出售冰毒,先后5次向历某某提供冰毒约3.5克,历某某明知是冰毒还对外出售后,再将收取的毒资转至黄某某银行卡内,二人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黄某某身上及住处扣押冰毒12包,净重18.48克。黄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历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黄某某有贩毒前科,为规避风险,通过女友历某某向外出售冰毒,且到案后拒不认罪,人民法院通过梳理在案证据,锁定其犯罪事实。本案警示贩毒分子不要心存侥幸,任何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5.贩卖1支电子烟,获刑八个月

被告人齐某亮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一支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根据法律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警示公众,毒品这条“红线”,千万不能触碰,同时也提醒公众认真学习禁毒知识,尤其是要警惕层出不穷的各类新型毒品,提高防毒识毒能力,共同筑牢禁毒防线。

6.错时交付毒品,构成犯罪既遂

被告人刘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联系某冰毒提供者,由其将冰毒存放在青岛市区内指定位置,在收取购毒者王某某交付的毒资后,刘某某微信告知王某某冰毒存放位置,由王某某自行取回吸食。刘某某多次贩卖冰毒总计约1.4克,获利人民币800元,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警示犯罪分子,切莫企图通过错时交付等手段逃避法律制裁,买卖双方虽未处于同一时空环境,但毒品已进入交易环节,应认定犯罪既遂,必将受到严惩。

7.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害人害己

被告人张某某在其家中容留未成年人崔某某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其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案警示社会公众,容留他人吸毒,尤其是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认罪认罚从宽政策鼓励违法犯罪人员积极主动投案、改过自新。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8.捡拾罂粟种子,非法种植罂粟获刑

被告人王某某捡拾罂粟种子非法种植罂粟96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村民因法律意识淡薄、禁毒意识不强等原因,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存在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本案的依法审理,彰显了对毒品原植物种植从严管控、源头治理的鲜明态度。

来源:青岛交通广播FM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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