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聚焦】人民之声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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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截至2024年底,甘肃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93.07万人,占20.0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35.05万人,占13.63%;空巢、独居、高龄老年人比例逐年攀升,“吃饭难、做饭难”成为困扰老年人的现实问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中下

截至2024年底,甘肃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93.07万人,占20.0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35.05万人,占13.63%;空巢、独居、高龄老年人比例逐年攀升,“吃饭难、做饭难”成为困扰老年人的现实问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中下旬,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超为组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社会建设领域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先后赴兰州、白银、武威、庆阳4个市的8个县(区),深入街道综合养老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餐饮商户、村级互助幸福院等场所,对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单位的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建议。

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关于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

各地因地制宜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全省城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报告指出,自2023年10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已开展地区加大探索力度,持续优化服务模式;未开展地区稳妥试点,逐步扩面,推动全省城乡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全面推开老年助餐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2023年底印发《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要求、保障措施,统筹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协同推进。2024年初,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的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兰州市城关区、武威市凉州区等23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地区。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级试点地区,同步开展工作,积极打造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各地助餐服务正向城乡社区延伸,覆盖率逐步提升。

政府加大投入增强供给。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盘活闲置资源,利用现有设施场地,科学规划布局,完善老年食堂、助餐点、餐桌等设施配置。截至今年1月,全省共建设老年助餐点1074个(其中575个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占53.5%),通过整合升级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改造建成了32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6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优化功能布局,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全省月均服务老年人113万人次,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多元协同推进持续运营。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企业所得在计算纳税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并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393人,降低运营成本。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4100万元,对新建成运营的3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分别给予每个每年10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1300万元,对已建成且运营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绩效评价优的10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进行奖励补贴。各地出台多项惠企政策,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努力提升助餐服务质量。鼓励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后厨实时可视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指导助餐单位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等重点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强监督抽检,严把食材源头关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防安全部门持续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网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共检查老年助餐场所330家,发现排查隐患2052处,及时消除助餐点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市(州)探索建立老年餐厅星级评定机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差异化运营补助,激励助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不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社区公告、电视广播、短视频平台等多渠道宣传老年助餐惠民政策,提升社区居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出台政策激励企业通过“物业+养老助餐”“家政+养老助餐”等多种途径,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从“政府兜底”转向“社会共建”,构建多元化老年助餐模式,提高老年助餐覆盖率,让更多老年人受益。大力倡导爱心企业、街道社区、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和开展“送餐入户”“爱心餐卡”等公益行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统筹推进力度不够、供需结构矛盾突出、持续运营面临挑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报告指出,从调研中发现,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仍不平衡,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于老年助餐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足,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于《甘肃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确定的2025年、2026年工作要求和全省既定目标。存在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协同联动力度不够,在提供设施场地支持、落实运营扶持政策、鼓励分类实施就餐补贴等方面配合不到位。有的职能部门对政策学习理解不够,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甚至对文件规定不了解、不掌握,工作开展被动应付,方法办法不多,工作推进缓慢。

供需结构矛盾突出。我省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20%,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数量激增,就餐问题日益突出。但实际工作中,助餐对象多为可自行到助餐点就餐的健康活力老年人,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等刚需群体精准聚焦还不够,措施办法还不多。部分农村地区因受山大沟深、居住分散等客观条件,以及群众传统养老和消费观念局限等因素制约,老年助餐服务还没有延伸到身边,留守老人就餐难题尤为突出。有的地方老年助餐设施建成后利用率低,运营不好,甚至出现闲置的情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限资源的错配和浪费。

持续运营面临挑战。从政府投入看,资金来源单一,助餐运营补贴资金主要依赖于省级福彩公益金,2025年仅下达2500万元,现有资金规模与60岁以上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存在较大缺口,难以满足基本服务覆盖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从市场运营看,多数助餐点需租赁场地进行运营,而租金、维护费用和其他日常开支占据了运营成本的大部分,盈利空间有限,经营困难;有的地方老年人就餐收费过低甚至免费就餐,存在“泛福利化”的现象,难以补足服务成本,过度依赖政府补贴,一旦补贴减少面临关停风险。从消费意愿看,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仅有148元,许多老年人消费能力有限,在助餐方面支付消费意愿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老年助餐服务的发展。

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目前全省46.5%老年助餐点仍然采用“政府兜底+社区代管”传统模式,企业参与面临税费减免政策落地难、补贴标准低、盈利周期长等难题,致使市场主体参与意愿薄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积极性不高,资金捐助不多,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服务评价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开展助餐活动少。老年助餐服务惠民政策宣传不深入,公众知晓度不高,全社会参与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氛围没有完全形成。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老年助餐点服务精准化不足,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精准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与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老年人就餐满意度不高。有的老年助餐点运营管理不规范,膳食结构不合理、适老性不足、饭菜质量一般、就餐人员少、运营比较困难。有的助餐服务点支撑保障不到位,对失能、残疾、高龄、独居老年人虽有上门送餐服务,但因经费、人员、市场化服务供给支撑不足,难以满足上门送餐服务的实际需求。偏远农村地区送餐服务覆盖率低,开展困难。

构建长效机制、增强供给能力、推进持续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良性发展

报告指出,老年助餐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需求和困难,以普惠性、多样性发展为路径,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强化政策执行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整体部署、统筹推进。要坚持“兜底线、保基本、扩普惠”的原则,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资源统筹、组织实施等工作。要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贴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布局,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切实把老年助餐服务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要积极研究探索服务供给可持续、老年受益可持续、政策保障可持续的老年助餐长效机制,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增强供给能力。要进一步做好老年助餐服务需求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清老年人真实助餐需求、就餐方式和价格承受能力,尤其要摸清失能、高龄、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底数,为重点解决“吃饭难、做饭难”问题奠定基础。城市地区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社区食堂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地区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的作用,探索邻里互助、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采用开办老年食堂、老年餐桌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老年助餐服务要优先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需要。

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持续运营。积极推进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确保可持续运营,支持以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就餐补贴实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税费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让企业愿运营、能运营,既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又兼顾助餐企业利益,实现助餐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智能化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破解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难题。同时,要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叠加政策,切实提高特殊困难老年人支付消费能力。

严格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让老年人吃得放心。要抓好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适老化设施建设和用电、用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强化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评估,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邀请老年人、社区居民代表参与食品安全检查和服务质量测评,及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促进良性发展。要通过政府官网、公益广告、新媒体矩阵等多种形式,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强化政策学习宣传,提升政策理解、执行的精准度,明确老年助餐是有偿服务,对特困老年人提供兜底保障,对失能、高龄、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就餐刚需提供帮助和优惠,对非重点、非基本的助餐需求主要靠市场机制来满足,纠正“泛福利化”等错误认识。要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协同发展,创建助餐配餐品牌,总结推广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环境。

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调研报告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重要遵循,以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为重点,以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为基本方法,摸清了实际情况,总结了工作进展,发现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完全赞同报告。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目前,我省老年助餐服务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和低价运营,这种模式虽然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但也面临着盈利不足、运营成本高等挑战。后续可以探索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格局。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助餐点建设方面,要加强现有资源的统筹利用,杜绝盲目新建扩建,聚焦服务人群,合理布局,防止“一哄而上”,不可持续又“一哄而散”。在助餐补贴方面,厘清政府、家庭、个人责任,突出政府“助”的功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要聚焦重点刚需人群,标准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出现不顾实际过度补贴、搞福利泛化的现象。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针对农村老年人口居住分散、基础设施薄弱等特点,因地制宜构建“中心厨房+村级助餐点”的配送模式,同步加强冷链物流与信息化管理,确保农村老年人享受与城市同质的助餐服务。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老年群体的特殊需求,特别是针对藏、回等民族的饮食禁忌与习俗,在助餐点规划建设中增设民族特色餐食窗口,组建通晓民族文化的服务团队,从食材采购、烹饪方式到供餐环境均严格遵循民族饮食规范,既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又让少数民族老人在就餐过程中感受到文化尊重与情感关怀,切实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来源:甘肃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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