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共7章57条,从平台责任、主播行为、违规处置等方面提出系统性监管要求,旨在促进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共7章57条,从平台责任、主播行为、违规处置等方面提出系统性监管要求,旨在促进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办法》明确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签订协议,规范人员招募、培训和管理流程,并严格审核直播内容及所售商品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平台还需建立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公示等制度,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
针对直播间运营者及主播,《办法》要求建立选品、纠错等制度,确保商品介绍真实准确,禁止欺骗误导消费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完善培训体系,加强人员管理。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要求平台须根据情节采取警示、限流、停播、封号等处置措施,严重者纳入黑名单。监管部门将探索对自然人主播、数字人等的流量监管,推动建立培训及黑名单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既明确主体责任,又兼顾行业发展需求,不会增加企业额外负担。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完善内容,推动《办法》尽快出台实施。
来源:环球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