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崇军尚武、保家卫国的光荣传统。历史上的许多仁人志士、民族英雄都从小树立了精忠报国的远大抱负,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抛头颅、洒热血,立下了可
致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首先,向全区广大应征青年踊跃报名参军表示热烈欢迎和亲切问候!对家长支持国防建设表示衷心地感谢!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崇军尚武、保家卫国的光荣传统。历史上的许多仁人志士、民族英雄都从小树立了精忠报国的远大抱负,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抛头颅、洒热血,立下了可歌可泣的不朽功勋。
廉洁征兵是搞好征兵工作、提高新兵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从源头上纯洁巩固部队、增强部队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应征入伍是强国防、固长城的报国行为,不需要个人花一分钱,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定兵等环节,如果发现有违反征兵政策纪律规定行为的,请及时向军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我们一定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所有应征青年及家长一律不得出现向征(接)兵工作人员请托、行贿送礼、宴请等行为,如有违反直接取消青年入伍资格。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淮安市征兵办监督举报电话:80467026
淮安军分区纪委举报电话:80467033
洪泽区征兵办监督举报电话:80467750
邮箱13913191534@139.com
地址:洪泽区洪泽湖大道57号
廉洁征兵“十严禁”
01
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02
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03
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04
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05
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06
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07
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08
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09
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10
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廉洁征兵“十不准”
01 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
02 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03 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以“合格”“不合格”以外的表述作为政考结论。
04 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05 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存在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06 不准暗箱操作私自定兵,将体检、政考结论未明确、未经过走访调查的人员纳入定兵范围,或者擅自托关系、找门路,挑选所谓“好方向”。
07 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08 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09 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 不准换兵、私自接收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来源:洪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