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贷为何有人被判无效、有人要坐牢?AB贷合规边界解析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25 08:48 1

摘要:近各个媒体平台都有人在问,只要借款人不是本人,是否都属于AB贷?实际上,AB贷与普通转贷在法律性质、责任认定上完全不同。本文结合监管文件与真实判例,厘清两者的关键区别。

近各个媒体平台都有人在问,只要借款人不是本人,是否都属于AB贷?实际上,AB贷与普通转贷在法律性质、责任认定上完全不同。本文结合监管文件与真实判例,厘清两者的关键区别。

银保监会在2023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明确将“AB贷”列为重点打击对象,认为其属于“套路贷”的一种变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福建银保监局进一步指出,“AB贷”是不良中介通过伪造贷款审批流程、诱骗担保人(B)签署贷款合同,使B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实际借款人。

01、AB贷涉嫌三种罪名

作为一名有良心的助贷中介,贷款人的权益是我们一定要保障的。但如何属于套路贷AB贷,将面临三种处罚:

合同诈骗罪:部分公安机关认为,AB贷涉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骗B签署贷款合同,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或盗窃罪:如果中介通过欺骗手段使B误以为仅是“见证人”或“担保人”,而实际贷款资金被中介或A占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或盗窃罪;

骗取贷款罪:若中介伪造贷款材料,使银行误判B的还款能力,可能涉及骗取贷款罪。很多读者朋友混淆转贷和AB贷的责任。我们来看看不同案例的法院判定

02、典型案例分析①

前同事小王找到小李,说自己急需一笔资金来周转生意,但是自己的信用记录不好,无法申请到贷款。小王告诉小李,他已经找了一家贷款公司,只要小李作为紧急联系人,帮忙签个字,小王就能拿到贷款。小李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随后,小王带着小李来到了一家所谓的贷款公司。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断地向小李询问各种问题,包括他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小李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太在意。

最后,小李在一些文件上签了字,以为自己只是作为紧急联系人履行一下手续。然而,没过多久,小李就收到了银行的短信通知,告诉他有一笔贷款已经发放到了他的账户。小李顿时傻眼了,他赶紧联系小王,却发现小王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小李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不仅失去了朋友的信任,还背负了巨额的债务。

这是典型的AB贷。一旦贷款人起诉,有事实证据证明,参与借款的人都要进去踩缝纫机。

03、典型案例分析②

张某和李某是好友。从2022年9月开始,李某多次向张某借款,张某没有自有资金,遂陆续通过“微粒贷”“360借条”“借呗”等平台,借款合计4万元转给李某。

李某按贷款平台的还款本息金额及利息如期还款1期后便不再还款,虽双方补充签订了借条、还款保证书,但李某仍未能按约还款。张某无力偿还,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2万元及利息。

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案原告张某出借给被告李某的3.2万元是从网贷平台中转借的,系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依法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李某尚欠张某3.2万元应予返还。张某将借贷平台借款转借他人,违反法律规定,故张某要求李某支付利息的诉请,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04、案例综合分析

案例1:典型的AB贷(刑事犯罪)

案情:小王信用不良,诱骗同事小李以“紧急联系人”名义签字,实际让小李背负贷款。贷款到账后小王失联,小李被迫还款。判决要点:中介和小王涉嫌合同诈骗罪,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小李虽被欺骗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例2:普通转贷(民事无效,不涉刑)

案情:张某通过网贷平台借款4万转借给朋友李某,李某逾期不还。张某起诉要求还款。

判决要点:转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李某需返还本金,但无需支付利息。张某行为违规,但不构成犯罪。

05、贷款中介如何规避AB贷风险?

严格审核贷款人身份:确保借款人知情且自愿,杜绝“假冒担保人”操作。

规范业务流程:所有文件需借款人本人签署,明确资金用途。

引入法务支持:定期培训,确保业务符合《民法典》《反洗钱法》等规定。

AB贷是监管红线,一旦触碰可能人财两空;而普通转贷虽无效,但仍有追回可能。无论是借款人还是中介,务必认清法律边界——唯有合规,方能行稳致远。

06、聘请金融法务

如何减轻业务的操作风险,我们建议您请专业的金融法务,疏通整套业务流程。一个懂法的助贷公司,做业务不再担惊受怕,合规才能走得更远!

来源:堂里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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