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退会被索要2万元“分手费”,法院怎么判?

B站影视 2025-02-28 18:46 1

摘要:承诺“免费入会”,退会时演变成“高额买断费”的纠纷,案件如何化解?2月28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人民法庭近日化解了一起主播与直播公会之间的退会纠纷。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周燕语

承诺“免费入会”,退会时演变成“高额买断费”的纠纷,案件如何化解?2月28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人民法庭近日化解了一起主播与直播公会之间的退会纠纷。

梁子湖法院

直播公会通常是指一种在直播行业中,汇聚多个网络主播,并为其提供运营、推广等服务的组织机构。某K歌平台主播刘某,此前应邀加入张某管理的直播公会。当时,张某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保证刘某的账号可以自由使用和退出。

经过一段时间后,刘某提出退出该公会时,张某却要求其支付账号买断费。双方经协商签订欠条约定,刘某支付2万元买断费,张某则将其账号退出公会。

此后,张某依约将刘某的账号从公会退出。刘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6000元未付。张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款项。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法庭庭长吴永华审理该案后发现,本案虽然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较小,但事实上,双方对案件的分歧较大。

主播刘某认为,张某并未在其账号上投入过多,却要求高额买断费,对其不公平,且张某最初承诺可自由退会,后利用账号退出自由的“命门”致其妥协而签订欠条,欠条并非其真实意愿,因此不愿支付剩余款项。

张某则主张,欠条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刘某应按约定支付全部买断费。

吴永华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来看,欠条作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协议,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情形,具有法律效力,刘某在签订欠条后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存在违约行为。

站在情理角度看,张某事先承诺免费,事后又要求买断费,也有违诚信,且张某在刘某账号上的显性金钱投入不多,却要求更高的买断费,确实存在不公平的可能性。

“正因为这种矛盾,调解成了本案的最佳解决方案。”吴永华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指出双方均存在过错:张某在最初承诺刘某免费入会、账号自由使用的情况下,后续又要求刘某退会需支付买断费,确实有违诚信。此外,张某对公会旗下的主播管理也存在不规范问题,应予以注意,及时改进。

另一方面,刘某虽对“买断费”不满,却系自愿签订案涉欠条,“买断费”金额也系双方协商所得,刘某应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刘某支付3000元了结此案。

吴永华也提醒: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主播与公会之间的合作关系愈发普遍,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秉持诚信原则,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因模糊承诺引发纠纷。同时,签约需谨慎,落笔请三思,签字前务必认真审查条款内容,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疏忽而陷入被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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