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相关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相关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专家。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与职业道德: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等不良记录。
2.专业能力与经验:具有生态环境工程领域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身体与年龄要求:年龄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4.保密与廉洁要求: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评审相关信息资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收取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不与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不参与其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得大肆宣扬专家身份以套取利益。
(二)其他要求
1.能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咨询等意见建议。
2.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三、专家职责
1.评审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成果(含著作、论文)等进行综合评价。
2.政策咨询:为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3.建议提出: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改进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集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入库的专家需填写《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技术职称证书、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证明(如有)、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和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上述资料(扫描电子版)于2025年6月13日前发送至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邮箱(eedsssthjjrsk@163.com);
(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评定后入选专家库并对入选专家名单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增补和调整,已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内的专家无需重复申请。
五、管理要求
1.对违反专家职责,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专家资格。
2.专家应积极参加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如无故不参加或多次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将采取调整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谢泽华,马宇娟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