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3年,张春银创办的江苏省盐城绿苑盐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绿苑公司”)由滨海县水利局招商引资,租赁了当地1700亩盐碱荒滩涂地,进行自主研发耐盐碱新品种作物培育。
“半生的积蓄和研发多年的心血都没了,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经历。”63岁的张春银满心无奈。
2003年,张春银创办的江苏省盐城绿苑盐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绿苑公司”)由滨海县水利局招商引资,租赁了当地1700亩盐碱荒滩涂地,进行自主研发耐盐碱新品种作物培育。
这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投入上千万元,在盐碱地上开发出多种耐盐碱农作物,拥有多项国家专利。
然而,因当地村民“抢地”,张春银陷入了十多年的土地纠纷中。经过两次发回重审,2025年4月30日,张春银终于得到了让“抢地”村民交还土地的判决。
投资千万
让盐碱地长出农作物
张春银是江苏人,30岁进入餐饮行业,挣得第一桶金。40岁时,他拥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就在事业顺风顺水的时候,张春银做出了一个让家人和朋友都不理解的决定——2003年,他投资千万创立绿苑公司,一头闯进盐土农业领域。
地处黄海之滨,江苏盐城最不缺的就是盐碱地。张春银的童年就满是盐碱地的记忆——庄稼不长,吃不饱饭,小时候经常挨饿。
因此,张春银从小就有个愿望,让盐碱地能长出蔬菜和粮食。有了一定财富基础,张春银想实现曾经的梦想。
张春银想研发适合在盐碱地种植的农作物,为此,他利用两年时间自费去了14个国家考察学习,并引进了多种农作物种子用来研发。经过几年的努力,研发取得了不错的进展。
盐城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的一片盐碱地在水利工程结束后荒置多年,这片地归属淮河入海水道滨海管理所管理和使用,2006年,滨海县水利局招商引资,想把这片盐碱地出租。
为了扩大耐盐植物新品种培育、土壤改良研究开发基地,张春银决定承租盐碱地。2006年12月,张春银与滨海管理所签订《协议书》,租下淮河入海水道两侧盐碱荒滩地1700余亩,双方共同到现场实地丈量绘图、土地交接,租期为30年,每亩年租金60元至144元。2008年,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地用于耐盐植物开发、盐碱地快速改良。张春银称,除了每年交租金,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从国内外引进了500多个品种,在承租地上进行耐盐新品种的选育研发。
此后,绿苑公司与江动集团新成立了农业板块合作,从北美引进了耐盐碱性极强的海蓬子。海蓬子的利用价值很高,其种子成熟后可榨油,作为食用油;其饼珀作为饲料原料,可用于畜牧业生产;嫩尖采摘后可作为蔬菜;秸秆用作青饲料,可用于养殖家畜;家畜粪便处理后,回施海蓬子大田作为有机肥料,可达到循环利用。
据张春银回忆,当时引进的北美海蓬子种子高达3万元一公斤,但把种子播种下去,发芽率仅有3%,因为没有任何经验和技术,要培育出能在当地用海水灌溉的植物,谈何容易。
屡次失败的张春银四处求教,土壤专家、中科院院士赵其国伸出援手,担任起张春银的科技顾问,并领衔在江苏盐城建立了全国首家沿海盐土农业企业院士工作站,支持张春银继续研究和开发盐土农业研发。
绿苑公司成为全国首家沿海盐土农业企业院士工作站
在赵其国的帮助下,反复试验后取得了重大突破——海蓬子的生长周期从220天缩短到120天,用温室大棚延长海蓬子的生长期,从原先只有2个月的鲜菜采摘期提高到5个月,亩产量也得到了提升。
2009年,绿苑公司获得了耐盐碱“绿海碱蓬1号”和“绿苑海蓬子1号”两个新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
此后,绿苑公司先后培育出耐盐胡萝卜等十多种耐盐植物,拥有了多项国家专利,获农业部支持成立“耐盐优质种源繁育基地”,获科技部支持成立“沿海耐盐种质资源库”。
多家媒体当年也报道了张春银在探索出中国重度盐碱地治理中的付出和贡献。有媒体报道,我国盐碱地总面积超过5亿亩,其中具有农业利用潜力的盐碱荒地近2亿亩,张春银利用海蓬子、碱蓬种植的模式进行盐碱地生态治理,对我国广大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及“三农”发展意义重大。
张春银带着研究成果前往内蒙古查干诺尔干涸盐湖、河北省张北县境内的安固里淖干涸盐湖等地进行生态治理,他提供的耐盐碱植物在当地种植,改善了土壤环境。
2008年,绿苑公司与江苏沿江地区农科所陈启康研究员合作,成功培育了耐盐碱作物“米草稻”等品系。2011年,该公司获得国家七部委组织的首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初创项目组一等奖。
耐盐碱作物
2011年,张春银受邀登上国际“讲台”,在第三届东盟与中、日、韩粮食安全合作战略圆桌会议进行学术论述。后来,他又应联合国环境项目署邀请,对15个国家的农业部官员进行专题培训。2013年、2014年,张春银先后被评为“中国好人”和“江苏好人”。
最后一根稻草
改良盐碱土壤、治理生态环境,张春银在一步步征服着盐碱地。然而,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张春银被一场土地纠纷困扰了17年。
张春银称,租赁1700亩盐城滩涂后,绿苑公司先后投入上千万元进行土地平整、筑路开沟、配套水电、研发种植耐盐碱作物等,这片盐碱地经种植耐盐碱植物后得到了改良。
2008年8月,绿苑公司所租滩地附近的村民胡某军纠集当地村民“抢地”。“他们打跑我们公司的耕种人员,阻止我们耕种,破坏耕种设施。”张春银认为,公司将盐碱荒滩改造成可耕种土地后,村民们看到有利可图,就来据为己有。
张春银表示,2008年和2011年间,胡某军等人陆续抢走700多亩滩地,绿苑公司启动民事诉讼维权,要求胡某军等人退让占领的土地,并赔偿多年占用造成的损失。“因为胡某军将地租给了村民,每年收租金,我们多次报案,公安不立案,我们只能分别起诉,一共十多个案子,这些官司弄得我们焦头烂额。”
在诉讼过程中,张春银在未被抢占的1000亩地上继续研发,但在2014年,他遭遇了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盐碱地经过改良已经可以普通耕种,又因之前的抢地事件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诉讼过程漫长,导致我公司开发的滩地成为人人可抢的唐僧肉,当地村民的抢地行为愈演愈烈。”张春银称,2014年,100余户村民组织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抢地行动”。
“他们效仿胡某军等人的方式,阻止我们耕地,当时我们正在对新品种进行育种试验,村民们重新翻地,各自‘圈地’,1000亩地全部被抢走。”张春银说,看着地里新品种的种苗全部被毁坏,心如刀绞。
2014年11月,滨海县委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此事进行处理,收回了1000亩被抢土地交还给绿苑公司,并对涉案100多户抢地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这1000亩地收回来了,但是绿苑公司引进育苗及研发的成果尽数被毁,投资人撤回投资,公司近乎瘫痪,张春银只能将自己的住房、厂房、机械设备等所有财产进行抵押贷款,维持公司运营。
两次重审后胜诉
在接下来的十多年间,张春银又经历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张春银提供的案件资料显示,他起诉的16起案件均于2016年9月18日被判一审败诉。
张春银起诉胡某军的判决书显示,胡某军辩称,其所种植的田是2003年从他人手中转包来的,不在原告所述的土地范围内。
另外几份判决书中,被告人辩称基本一致,均称张春银与滨海管理所签订合同前,该土地一直是被告种植的,滨海管理所与张春银签订合同前没有将被告所使用的土地收回。
2016年9月18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对16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记者看到的几份判决书均显示,法院认为,原告张春银与滨海管理所签订租赁土地协议书,但协议签订前,本案所涉的土地已由被告在种植,协议签订后至今,滨海管理所未将土地从被告处收回并交付原告使用,所以原告没有取得涉案的土地。法院判决驳回张春银诉讼请求。
“十多个案件一审均被驳回,经过考虑,我们决定先对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上诉,如果最终判决胜诉,其他的案子都是一个类型。”张春银称。
此后,张春银对胡某军侵占的100亩地进行上诉,此案历经两次重审——2022年7月7日,盐城中院撤销了滨海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4月10日,滨海法院判决,再次驳回绿苑公司诉讼请求。绿苑公司再上诉,盐城中院于2023年9月7日再次发回重审。
在此期间,土地出租方淮河入海水道滨海管理所多次出具《情况说明》中显示,“2005年江苏省国土厅和水利厅联合进行确权划界,并根据《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办法》之规定,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段归属于我单位管理和使用,目前案涉1700亩地由绿苑公司承包使用,在签订承包合同交付使用时与地方群众无矛盾纠纷。”
2024年1月,滨海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025年4月30日,张春银得到胜诉判决。判决书显示,判决被告胡某军退让出100亩案涉土地,交还给绿苑公司,并支付相应赔偿款及土地占用使用费。
“这次判决把地判给了我们,还是挺高兴的,但是我们对判决的赔偿款有异议,还要继续上诉。”说到十余年的土地纠纷,张春银觉得疲惫又无奈。他表示,还有十多个案件需要逐一上诉,期待能够早日赢得诉讼,能收回土地,获得赔偿,有精力和资金继续投入到农业科研上。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