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作者 | ZeR0
编辑 | 漠影
智东西6月21日报道,6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杭州市到2025年底的主要目标包括:
全市投入市场的智算规模超过50EFLOPS。培育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大模型2个、具有行业重大影响力的垂直应用大模型25个以上。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3900亿元。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超700家。全市投向人工智能的产业基金组建规模突破1000亿元。在制造、医疗、消费、金融、交通、教育、文创、科学、治理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的“人工智能+”高价值示范场景。《实施方案》部署了17项重点任务,涉及模型突破工程、算力筑基工程、数据融通工程、应用赋能工程、产业聚链工程五大方面,包括:
(1)模型:支持企业多路线攻关大模型前沿技术,加大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模型算法、数据工程、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类脑智能、EDA软件、AI4S等领域技术攻关支持力度,研发开发框架、数据集、工具集、智能体、软件应用等原创性技术产品。
(2)算力:超前布局大规模智算集群飞地,落地一批智算集群建设项目,支持AI芯片设计企业和大模型厂商联合实施“芯模联动”工程,用好智能券和杭州算力券,在AI芯片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3)数据:推进5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试点落地,高质量数据集可分级分类支撑服务模型攻关,新增5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领域和10个典型应用场景。
(4)应用:推进“杭州AI+”场景开放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具身智能应用中试,加快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应用,深入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
(5)产业: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布局,建设首批产业生态创新空间,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2025年新认定人工智能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招引人工智能亿元以上项目30个。
《实施方案》具体提出20条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发展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
(1)全力为企分担创新成本:4年总额10亿元杭州算力券,试行智能券,核心技术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模型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
(2)大力培育应用生态: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智能终端、智能装备、AI产品民生应用最高300万元。
(3)全力支持企业成长:建立支持“初创、成长、领军”企业梯度扶持政策,覆盖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以及“新势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等多项政策,将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纳入上市重点培育名单。产业新生态创新空间,产业标杆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人工智能产业平台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运营支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500万元支持。
(4)全力激活创新要素:
人才:人工智能顶尖人才连续三年顶格政策支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最高500万元补助,外籍高端专家每年最高60万元的年薪资助,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行的创新创业项目最高500万元资助。金融信贷:引导“3+N”杭州产业基金群,投向人工智能的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组建润苗直投种子基金和人才基金人工智能专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创新推出面向人工智能、最高50万元的科技保险,全面降低人才创业风险。数据要素:高质量多模态数据集最高奖励200万元,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工程最高100万元支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实施期限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国家、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
为抢占人工智能发展制高点,紧抓省市一体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机遇,塑造我市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发展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场景牵引、生态赋能,全力构建从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到行业深度融合应用的全链条支撑体系,打造全国最优的人工智能创新环境、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加速凝炼以通用人工智能为核心引擎的新质生产力,深度赋能实体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到2025年底,全市投入市场的智算规模超过50EFLOPS。培育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大模型2个、具有行业重大影响力的垂直应用大模型25个以上。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3900亿元,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超700家。全市投向人工智能的产业基金组建规模突破1000亿元。构筑形成人工智能人才全链条服务体系。人工智能在制造、医疗、消费、金融、交通、教育、文创、科学、治理等领域的应用渗透度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的“人工智能+”高价值示范场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模型突破工程,加速前沿技术的原创性策源。
1. 支持企业多路线攻关大模型前沿技术。重点支持模型研发企业开展模型前沿技术的基础性、试错性、颠覆性研究,建立面向前沿探索的关键要素供给机制和试错成本分担机制,加速关键前沿技术路线从“跟跑”向“竞跑”迈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 深入实施核心技术研发计划。深入实施国家、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加大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模型算法、数据工程、具身智能、群体智能、类脑智能、EDA软件、AI4S等领域技术攻关支持力度。2025年底前,实施人工智能方向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 建设对标国际顶尖水平的开源社区。依托国内领先模型开源社区建设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汇聚国内外优质人才、机构、场景、资金,围绕国内领先开源模型,研发开发框架、数据集、工具集、智能体、软件应用等原创性技术产品,打造AI开源技术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二)实施算力筑基工程,加速城市算力的基础性建设。
4. 超前布局大规模智算集群飞地。面向大模型研发训练需求,在国家“东数西算”枢纽节点超前布局“算力飞地”和高性能智算集群,形成支撑大模型研发训练的服务能力。优化本地与飞地园区的高速光网传输网络,降低数据传输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 全面构建城市多元智算供给服务体系。面向智能算力市政化趋势,加快推动一批本地智算中心建设项目落地,高质量实施智算云服务试点任务,启动建设支持算力统筹调度、交易在线结算、算力券快捷兑付的“算力超市”,实现多元算力资源有效汇聚、供需高效匹配,提升算力供给能力、降低算力综合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集团)
6. 实施新一代自主计算芯片攻关行动。支持AI芯片设计企业和大模型厂商联合实施“芯模联动”工程,攻关新一代AI计算芯片及端侧计算芯片。开展国产计算芯片及服务器的集群化验证和适配性中试,优化提升大规模计算集群的稳定性和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实施数据融通工程,加速数据要素的创造性配置。
7. 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城市范例。加快推进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创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数联网、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数场等国家试点。深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增5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领域和10个典型应用场景。争取国家数据产权登记试点,启动数据产权登记业务。(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8. 打造数据流通应用“避风港”。构建可信可控可证可溯的训练数据安全供给体系,探索优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探索行业数据集、开源数据集、公共数据集、科学数据集等多源数据资源分类分级支持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开放模式。(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数据集团)
(四)实施应用赋能工程,加速场景牵引的系统性实践。
9. 全面推进“杭州AI+”场景开放示范工程。
面向城市治理、市政建设、智能制造、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医疗、教育教学、金融投资、低空经济、科学研究等领域,开展面向人工智能场景的策划、开放、路演、对接、落地、推广全流程工作,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和企业“能力清单”。
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场景开放创新试点,探索实施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试点,解决创新产品首创首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水局,市数据集团)
10. 加快推进具身智能应用中试。创建具身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打造多元优势主体共创发展的创新联合体,强化大脑、小脑、本体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测试、验证及标准建设,加速“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的软硬件综合集成方案在制造、消费、物流、工程、安全等真实应用场景的规模化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滨江区政府)
11. 加快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应用。
创建人工智能医疗应用中试基地,打造以数字健康人“安诊儿”为核心的医疗智能体,在病历生成、病历质控、药事管理、患者管理、专病研究等方面开展中试应用。
建设睡眠、体重管理、医学美容等名医专家智能体和“杭小育”等服务智能体。建设卫生健康数字智能创新实验室,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场景落地、应用验证等工作,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萧山区政府)
12. 深入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
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白马湖实验室等高校和科研机构聚焦生命科学、基础物理、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等领域,攻关AI4S领域前沿课题。
创建人工智能科学应用中试基地,围绕“深时数字地球”“三体计算星座”等重大科学课题和工程,开展科研范式变革的系统性实践。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五)实施产业聚链工程,加速智能经济的集群式发展。
13. 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布局。立足地区创新要素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建立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创新格局。
支持余杭区重点发展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智能计算等产业赛道。支持西湖区重点发展云计算、基础模型、开源社区、智能空天等产业赛道。支持滨江区重点发展智能计算、数据服务、具身智能、智能终端等产业赛道。支持萧山区、钱塘区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生物智造、智慧医疗、具身智能等产业赛道。支持上城区重点发展空间智能、AI元宇宙等产业赛道。支持拱墅区重点发展智能计算、智慧医疗、“人工智能+文创”等产业赛道。支持临平区重点发展计算芯片、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产业赛道。支持富阳区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智能制造等产业赛道。支持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智能化变革和产业链焕新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14. 创建生态创新空间和标杆产业园。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创新空间,集聚低价算力、共享语料、模型服务、开源指导、政策服务、场景对接、金融投资、孵化空间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快培育服务“人工智能+”垂直应用和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打造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建设园区内外细分领域协作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体系,加快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国资委,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政府)
15. 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制造业集群。
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2025年新认定人工智能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招引人工智能亿元以上项目30个。建设一批行业赋能中心,打造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标杆案例。
依托服务型制造研究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推进人工智能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2025年新增卓越工程师200名。推进杭甬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实施以“1024计划”为核心的集群建设方案,夯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培育基石。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16.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数字贸易服务创新。
搭建“AI+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数字化贸易解决方案,2025年服务企业超1000家。发挥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创新开放平台作用,支持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与创新。鼓励数字贸易企业在内容创作、远程教育、跨境医疗等数字服务领域创新应用人工智能,拓展海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 探索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新赛道。
培育智能计算新赛道,构建覆盖“芯片、板卡、服务器、集群、智算云、端侧设施、运营服务”的全栈智能计算产业集群。
培育智能终端新赛道,支持智能眼镜、无人机、自动驾驶、智能家居、智能安防、健康监测仪器、外骨骼装置、智能警务装备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加速智能终端在真实场景的首试首用和全面推广,2025年新增智能终端类首台(套)装备20项。
培育人工智能软件新赛道,支持软件企业利用开源模型和工具链实施软件重构和功能升级,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及个性化智能体的研发与应用。
培育智能空天新赛道,依托“三体计算星座”工程,推动星间激光高速互联、星座稳定组网、算力分布式调度等关键技术突破,打造具身智能卫星系统和太空计算基础设施,推动人工智能变革卫星设计、制造和应用。
赋能未来产业新赛道,面向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合成生物、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方向,搭建人工智能与未来产业前沿技术深度融合的合作创新平台,加速未来产业创新产品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商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保障机制
健全全市人工智能发展工作决策运行机制,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优化全市数据、算力、科研、政策、产业等资源调度与配置。建立国家、省、市、区工作联动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和资源协同。
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营造宽松活跃、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建设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和具身智能产业联盟。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云栖大会、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打响高地品牌。
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落地杭州,集中力量支持企业、开源社区发展以及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中试基地、示范应用等重大项目建设,健全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机制。
健全人工智能核心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及时更新企业目录,按季度开展统计监测。探索开展产业发展监测分析,精准追踪产业演进态势,加强分析成果在政策迭代、资源调配中的决策支撑作用。
探索建立发展优先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业态设置观察期和包容期,试点“观察—监测—评估—介入”的闭环机制。
加速推进人工智能相关立法进程。探索人工智能安全标准,规范数据安全、供应链安全、算法安全、网络安全和内容安全。规范人工智能人才流动秩序。
本方案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本方案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条款由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5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40号)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除明确上级资金支持的条款外,其他资助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需市级承担的资金,在归口责任部门年度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本方案与各级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举措
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举措
一、分担创新成本
(一)实施算力券和智能券政策。
设立年度2.5亿元规模的杭州算力券,对采购智能算力服务和模型服务的用户企业,一般按不超过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30%给予补贴。
其中,依托经备案的大模型进行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等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30%,使用算力设施开展模型训练、推理和应用的,按照算力设施的不同类型给予30%或20%的分档补贴,对于年申报智算合同累计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贴。
试行智能券政策,对采购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给予合同发生金额的30%或10%分档补贴;如申请免审配套,杭州算力券可按15%或10%分档补贴,如另行申请杭州算力券,可叠加补贴比例至60%或30%。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杭州算力券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申领上限。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二)支持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最高300万元补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企业承担竞争类市重点科研项目的,市本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对采用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可按投入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源头创新与概念验证,对符合创建条件的概念验证中心,市本级给予50万元创建补助;对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质量,市本级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支持模型研发。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中小企业开放模型应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评测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通用大模型,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训练成本补助,补助金额最高5000万元。
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性能先进并成功落地的优秀专用模型,按照不超过研发成本30%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补助,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发生的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网信办)
(四)支持开源技术研发。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智能券和算力券,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面向开发者提供免费算力。推动优质开源项目纳入杭州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等。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使用基于开源大模型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推动开源大模型在城市大脑应用孵化。
对模型下载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开发企业,按照贡献模型、算子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的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
二、培育应用生态
(五)支持“人工智能+”场景示范。支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主动发布场景需求,与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合作创新,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个联合创新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联合创新项目牵头单位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遴选一批“人工智能+”标杆型示范项目,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标杆型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六)支持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供给与制造需求深层对接。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制造业细分领域的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鼓励形成典型应用、推广案例,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个实现首次应用的优秀方案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七)支持智能终端和智能装备应用。支持消费级智能终端和工业级智能装备的研发、应用、推广,推动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对智能终端品牌企业推出的创新度高、性能领先、市占率高的智能终端和智能装备单品,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款产品并给予奖励,单家奖励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实施“AI+民生”普惠工程。结合医疗、养老、助残、教育等公共普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智能应用和智能终端纳入政府采购和资助范围,加大力度支持AI辅助诊断、AI生成病历、AI健康管理、适老化智能终端、助残科技产品、智能假肢、智能康复仪器、AI教学软件等智能产品的应用推广。在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康复中心、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开展智能产品试用和场景验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
三、支持企业成长
(九)建立企业成长支持政策。耐心扶持“初创”企业成长,落实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支持人工智能初创项目;鼓励各区、县(市)为初创企业提供经营场地、要素支持和创业服务。支持“成长”企业加速发展,按规定给予“新势力”企业相关奖励支持。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将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纳入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组织开展上市专题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列入证券交易所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接入交易所债券发行绿色通道。支持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运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科创票据。[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一)支持产业平台(园区、空间、基地)建设。
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对绩效优秀的园区给予运营经费补助,每个园区每年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3个年度绩效较好的产业生态创新空间,给予每个创新空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的市场化项目,按上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建设补助,政策有效期内连续3年累计最高补助2000万元;按不超过上年度对外服务收入的3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政策期内补助不超过3年(含试运行期间一次性运行补助)。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十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产品评测、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择优评选一批市级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年服务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示范平台,每年给予运营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视平台运行成效,对于成长性较好的示范平台的补助,政策有效期内不超过3年。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对经认定的未来产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带头人的研发团队且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补助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三)支持举办赛会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在杭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加大对人工智能赛事的政策支持力度,获奖选手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激活创新要素
(十四)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大力引进人工智能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顶格人才政策给予支持。通过“人才+项目”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给予名额支持。
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端专家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的补助;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的创新创业项目通过综合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开展“FIND HZ”行动,吸引人工智能海外人才来杭留学访学、实习实践、考察交流。(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五)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鼓励企业与在杭高校院所共建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院、产教融合平台、人才实训基地。将人工智能企业的各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纳入产业导师库。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与国际高水平机构联合培养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给予培养经费支持。支持在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设置人工智能领域博士后工作站,符合条件的工作站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六)推广“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机制。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细分赛道和关键环节,开展人工智能成长型企业专项人才授权。对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及承担国家攻关任务的企业,加大人才授权认定力度。将薪酬待遇、代码被引用量、在重要开源社区的影响力贡献度、“千卡/万卡级”训练优化经验等作为人工智能人才的重要评价依据。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申报“新八级工”制度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开展“特级技师”自主评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十七)优化人工智能人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的创新创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深化“一码六服务 人才杭帮彩”服务机制,为不同层次人工智能人才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保房管局)
(十八)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引导“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人工智能关联方向的产业基金规模超1000亿元。组建润苗直投基金,重点支持具备硬科技属性的本地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机制。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方式。探索建立产业基金尽职免责机制,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和市属国资国有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投资。
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加大人才基金在人工智能领域投资力度,实施风险包容性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高风险、非共识”项目。
加强人工智能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专精特新贷”等科创企业贷款推广力度,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更适配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十九)支持数据集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和机构通过杭州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提供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数据集,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高质量开放数据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高质量多模态开放数据集奖励最高可提升至200万元。支持企业和机构参与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工程,按照不高于已履行的相关服务合同年度累计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二十)支持算力设施投资建设。对合规且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算力设施项目,鼓励合作银行按照优惠利率提供算力建设项目贷款,支持硬件设备抵押融资。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择优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财政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设施项目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专项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
来源:智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