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新京报刊发报道《被“开盒”的她:为安全被迫跨省搬家,签完和解协议3天后又收到威胁》,聚焦“开盒”乱象的现状与治理,引发社会关注。报道详尽记录了多位女性受害者被“开盒”的遭遇,以及她们在维权过程中面对的重重阻碍。其中,有人惶惶不可终日、有人因焦虑而自残,也
摘要
中青评论
唯有让更多人看到“开盒”对受害者的伤害,宣导正确的网络精神文明价值观,才能营造出更理想的大环境。近日,新京报刊发报道《被“开盒”的她:为安全被迫跨省搬家,签完和解协议3天后又收到威胁》,聚焦“开盒”乱象的现状与治理,引发社会关注。报道详尽记录了多位女性受害者被“开盒”的遭遇,以及她们在维权过程中面对的重重阻碍。其中,有人惶惶不可终日、有人因焦虑而自残,也有人长时间奔波于派出所和法院之间,却一直等不来明确的处理结果。
在互联网上,“开盒”早已不是新词,是当下网络暴力最具破坏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它的“杀伤力”来自三重叠加:一是对受害者个人隐私的深度暴露,二是伴随而来的骚扰、诽谤、辱骂、嘲讽等言论,三则是现实生活中难以预期的安全威胁。正如报道中所述,有人因为一通“要上门灭你全家”的留言跨省搬家,有人因1岁的儿子被网暴者点名威胁而不敢出门。在这些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幅图景——网暴者只需敲敲键盘,就能将他人拉入持续数月甚至数年的噩梦,而被“开盒”的受害者,却要用尽力气才能保住自己的现实生活。就此而言,治理“开盒”乱象,无疑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社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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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事上,有一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受害者维权为何如此艰难?在报道中,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谢静提到,她每年接触到上千名“开盒”受害者,然而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不过30多人。对此,这名律师表示:诉讼不仅要考虑时间和经济成本,很多当事人被“开盒”后,还可能承受很大的精神压力,而诉讼过程较为漫长,面对这种等待和煎熬的过程,很多人就会选择放弃。此外,基层执法者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往往抱有谨慎的态度,不敢轻易立案和处罚。
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国家层面对“开盒”乱象的治理力度持续加强,已初步构建起一套从立法、执法、司法到平台责任,涵盖多个环节的治理框架。
在立法层面,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网络暴力信息的基础性立法文件,2024年施行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对网络暴力的定义、类型、责任分工作出明确界定,将“集中发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威逼胁迫、侵犯隐私等信息”纳入监管视野,为执法提供了清晰依据。
在司法层面,2024年,北京市检方对两名“开盒”者提起公诉。今年3月19日,法院最终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经央视新闻报道,这一判决引发广泛关注,社交媒体上,许多网友表示“开盒现在要判刑了”,认为本案具有标志性意义。这一判决不仅捍卫了被害人的权益,也打破了“开盒”乱象难以追责的惯性认知,为各地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
就在上个月,中央网信办出台专项通知,从阻断“开盒”信息传播、完善预警机制、加大惩治力度、优化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多个维度明确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还督促互联网平台对组织煽动“开盒”、提供“开盒”服务等账号、群组,一律予以关闭或者解散,并在前期治理网络暴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完善防护措施,加大“开盒”风险提示力度,设置涉“开盒”举报快速入口,及时核实网民投诉举报,最大限度帮助网民防范和处置“开盒”问题风险。平台治理与行政监管的联动,也能为打击“开盒”乱象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
不过,要将相关规范与政策更好地转化为实际成效,还需在两方面有更多作为。其一,是补齐法律实践的落地环节。眼下,相关维权的重要困境之一,就是前文提到的执法和司法机关面对类似事件时较为谨慎的问题。报道中,多位受害者在提供了详实证据的前提下仍被劝调解,难获立案,反映出一线执法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认定中仍存在模糊地带。对此,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对基层民警、检察官、法官加强专项培训,使其具备识别、界定网络暴力类型与责任的专业能力,进而让更多“开盒”者受到法律制裁,使相关立法的初衷得到充分实现。
其二,社会各界还需形成合力,推动公众转变对网络暴力严重性的认知。长期以来,网络空间中普遍存在“对骂几句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展示信息不算犯法”等错误认识。从本质上看,正是这种观念为“开盒”行为创造了心理温床。此前有研究显示,在未成年人群体中,这种认知错位尤为严重。部分施害者将泄露他人隐私视为一种普通的网络互动,而非严重的侵权行为。此外,舆论对某些网暴受害者的质疑和嘲讽,也使不少人选择沉默和退让,不敢、不愿站出来维权。对此,唯有让更多人看到“开盒”对受害者的伤害,宣导正确的网络精神文明价值观,才能营造出更理想的大环境,使受害者得到更多保护,让施暴者没有生存空间。
撰文/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来源:小鹏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