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示与应对指导(2025年第6、7、8期)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06 17:03 2

摘要: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设立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宁分中心,旨在全面提升全市企业“出海”纠纷应对能力与信心。现发布电商领域涉诉案件(商标)信息预警提示,以供企业对跨境电商涉诉及临时禁令(TRO)参考自查。

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示与应对指导

(2025年第6期)

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设立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宁分中心,旨在全面提升全市企业“出海”纠纷应对能力与信心。现发布电商领域涉诉案件(商标)信息预警提示,以供企业对跨境电商涉诉及临时禁令(TRO)参考自查。

一、案件基本信息

司法辖区:美国

受理法院:佐治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诉讼名称:Moncler S.p.A.(盟可睐)诉多家电商经营主体侵权

案号:1:25-cv-00469

案件类型:商标侵权

立案时间:2025年4月1日

原告:Moncler S.p.A.是一家意大利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和销售高端时尚品牌Moncler和Stone Island的外套、服装、鞋类、行李箱、配饰及相关产品。

被告:南宁市邕宁区、经济开发区电商经营主体。

二、涉诉商标信息(共计68项)

三、指导意见与风险提示

当原告在诉状附录部分中充分举证,证据真实且具有关联性,经法院认定被告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似,以及具有误导消费者的风险,那么被告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原告有权要求停止销售、销毁侵权商品并要求赔偿损失。

南宁市各电商经营主体请根据“涉诉商标信息”,主动排查自有平台店铺详情页文字中是否出现涉案商标、品牌名称。如有疑问,可致电0771—5515566,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

一、案件基本信息

司法辖区:美国

受理法院:佛罗里达州南部地区法院

诉讼名称:HUGO BOSS(雨果博斯)诉多家电商经营主体侵权

案号:1:25-cv-21388

案件类型:商标侵权

立案时间:2025年3月25日

原告:HUGO BOSS是世界知名奢侈品牌,源于德国,主营男女服装、香水、手表及其它配件。

被告:南宁市西乡塘区电商经营主体。

二、涉诉商标信息(共计98项)

三、指导意见与风险提示

当原告在诉状附录部分中充分举证,证据真实且具有关联性,经法院认定被告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似,以及具有误导消费者的风险,那么被告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原告有权要求停止销售、销毁侵权商品并要求赔偿损失。

南宁市各电商经营主体请根据“涉诉商标信息”,主动排查自有平台店铺详情页文字中是否出现涉案商标、品牌名称。如有疑问,可致电0771—5515566,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

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示与应对指导

(2025年第7期)

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设立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宁分中心,旨在全面提升全市企业“出海”纠纷应对能力与信心。现发布电商领域涉诉案件(商标)信息预警提示,以供企业对跨境电商涉诉及临时禁令(TRO)参考自查。

一、案件基本信息

司法辖区:美国

受理法院:印第安纳州北部地区法院

诉讼名称:GLITCH PRODUCTIONS PTY LTD诉多家合伙企业和非公司实体

案号:2:25-cv-00161

案件类型:商标侵权

立案时间:2025年4月7日

原告:Glitch Productions Pty Ltd是一家澳大利亚动画制作公司,专注于娱乐内容的开发、制作和发行。Glitch凭借其独树一帜的动画风格与扣人心弦的故事叙述,在全球范围内赢得了极高的赞誉与喜爱。Glitch的作品包括著名的网络系列如《Murder Drones》《Meta Runner》,以及本案涉及作品《The Amazing Digital Circus》。

被告:南宁市兴宁区电商经营主体

二、知识产权信息(共计3个)

三、涉嫌侵权产品示例

四、指导意见与风险提示

当原告在诉状附录部分中充分举证,证据真实且具有关联性,经法院认定被告所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似,以及具有误导消费者的风险,那么被告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原告有权要求停止销售、销毁侵权商品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目前已发布初步禁令,禁止被告销售侵权产品。

南宁市各电商经营主体请根据“知识产权信息”,主动排查自有平台店铺详情页文字中是否出现涉案商标、品牌名称。如有疑问,可致电0771-5515566,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

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示与应对指导

(2025年第8期)

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设立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宁分中心,旨在全面提升全市企业“出海”纠纷应对能力与信心。现发布海外商标抢注信息预警提示,以供企业对海外商标重点布局与风险分级应对参考自查。

一、商标抢注基本案情

据日常商标预警监测反馈,名为“LIN CHANGYAN”的自然人主体在秘鲁批量申请注册我国企业和个人品牌商标标识,其中广西1名经营主体在此次遭抢注之列。

二、涉案商标和抢注商标状态信息

(一)涉案商标信息

涉案商标:Babiya

注册号:64136454

尼斯分类号:03(日化用品)

涉案商标权利人:周玉平(住所地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

涉案商标权利状态:驳回失效(2022年9月8日驳回发文,2022年11月3日驳回异议期届满失效)

抢注行为发生地:秘鲁

抢注商标申请及公告日: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8日

抢注商标项目内容:化妆品及非药用梳妆用品;非药用牙膏;芳香制品、精油;漂白剂及其他洗衣用制剂;清洁、擦亮、去油及刮净制剂等。

三、商标抢注分析及应对指导意见

该抢注人在秘鲁累计提交116项商标,其中76项均为尼斯分类03日化用品类,均与我国企业商标标识高度近似,主观故意程度较大。

当地官方已完成对抢注商标的审查、公告,且公告异议期已截止。秘鲁目前尚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但属于安第斯共同体成员国。《安第斯共同体委员会第486号决议》和2009年2月1日《第1075号法令》,即秘鲁现行商标法规制度中明确规定,对商标的保护采取“申请在先+本国注册后使用3年”的规定,任何利害关系人有权基于其在任何一个安第斯共同体成员国内的在先注册/申请商标,对他人在其他成员国就相同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本案中,涉案商标权利人主张商标在先申请权虽然并非当然成立,但抢注商标注册后使用时间还未满3年,因此当前仍处于可提起无效诉讼的期间。

外向型创新主体(含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在拉美国家和地区如已经完成单一国家商标注册的,可合理利用安第斯共同体条约规则,向其他成员国家申请对注册商标的同等保护;其次,定期自查海外市场的商标使用与注册情况,重视目标国别核心布局+次级市场补充防御性布局;即使国内商标停止续展、停止使用或驳回后废止,仍应从品牌保护、原创设计保护和商誉建设的角度,做好新旧商标标识迭代管理,将“蹭名牌”等不当竞争防患于未然,实现海外品牌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最小化、竞争优势最大化”的良性循环。

来源:小王课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