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年40多岁的男子陈某是湖北阳新人,无业,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4年4月被警方逮捕,今年1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近日
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
湖北黄石阳新县法院
近日审结了一起
“特殊”的诈骗案件
男子在妻子孕期出轨
居然还诈骗情人?
现年40多岁的男子陈某是湖北阳新人,无业,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4年4月被警方逮捕,今年1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根据陈某的供述,2023年12月底,他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了王某,聊过几次后就慢慢熟悉了,陈某隐瞒自己已婚且育有小孩的事实,并以假名“陈某洋”与王某交往。
2024年2月底,两人相约见面后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陈某称,2024年3月初,因女儿早产急需医疗费用,“没办法我就想到找王某搞点钱,就编了个理由骗她说我母亲有个工程项目。”当年4月7日,王某约陈某见面,让他补签投资合同。
所得6万元,陈某用于支付其妻子及女儿的住院费用,和其女儿的满月酒席款,还给孩子买了东西以及用于日常开销,剩下的钱给了自己老婆。
陈某的妻子潘某某证实,其爱人给了她3万元,“他说是帮别人‘做媒’别人给的他3万元。”
据被害人王某陈述,她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认识的陈某,并发展成情人关系,陈某谎称自己未婚且是实习医生、药店老板。“以带我投资入股赚钱的名义让我把钱给他,帮我把钱入股到工程里面去赚钱。”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王某也有丈夫,丈夫樊某某证实,2024年3月初,王某突然提出跟他离婚,问其原因,“她就说她已经出轨了”,查看合同才发现有问题,意识到可能被骗。
直到王某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后,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叫陈某。
男子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阳新县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后,虚构可以投资分红的事实,诱骗王某投资。王某于2024年3月两次从银行取现共计6万元交给陈某。事后,王女士因担心资金安全,要求陈某签订投资协议。当年4月,陈某在王女士草拟的合伙投资协议书上签下了假名“陈某洋”。
案发后,陈某的妻子潘某某已退还给王某3万元,余款2.9万元双方约定分期退还,王某向陈某出具了谅解书。
阳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其亲属已代偿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
5月20日,阳新县法院作出判决,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件曝光后,引发关注
不少网友表示震惊...
骗情人的钱给老婆花?
来源:琅琊新闻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