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微信小店交易规则中心对服务商诱导他人违规、违规收费、冒用平台名义、虚假宣传及消极提供服务这五类违规行为发出警示,要求服务商立即自查整改,引以为戒。
近日,微信小店交易规则中心对服务商诱导他人违规、违规收费、冒用平台名义、虚假宣传及消极提供服务这五类违规行为发出警示,要求服务商立即自查整改,引以为戒。
根据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解读,服务商的五大高发违规案例如下:
第一,诱导他人违规:教唆商家/达人实施平台禁止行为(如无人直播、录播、刷单等。
服务商以“免费提供无人录播技术”诱导商家违规
第二,违规收费:倒卖平台激励资源(电商成长卡、流量券等);谎称可特殊报白收费,或者对外宣称该费用由官方收取。
左图为某服务商虚构电商卡稀缺性诱导商家高价购买。右图为某服务商公开宣称可帮商家办理视频号类目准入权限,扰乱平台管理秩序。
第三、冒用平台名义:擅用“微信小店”等官方标识/名称;冒充官方人员招募商家/达人;其他冒用平台名义的行为。
某服务商谎称“官方定向邀约服务商”误导他人,损害商家或达人的权益。
第四、虚假宣传:
服务商宣传中包含不实资质及不实能力/服务(违规账号解封、不符合实际的流量扶持、有短视频拍摄服务)等,实际却无法提供。例如某服务商声称可通过特殊权限为违规账号提供账号解封、减轻处罚等服务。
也包括虚假宣传实际不存在的活动,或宣传内容与活动实际情况不相符。
第五、消极提供服务:超1个工作日未回复咨询(月超3次);未妥善处理客诉,导致舆论升级或外溢,及其他消极服务。例如商家在沟通群咨询服务商问题,服务商对商家的诉求不回应、不服务。
小店明确,将持续监控违规行为,若平台自行发现或经他人举报发现服务商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将对服务商采取警告、服务市场隐藏、停止绑定商家/达人、扣除服务商激励、解除绑定关系、停止功能使用、准入拦截、对关联服务商进行处置等任一或多种处理措施。
其实,这五大违规行为在此前就均已被明文禁止。此次结合《微信小店服务商管理规则》进一步解析警示,一是出于当前服务商违规乱象亟需治理的迫切考虑,二则侧面反映出了小店初期服务商资质和专业度参差不齐、与商家/达人/带货者分工尚未成模式的合作生态。
对此,你怎么看?是否遭遇过客诉不积极、服务商冒用平台名义诈骗等违规情况?
或者作为小店商家,希望小店服务商具备哪些能力?平台如何监管?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聊一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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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方论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