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4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多条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一起来看!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二、新旧课程对照
已通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可对应顶替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对应顶替关系如表所示:
三、考试安排
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政课所用教材保持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已于2024年下半年安排考试;其余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
自2025年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凡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己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自考课程考试,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考。
己公布的《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考委〔2023〕1号)中各开考专业计划同步进行调整,在2025年专业计划调整过渡期内,自主选择按照旧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也须加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
四、毕业要求
按照全国考委文件要求,此政策调整从2025年上半年开始实施。所有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均须按调整后的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1.对于2024年12月前完成计划内全部课程,并通过论文申报且成绩合格的考生,2025年上半年仍按原计划申报毕业。
2.2024年12月前停考过渡专业,三门思政课均为必考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门数,即可申报论文、办理毕业。停考过渡专业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5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2日至13日期间进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将于2025年2月27日开始。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
1.报名、报考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每日开网时间为9:00—16:00)
3月5日16:00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新生”)需至少提前一天(3月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2.考生在“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报考,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bmsq。考生也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leea.edu.cn)“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
三、报名和报考办法
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网址进行报考;申请变更考区的考生可申请所在新考区招生考试机构重新进行身份认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和申请重新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新生报名、报考。新生在“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填报的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并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尽快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如果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操作的,则不予建立自考考籍档案。
2.新生网上报名个人信息和材料要求。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考生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确保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招生考试机构的重要通知。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外省籍社会考生须上传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
3.新生报名后,要及时登录“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如通过审核,则考生报名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系统显示审核状态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如未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
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本次考试科目。考生认真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本次报考的科目考生本人无法自行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
5.考生选择相关课程报考后,需在30分钟内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描付款码完成网上缴费。完成支付后可点击下方按钮刷新缴费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的,申请的报考课程在提交1小时后自动作废,原申请报考课程作废后可重新申请。如遇超时、余额不足、更换支付软件等原因尝试扫描付款码无法完成支付的,可等待原申请自动作废后重新申请。
6.申请重新身份认证的考生,需要按照新生网上报名、审核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新考区进行相关课程的报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报名照片将作为考生毕业时学信网备案审核和毕业证本人照片使用。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依据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学考试通知单》上的信息与考生本人进行比对,如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在“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过程中,系统会提示考生在阅读相关条款后,点击进行下一步操作,即代表考生本人同意授权系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在线核查,并允许保留相关资料。
3. 在“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过程中,须按照系统要求选择考生来源类型,并认真查看资格审查提示信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考生来源包括以下七种:
⑴吉林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在读考生。吉林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在读考生选择此项报名。
考生报名前须准备好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不少于一个月)。报名过程中须准确填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学校、专业和“在线验证码”等信息。
⑵吉林省身份证号的社会考生。吉林省身份证号的社会考生选择此项报名。
⑶外省身份证号的本省户籍社会考生。外省身份证号的本省户籍社会考生选择此项,报名时须准确填写身份证的签发机关。
⑷在吉林省工作的外省户籍社会考生。在吉林省工作的外省户籍社会考生选择此项,报名时须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
⑸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考生。报考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专业代码030612TK)的考生选择此项,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警官证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学生证原件照片。考生本人携带“人民警察证”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所在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经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方为报名成功。
⑹部队驻地在吉林省的现役军人社会考生。部队驻地在吉林省的现役军人社会考生选择此项,报名时须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
⑺其他类社会考生。上述6类所未涵盖的其他类社会考生选择此项,考生根据报名文件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完成报名。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交由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1.4月8日,考生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自学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 从2025年上半年开始,根据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专业,对长春工业大学开考的“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102”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进行调整,调整后为“视觉传达设计550102”。考生报名时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报考,所有未毕业的考生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毕业。
4.根据主考学校申请,并结合该专业考生报考规模情况,研究决定从2025年上半年起,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主考的“动画130310”专业进入停考过渡,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设4年过渡期,自2028年上半年不再安排考试,2029年上半年不再办理毕业。
5.凡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自考课程考试,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考。
附件:自学考试考生照片要求(扫描二维码下载)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转出
(一)转出流程
省际间转考考生到我省报名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办理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能及时申请,须下次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考生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
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原考试的课程名称、合格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考生电子档案。
5.转入考生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授权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我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二、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3月1日至3月6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办理。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并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网上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免考申请、审核时间及申请网址
1.考生申请时间:3月12日至18日(每日开网时间为9:00—16:00),3月18日下午16:00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时间:3月12日至3月25日。
2.申请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mksq/。
二、免考申请审核程序
考生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免考课程申请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系统审核,经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经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并发布,考生可在申请系统中查询结果。
三、需要考生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1.凭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申请免考前须准备好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有效期不少于一个月),同时原毕业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考生在“吉林省自学考试免考办理网上申请系统”中须准确填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学校、专业、专业层次和验证报告下方的“在线验证码”;或准确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学校、专业、专业层次和学历认证报告的“证书编号”和“报告编号”,并在系统中上传《成绩单》原件照片。
考生须在申请免考日期截止前将上传系统中《成绩单》原件交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后,逐级报送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高职高专及二学历在籍考生申请免考前须准备好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不少于一个月)。考生在“吉林省自学考试免考办理网上申请系统”中,须准确填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学校、专业、专业层次和验证报告下方的“在线验证码”。
高职高专及二学历在籍考生,申请免考课程不需要考生上传《成绩单》,由相关学校统一上报《吉林省自学考试在校生(二学历、高职院校)免考申请表》(见附件),《吉林省自学考试在校生(二学历、高职院校)免考申请表》须经相关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审核并加盖公章;《吉林省自学考试在校生(二学历、高职院校)免考申请表》经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与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处。
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户口本原件照片;如果是由于毕业院校工作失误造成的,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上传后需在申请免考日期截止前将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申请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是否与考生上传材料一致,现场确认无误后,方能通过免考审核。考生报审的原件或复印件由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人签字存档备查。
2.凭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须上传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原件照片,并在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上方清晰标明取得成绩单或合格证的省份。
3.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须上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原件照片。
4.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考生上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照片。
5.选择“其它情况免考课程”的考生,非以上情况申请免考的考生,须联系申请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审同意后方可在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上传照片要清晰,真实,否则将无法办理免考课程。考生如未将需要上报材料原件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认,免考申请将无法审核通过。涉嫌提交伪造免考材料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院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本考区免考课程网上审核工作,确保审核准确无误。
3.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网上申请免考记录,认真审核成绩单原件,审核通过后需要上交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4.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网上申请免考记录,认真审核成绩单原件,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来源:吉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