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一体化履职,强化案管、刑检、控申等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协作,坚持“主动作为、应救尽救、因案施救、精准帮扶”的救助原则,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主动了解、积极调查、详细告知,做到早发现、早移送、早救助,建立多
听见忠诚担当
感受检察情怀
近年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始终坚持一体化履职,强化案管、刑检、控申等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协作,坚持“主动作为、应救尽救、因案施救、精准帮扶”的救助原则,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主动了解、积极调查、详细告知,做到早发现、早移送、早救助,建立多元化、立体式、全方位的线索移送机制。
2023年3月,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徐某某智力障碍,因其生父无从查找,母亲及继父双亡暂由其继伯父抚养,但由于继伯父年事已高,家庭经济困难,于是将该案移送控申部门进行司法救助。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祖可福
我们在收到未检部门移送被害人徐某某司法救助线索后,因其情况特殊,主动会同县委政法委到徐某某村居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现场调查,向村干部详细了解核实了其家庭情况。同时我们不断加强上下联动,提请开展联合救助。经逐级上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共计给予徐某某司法救助金六万元。
对于司法救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与仁寿镇桂溪村民委员会和代理申请人签订三方托管协议,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发放该司法救助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对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023年6月,顺昌县人民检察院会同顺昌县公安局、民政部门到江苏省睢宁县调查徐某某的户籍信息,明确了其母王某甲于2012年12月20日在当地生产一女婴,但因其母已去世,无法通过DNA鉴定证实该户籍就是徐某某本人所有,公安机关仍然需要进一步调查。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陈雯欣
在办理该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我们关注到徐某某因户籍信息存疑,无法办理身份证、医保、孤儿的待遇。对此,我院多次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其户籍和孤儿优待问题,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深度衔接。
国家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它充分发挥“救急救困”作用的同时,又有效防止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在未成年强制猥亵案件的司法救助过程中,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检察为民”的初心,以“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过程中,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携手各方、凝聚合力,持续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近年来,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模式,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未检工作全面延伸。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以更优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福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