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究|未成年人数字保护的域外经验——基于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比较研究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11 17:33 1

摘要:本文深度考察美、英、德、法、日、韩、新加坡等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的实践,系统梳理其在国家战略布局、法律体系完善、多元组织协作、技术管理及产品引导等方面的宝贵经验,为我国优化年龄分级、加强跨部门协作、提升技术适应性及深化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启示。

编者荐语

本文深度考察美、英、德、法、日、韩、新加坡等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的实践,系统梳理其在国家战略布局、法律体系完善、多元组织协作、技术管理及产品引导等方面的宝贵经验,为我国优化年龄分级、加强跨部门协作、提升技术适应性及深化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启示。

引用本文:田丽 , 陈馨婕 . 未成年人数字保护的域外经验——基于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比较研究[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25(4):1-16.

文章摘要: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未成年人数字安全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时代问题。基于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及欧盟的比较研究,从国家战略、法律体系、组织机制及治理实践等维度,系统梳理了国际社会在未成年人数字保护领域的经验。研究发现,各国通过将未成年人数字安全纳入国家战略、完善法律框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组织体系,并借助技术管理、分级制度及产品引导等手段强化保护实效。其中,安全素养与数字素养的提升被视为关键路径:英国、新加坡等国将数字安全教育融入课程体系,通过宣教与培训增强未成年人抵御网络风险的能力;欧盟及韩国则通过立法规范数据使用与隐私保护,夯实监护人责任。我国可借鉴国际经验,完善年龄分级制度、强化跨部门协作、优化技术适应性,并深化国际合作,以构建更安全、健康的未成年人数字环境。

论文结构:

0引言

1将未成年人数字保护融入国家战略

2 日趋完善的未成年人数字保护法律体系

2.1 2种理念:中立原则与特殊保护原则

2.2 2种传统:判例法系与成文法系

2.3多层依据: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

3全面参与的未成年人数字保护组织体系

3.1作为监督机构的政府

3.2作为履职机构的政府相关组织

3.3作为素养教育机构的培训组织

3.4作为服务引导机构的民间组织

3.5作为内容和服务提供商的企业

3.6作为自治与服务组织的行业协会

4日渐多样化的未成年人数字保护手段

4.1落实平台责任制

4.2强化技术管理

4.3推动分级管理

4.4引导产品与服务

5未成年人数字安全典型问题的保护实践

5.1打击不良信息内容

5.2严惩色情和性犯罪

5.3保护个人数据权益

5.4防范网络欺凌与网络暴力

5.5防范网络沉迷与网络成瘾

6结语

作者简介

田丽(1982—),女,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媒体与网络传播;

陈馨婕(1994—),女,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媒体与网络传播。

来源: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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