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名誉侵权案胜诉 法院判决获赔867万元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22 22:17 1

摘要: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5月7日公开判决书显示,知名主持人汪涵诉某科技公司名誉权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汪涵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宣传,判决其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67万元。

案件直击:未经授权商用代言引纠纷

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5月7日公开判决书显示,知名主持人汪涵诉某科技公司名誉权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汪涵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宣传,判决其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67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公司在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官网、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含有汪涵形象的宣传图文,宣称其为品牌“特邀顾问”,并虚构合作细节。“涉案内容未获得任何授权,且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汪涵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被告行为已违反《民法典》关于人格权的相关规定。

法律解读:明星肖像权保护的司法示范

针对此案,知识产权法律师张宁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此案中,被告不仅使用肖像,还虚构合作关系,构成双重侵权。”法院判决书中特别强调,商业主体在使用公众人物形象时,需严格履行授权审查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867万元的赔偿金额创下近年同类案件新高。“赔偿数额综合考虑了侵权持续时间、传播范围及商业获利等因素。”主审法官在接受采访时透露,被告公司通过侵权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经审计达1200余万元,判决赔偿额以此为重要参考。

行业影响:明星维权与商业合规的再警示

案件曝光后,娱乐圈与品牌方迅速响应。中国广告协会连夜发布《明星商业代言合规指南》修订版,新增“肖像权授权三审制”,要求品牌方对授权文件进行法律、合规、风控三重审核。某经纪公司法务总监李娜透露:“近期已有20余家品牌主动联系核查代言授权,行业合规意识显著提升。”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明星肖像权侵权案件同比增长34%,其中未经授权的电商平台宣传、自媒体虚假代言占比超六成。此次判决被法律界视为“标杆案例”,因其明确了“虚构合作关系”属于加重侵权情节,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裁判参考。

公众启示:从个案维权到规则构建

汪涵在胜诉后通过工作室发表声明:“维护自身权益不仅是为个人,更是希望净化商业宣传环境。”这种态度获得公众认同,社交媒体上#明星肖像权保护#话题阅读量超5.8亿次,多数网友支持“侵权必追责”的司法态度。

在商业层面,此案倒逼企业建立更严格的知识产权审查流程。某电商平台已上线“明星授权核验系统”,品牌方上传授权文件后,可通过该系统与明星经纪公司实时对账。这种“技术+法律”的双重防护,被视为从源头遏制侵权的有效手段。

当法院的法槌落下,这起持续8个月的名誉权纠纷不仅以汪涵胜诉告终,更在公众视野中勾勒出清晰的权利边界——在流量经济盛行的今天,任何商业主体都不能越过法律红线攫取利益。正如法律学者王健所说:“判决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结果,更在于向社会传递‘权利必须得到尊重’的法治理念,这才是比867万元赔偿更重要的社会价值。”

来源:小六娱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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