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上线回复,全文照登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12 09:29 1

摘要:答复:感谢高先生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于高先生反映的问题,京口区税务局于去年3月份接到市稽查局举报中心转办的举报工单,工作人员及时与举报人进行了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之后,对被举报单位开展了情况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来看,被举报单位是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的,据此我们

1、高先生:2024年3月7日到国税举报中心实名举报个人信息被盗用虚开工资,至今没有明确答复。

答复:感谢高先生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于高先生反映的问题,京口区税务局于去年3月份接到市稽查局举报中心转办的举报工单,工作人员及时与举报人进行了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之后,对被举报单位开展了情况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来看,被举报单位是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的,据此我们也对被举报单位责令整改,被举报单位也进行了整改。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名举报人在配合核对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向税务部门要求答复处理情况。关于高先生反映的一直没有收到明确答复的问题,确实是工作的失误,在此,向高先生表示诚恳地道歉,今后一定会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的工作流程,维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节目结束之后,我们会指派专人立即与高先生取得联系,答复相关处理情况。

2、唐女士:去年9月入职爱默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当时约定入职两月后从11月开始缴纳社保,但她查询后发现11月、12月的社保没交,且原单位拒绝补缴,原因是她正在领失业金。6月3日记者拨打12366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没有查询到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领取失业金会影响原单位补缴社保。

答复:据了解,唐女士在2024年4月份到11月份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根据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无法缴纳社保费的,所以单位只能从12月份开始帮唐女士缴纳社保费,唐女士在2025年2月份已经离职了,单位已经在2025年1月和2月帮唐女士缴纳了社保费。税务分局将督促单位把2024年12月份的社保费进行补缴,并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针对此类社保费的争议,去年10月份,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已经在镇江市苏南人力市场一楼南侧成立了社保费争议的联合处置工作站,这个工作站是依据“依法调处、多方联动、属地化解、及时高效”的原则进行处理,通过多部门联合参与,实现了“一站受理、分类处置、闭环管理”的工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争议处理的工作效率。以后听众朋友或者职工和企业有相关的社保费的争议,也可以直接去工作站提出申请。

3、邱先生:他是沃得高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职工,公司拖欠社保没有缴纳,向税务部门反映后只补缴了1个月。

答复:邱先生的问题基本上分两块:一块关于单位没有执行劳动合同这方面的内容,建议邱先生向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由他们负责处理。邱先生提出的关于社保费欠费这块,经过核实,宜城税务分局已经在2025年5月26日向单位进行了追缴,补缴了从2024年1月份到2025年5月份的社保费的欠费和滞纳金,合计是14995.74元,已经全部征收入库了。如果邱先生需要的话,可以提供入库明细。

4、网友“谷谷”:买首套房,契税1%—1.5%,听说镇江有相关政策补贴80%,自己实际缴纳多少呢?

答复:从广义的范畴来说,现行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分为国家层面税收优惠和各地财政补贴两部分,其中税务机关直接负责税收直接减免,财政补贴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和兑付。严格意义上财政补助不是一项税收优惠。先介绍目前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去年12月1日起,对于个人购买建筑面积在140平米及以下的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或者第二套住房的话,契税减按1%缴纳。对于个人购买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的住房,如果属于家庭首套房的,减按1.5%缴纳;属于二套房,减按2%缴纳。其他情形执行基准税率,江苏省契税基准税率为3%。网友所关心的应该主要是地方性财政补贴政策:从2022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个人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以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80%申请财政补贴;从2023年6月30日起,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新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性商品住房,可以按照契税缴纳份额的80%申请财政补贴。上述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地方性政策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具体政策标准及办理流程建议向住建部门咨询。

5、记者连线:多位听众和网友咨询,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二手房实际成交价低于房屋评估价,但缴税是按照房屋评估价核算的,买卖双方不就多缴税了吗?

答复:感谢各位网友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对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问题的关注。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如果交易双方纳税人申报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要参照存量房评估价格核定计税。近两年房地产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交易数量和价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调。因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产的价格并非按照同方向、同幅度的趋势发生波动,目前评估系统的基准价格确实还无法做到实时更新,所以就会出现网友所说的实际成交价格可能会低于评估价格的情况。对于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主要有两个路径:第一个从个案上通过启动人工复评机制来解决争议,由税务机关同时委托两家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在这个基础上,请价格认定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价格确认和认定,确保复评价格公正公允,符合市场行情。另外一个,加快系统参照价格更新维护进度,通过分析实践案例,如果发现某个小区价格比对不通过的比例较高,就优先纳入年度价格维护计划;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小区,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更新频次。尽量做到评估价格保持与市场变化同向同步,提升价格的公允性。在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税务机关既要讲法,也要讲理。税法所调整的是个别纳税人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缴纳税款的不规范行为。如果交易双方确实按照真实的成交价格申报纳税,请各位网友和纳税人放心,税务机关一定不会让诚实守信的人多交税、交冤枉税。

6、网友“豆豆爸”:听说镇江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时也能享受到契税优惠了。我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有两个小孩,现在的住房面积较小,想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改善居住环境。我直接买房的话算二套房了,购房有契税优惠吗?我还在考虑,卖掉现在的住房,再买新房,那样的话享受什么样的契税优惠?

答复:网友“豆豆爸”所提到的多子女家庭享受购房优惠仍然属于地方性财政补贴。据了解,从2023年6月30日起,多子女家庭在市区范围购置自住商品住房,可以享受契税缴纳份额100%的财政补贴。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涉及具体政策及办理流程建议向住建部门咨询。如果网友有换购计划,那么个人销售2年及以上住房可以免征增值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7、戴女士:我发现有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某某+个税退税咨询”,他们真能做个税咨询或者办理吗?

答复:戴女士提到的这种情况应该是该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服务行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应如实反映自己的收入和填报相关扣除情况,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轻信他人传言、违规请他人代为办理,可能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或因虚假、错误填报而引发后续涉税风险。还请通过税务局的网站或者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去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提醒广大网友,税务机关提供了很多便捷措施,方便大家去填报,比如通过手机APP办理汇算时,每步操作都有相应的提示和说明。另外,我们还借助外部门的共享数据为填报商业健康险税优识别码等信息提供了预填服务,实现了个人养老金的一站式填报,这些功能都能够帮助纳税人便捷地完成汇缴。同时,在个税APP上也有政策解读和热点问题的专栏,可以方便大家快速检索政策和查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8、迮先生:今年4月,我在黄山南路一家饭店共消费8000元左右,结账完我要开发票,收银人员说只有手撕票,且票面额度只有几十块钱,最后我们赶时间又怕麻烦,没要发票。我想咨询一下税务部门,在饭店大额消费后,饭店只提供手撕票,不开具电子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江苏通用定额发票(俗称手撕票)与数电发票都是现行有效的发票种类,可作为合法凭证。迮先生大金额消费需要开具数电发票,可以同商家沟通解决。目前我市绝大多数餐饮个体或企业都可以开具数电发票,随着时间的推移,手撕票的使用会明显减少。节目结束以后,如果迮先生愿意的话,我们会主动跟迮先生联系,看看具体是哪家饭店,由主管税务机关督促整改,及时为迮先生补开发票。

9、网友“小胖”:“江苏电信”微信公众号的在线开票渠道是不是有问题?每年的话费没法开票。主要是带星的电子邮箱那栏不可输入,没办法提交申请。另外,每次只能勾选10条记录开票,这也比较麻烦。

答复:中国电信是通过自主开发的开票软件进行在线发票的开具,就像截图上显示的,通过“江苏电信”微信公众号或天翼生活手机APP下载之后登录,然后进行发票的开具。其实我个人也是电信的用户,之前自己也操作过。这个页面上“电子邮箱”的空白框比较小,是不是有可能这位网友操作时网络有问题,或是当时在点击的时候没有精准地点击到,如果尝试过之后仍然无法开具,或者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到电信营业厅请工作人员协助办理。这里也补充一下,如果是一些年长的市民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电子邮箱的,可以到营业厅进行纸质发票的打印。

数电发票上线之后,它是一个开源的系统,有一些大企业比如像电信、移动(开票频次比较高)开发了自主开票系统,方便消费者在线开具发票。

10、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去年租了恒美山庄的停车位,地产公司未开具发票。节目组记者联系了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财务室工作人员说,交了停车费的业主可以凭收据换发票,按照惯例都是这么操作的,这中间有个时间差。税务局那边也知道,开了收据或者发票公司都要交税,开不开发票看业主的意愿。

答复:不能主动及时开具发票有问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话,消费者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这个问题,也可以向税务局举报中心0511-88980110进行投诉举报。财务人员的理解也有问题,节目结束后我们会安排主管税务机关点对点对该财务人员宣传辅导到位。

11、张女士:她在外面吃饭结完账,商家给个二维码,让她自己扫码进入一个公众号“票芊芊”,然后填开票信息,再发送邮箱里,最后下载或打印。这个过程她都觉得很麻烦,父母根本不怎么会操作。请问可以请商家直接开票吗?如果商家不同意,有什么渠道可以举报?

答复:随着数电发票的推广,能够开具数电发票的纳税人越来越多,覆盖面越来越广。消费者如果不会操作商家提供的相关开票平台服务,可以要求商家协助辅导开具,商家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向消费者开具数电发票。如果商家不愿意协助,也不愿意直接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的话,消费者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这个问题,也可以向税务局举报中心0511-88980110进行投诉举报。

12、网友“鑫鑫”:缴纳个人养老金可以抵消个税,那么个人养老金在退休后提取时,本金和收益需要缴纳个税或者其它的税吗?

答复:感谢这位网友对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关注。从202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的时候,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这位网友关心的问题,在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只需按照3%缴纳个税。

13、网友“olly”:公积金房贷能抵税吗?今天查个人所得税发现公积金房贷没有抵扣,操作个人所得税APP有问题的话,有没有咨询电话?

答复:第一个问题是公积金房贷能抵税吗?规范地说应该是,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简单地说,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境内住房;第二就是住房贷款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实际发生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享受这项政策的广大网友还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二个问题,在操作办税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者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右下方有一个“我的”,点击进入“我要咨询”,提交问题留言,税务工作人员会尽快给予答复或与您联系。

来源:镇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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