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1日下午,南京市金陵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模拟法庭活动在学校报告厅举行: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从金陵中学党委书记孙小红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
6月11日下午,南京市金陵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模拟法庭活动在学校报告厅举行: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从金陵中学党委书记孙小红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
聘任仪式上,金陵中学高一年级的同学为与会嘉宾及观众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展示活动,让大家在这堂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践课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力量。
金中法治教育有了“首席专家”
孙小红书记首先对与会领导及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
孙书记说,青少年时期是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培育的黄金期。在校园这片孕育希望的沃土上播撒法治的种子,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关乎个体的健康成长,更关乎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根基,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复兴伟业。金陵中学作为一所百年名校,多年来始终将法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建立课程体系、丰富实践载体、注重文化浸润、强化协同育人等方式积极进行探索与实践。
孙书记表示:“李爱君副检察长成为金陵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搭建了一座连接法律殿堂与菁菁校园的‘专业桥梁’,树立了一个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鲜活榜样’。”希望同学们能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积极参与到各项法治教育活动中,“更希望同学们在心中根植法治信仰,在脑中充实法律知识,在行动中践行法治精神,在理想中融入法治担当。将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国家的法治进步紧密相连,树立远大志向,未来积极投身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伟大实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建设者。”
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焦伟表示,此次省检察院李爱君副检察长受聘担任金中法治副校长,充分体现了省检察院对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一直以来,金陵中学都十分重视校园法治建设,长期聘任省检察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充分借助专业力量,推动学校的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多次获得表彰。
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国家民族未来,全省教育系统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保护机制,落实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制度。未来,全省教育系统会借助省检察院大力支持,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纽带,形成教育合力,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全省校园,让同学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
随后,孙小红书记向李爱君副检察长颁发了聘书;李检察长也将特意为学校师生精心挑选了一批法治图书赠送给了孙书记。
“模拟法庭”让普法更生动
法律条文是严谨的,但法治教育的形式是生动多样的。在“模拟法庭”展示活动环节,高一年级的同学用严谨的态度和生动的语言,为全场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庭审”。
模拟案件
2022年6月,被告人叶某某(时年17岁)早年辍学打工,因打工收入不高便找了副业赚些外快——代练游戏。在代练游戏的过程中,叶某某发现客户史某某(时年16岁)及其朋友的游戏账号装备齐全,猜测其经济能力较强,便登录史某某的账号,以史某某的名义向其朋友朱某某、郭某某、范某某等人借钱,先后骗得人民币39万元,后被害人发现异常即报警。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叶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被告人叶某某已退赔违法所得,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随着案情审理的走向,台下观众时而会心一笑,时而认真思考,不仅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公正,对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李爱君副检察长也为同学们的精彩表现点赞:“整个庭审过程从准备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最后宣判,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辩护人、当事人,每个扮演者发言都有理有据、贴近角色,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流畅丝滑。”
心有规矩 行有尺衡
对于能够担任金陵中学法治副校长,以法为纽带,陪伴和守护同学们健康成长,李检察长表示,这是一件荣幸而有意义的事情。借此次活动的机会,李检察长给同学们分享了三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是“知法明法”,想跟大家谈一谈如何正确认识法律,努力在心底种下法治的种子。
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源远流长。早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便产生了习惯法,殷商进一步发展了奴隶制法律制度,至西周臻于完善。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为取信于民,就在城门树立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承诺谁能搬走就重赏黄金。有人将信将疑的照做,果然得到了赏赐。这便是“徙木立信”的故事。不仅让秦国百姓相信“法必明、令必行”,更让“法治兴则国兴”的理念穿越千年-从汉代“德主刑辅”“刚柔并济”到《唐律疏议》“以礼入法,得古今之平”;从宋代法律的“纤细委曲,无所不至”到明代追求的“法贵简严”“讲读律令”,中华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绵延不绝。如今,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成为刑事犯罪率最低、持枪犯罪最少、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这背后与我们国家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分不开的,目前已有法律 306件、行政法规598件、地方性法规14000余件。
大家能在安定和谐的环境下学习生活,实际都是法治在默默校准着社会运行的齿轮。我们作为生活在法治时代的公民,每个人都应当清楚法的意义和作用。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逻辑和生硬的条文,更是源自文明社会的共识。它是惩恶扬善的利剑,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让弱小者有所依仗,使作恶者不敢妄为。它是充满温情的港湾,从出生到终老,从生命健康到名誉隐私,法律保护着人生的方方面面。它是推动发展的引擎,如同精密的导航软件,为现代商业社会树立规范、指引方向。既制定契约规则,让交易双方能够安心合作;又完善产权制度,让“有恒产者有恒心”成为现实。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希望大家都能把法律作为度量世间行为曲直的尺子,树立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让法治成为青春最酷的勋章。
第二个关键词是“尊法守法”,想跟大家谈一谈如何自觉遵守法律,把法律作为时时对照的行为准则。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的光芒不限于法庭上的威严与肃穆,还在每个人举手投足间的选择。如果没有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再完美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同学们可能会觉得,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其实法律隐藏在每一个生活细节当中。当你清晨骑着单车,在红灯前停下脚步,就是遵守了交通法规;当你自觉购买正版正品,就是遵守了知识产权法;当你不干扰他人自由漫步在校园街道,就是遵守了社会治安法。正是这些细微处的守法,织就了社会运行的经纬。卢梭说“规章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全民守法的风尚,铸就了这拱梁坚不可摧的拱心石。
当今网络有一句流行语,“人生是旷野,而非轨道”,我也很喜欢这句话。但是也得要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旷野有边界,自由有尺度。我办过很多刑事案件,真正十恶不赦的犯罪嫌疑人很少,很多罪犯都是普通人,因为一念之差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学们要引以为鉴、保持敬畏。现代刑法一项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罪责自负。法律对未成年人有许多保护性条款,但一旦触犯法律,就要自己承担后果。从16岁开始,你们在法律上就事实上“成年”了,就要为大部分的违法犯罪负责。无论是模拟法庭上的诈骗财物,还是霸凌、盗窃,在给他人经济、身体和精神带来伤害的同时,父母也要替你赔偿、为你蒙羞,个人的学业、婚姻、工作等人生轨迹都将被彻底改写。“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希望你们心中长存敬畏,在纷扰诱惑面前“守其初心,始终不变”。
第三个关键词是“崇法尚法”,希望大家能够坚定法治信仰,争当法治的遵循者、传播者和守护者。
法治信仰根植于思想深处,一旦建立,便会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磅礴伟力。心中有法治的人,既能在风雨中为自己撑伞,也能帮他人挡住不公的风雪。每一个金中学子,都是同辈中的佼佼者,承载了父母、老师、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期许。希望你们也能成为崇尚法治的佼佼者,无论走到哪里、处于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能保持“心有规矩、行有尺衡”的清醒,做一名忠实的法治遵循者。无论未来投身什么事业、做任何工作,都能秉持“奉法者强则国强”的信念,做一名自觉的法治传播者。无论你选择何种人生、面对何种处境,都能坚守“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心境,做一名坚定的法治守护者。更希望大家满怀“会当水击三千里”的豪情,将自己的人生愿景融入时代的洪流,把个人的成长与法治中国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让崇法尚法在我们这片土地蔚然成风。
同学们,模拟法庭活动虽然结束了,但你们对法治的探索和追求才刚刚开始。相信在法治的薪火相传中,在文明的血脉赓续中,中国的未来一定会因你们而更加澎湃奔涌、波澜壮阔!
谢谢大家!
同学感受
模拟法庭上,被告人陈述案情时真情流露的悔改让我觉得警醒:不要因为对法治的忽视而在悔恨中度过余生。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观念在心中扎根,努力成为法治观念的捍卫者和法治文化的践行者。
——高一(1)班 董悠然
模拟法庭上,既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审判,又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未成年犯罪的温情与挽救,让违法者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与希望,正如李爱君副检察长引用的一句电影台词:“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她说,事实上真正十恶不赦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都是因为一念之差和缺乏法律观念,踏进深渊。因此,我们更要懂法知法,预防小恶,让法治为我们的青春护航。
——高一(11)班 王寅恪
通过本次活动,我对“法律的温度”有了深刻认识:法律的温度,是模拟法庭上审判长对被告人语重心长的教育,也是李检察长对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的描述.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底线,也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法治社会中,只有真正理解法律的逻辑,触摸法律的温度,才能做好法治校园的建设者,法治中国的建设者.
——高一(13)班 王沐筱
活动由金陵中学夏广平校长主持。
夏校长表示,希望同学们能积极参与各项法治实践活动,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规则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来源:齐鲁名校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