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吉林省博物院,原名吉林省博物馆,1951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52年在松花江畔的吉林市正式开放,1954年,随省政府迁至长春市。现位于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顺路1666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直属于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国家一级博物馆
日前,吉林省博物院发布公告,招聘讲解员若干名。
吉林省博物院讲解员招聘公告
吉林省博物院
吉林省博物院,原名吉林省博物馆,1951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52年在松花江畔的吉林市正式开放,1954年,随省政府迁至长春市。现位于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顺路1666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直属于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国家一级博物馆。
讲解员团队风采
讲解员作为维系博物馆和观众的纽带,对博物馆运行有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社会教育职能,根据发展需要,吉林省博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若干名。讲解员团队主要负责展厅开放、讲解接待、社教活动、媒体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讲解员(非在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博物馆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合作协作意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亲和力。
招聘条件&岗位说明:
1.基本要求:性别女,年龄18-28周岁(出生年份1997-2007),身高不低于165公分。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如历史考古、博物馆学、播音主持、教育学、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者,或精通英语或日、韩、法、德语等小语种者,或具有大型活动的策划和组织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3.综合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热爱博物馆事业,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4.岗位职责:完成日常讲解、前台接待,策划实施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薪资待遇: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评级工资(不满一年不参与评级),五险一金,四季工装、内部培训、提供免费午餐。
6.工作地点:吉林省博物院(长春市永顺路1666号省科技文化中心院内)。
2.通过面试后,进入实习阶段(实习期有实习工资),通过实习期考核后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吉林省博物院并未委托任何社会代理机构或个人、媒体代为招聘,也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发布“代为招聘“”收取费用”“亲属关系”“内推保进”等内容的,均为虚假信息。
4.我院招聘信息来源以吉林省博物院官方发布为准,如遇收取招聘费用的消息,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5.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博物院所有!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