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初,一个看似普通的法治研讨会,在北京某研究院会议室内。席间一位年过五旬、说话慢条斯理的中年人,突然抛出一句话——“冤假错案不能总让国家赔钱,责任人该自己掏腰包。”
2024年初,一个看似普通的法治研讨会,在北京某研究院会议室内。席间一位年过五旬、说话慢条斯理的中年人,突然抛出一句话——“冤假错案不能总让国家赔钱,责任人该自己掏腰包。”
此话一出,面色陡变。会场短暂沉默了几秒,有人轻声点头,也有人皱了眉头。但没人反驳。因为说这话的人,是陈忠华,国家政法研究院的院长,一个这些年一直“话不多、但句句扎心”的人。
那天他穿着一件藏蓝色夹克,说话不急不缓。他提到河北滦州的错押案,一个村民因土地纠纷被羁押164天,最后证实无罪。国家赔了7.7万元,公文走完流程就算完事。而整个办案过程中,那些签字、批捕、决定羁押的人,“没有一个真正承担后果”。
“出错的是他们,赔钱的是国家,换句话说,是老百姓。”他说这话时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晰。
这番言论没经过任何修饰,很快被在场的一位记者写进了会议摘要。后来,网上开始传播。一夜之间,这个平时并不出现在热搜上的院长,成了“让司法负起真责”的代言人。
按中国大陆的现在的法律,办错案就可以获得国家赔偿。这本是为了保障公民权益,也是对司法权力的约束。但问题在于,责任人常常安然无恙。
赔钱,是财政;道歉,是法院;负责的人,呢?
“司法人员背后有单位兜底、制度保护。久而久之,错案成本就低了。”陈忠华没说得太满,但在多篇文章里,他提到“故意违法”“程序失控”这些字眼,不是一时情绪,而是他多年挂职、调研得出的冷静判断。
他说,冤假错案很多不是“没看清”,而是“装看不清”。
如果你见过他本人,会发现这位法律专家跟网上“喷子”完全不同。他话少、走路快,说起话来用词精确,不带煽情。他曾在内蒙古做基层挂职检察官,也在一些大案中担任法学顾问。他清楚审讯室里是什么气味,也见过错案申诉者的眼神。
“国家赔偿不能变成‘集体免责’,否则就没人对公平负责。”他说这句话时,语气像是在说一则刑法条文,平静,却让人心头一紧。
他不是喊口号的人。他是切实的为此事奔走。
出人意料的是,陈忠华的观点并未遭遇大面积反对。相反,不少人表示支持。微博上一位律师留言:“错案不是天灾,是人祸。让责任人掏钱,才能让他们心疼。”
也有人表达担忧:那将来法官怕担责,不敢判案了怎么办?
对此,陈忠华在一次讲座里回应说:“不是让你对判错承担一切后果,而是对故意违法、明知故错的人追责。依法断案、合规判案的,不用担心。”
他讲这句话的时候,加了一句,“我们不是要制造胆小的司法,而是负责任的司法。”
陈忠华敢讲、敢写,是因为他看得清这背后的深层结构。国家赔偿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建立至今,本意是好事。但三十年过去了,赔偿成了表态,责任成了空白。
这不是一个法律条文的问题,而是一个价值排序的问题:我们到底希望什么样的司法生态?
陈忠华的提议,简单粗暴:谁出的问题,谁来买单。办案是权力,更是责任。冤案不是用钱就能“买断”的错误,而是一次对无辜生命的强行剥夺,赔偿应该痛到该痛的地方。
某次讲座结束后,有人问他:“你这个建议真能推行下去吗?”
他笑了笑,没正面回答,只说了一句:“总得有人先把话说出来。”
说实话,这话有点唏嘘。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该记住他的发声。
“法治”,永远不只是写在白纸黑字上的理想。它必须从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个个担责者开始,落到实处。而这个过程中,总得有一个人站出来,提醒我们别忘了问一句——
谁制造冤假错案,谁埋单?
来源:爱情给了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