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头条|10岁女孩目睹父母被歹徒杀害,13年来无法安稳入睡,今日记者直击庭审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06 05:50 2

摘要:2012年12月11日深夜,湖北襄阳谷城县发生了一起惨案,被告人贺某全经人介绍与董某慧确立恋爱关系,后董某慧提出分手,贺某全不同意,迁怒于董某慧的大哥和大嫂,于当夜闯入被害人家中,将其夫妇杀死,之后潜逃11年,2023年10月6日在河南省商水县被抓获。

2012年12月11日深夜,湖北襄阳谷城县发生了一起惨案,被告人贺某全经人介绍与董某慧确立恋爱关系,后董某慧提出分手,贺某全不同意,迁怒于董某慧的大哥和大嫂,于当夜闯入被害人家中,将其夫妇杀死,之后潜逃11年,2023年10月6日在河南省商水县被抓获。

被害人董某和李某

2024年11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某全死刑。贺某全不服判决,提出上诉,6月5日上午,谷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检方认为一审认定贺某全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宣布本案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宣判。

受害者女儿

恋爱分手生恨,午夜攀绳入室杀害前女友兄嫂

根据一审判决书披露,案件的起因始于一段失败的恋情。2011年6月,被告人贺某全经人介绍与董某慧确立恋爱关系。交往过程中,董某慧发现贺某全所谓“在福建做工程、手握五六十万”的身份纯属谎言,其大肆挥霍的钱实为其父亲因工伤所得到的十余万元赔偿款。再者,贺某全沉迷赌博,至2012年春节已将钱款输光,且对董某慧实施家暴。

董某慧深感贺某全“不可救药”,多次提出分手均遭拒绝。贺某全以死亡相威胁,“分手就同归于尽”“把你弄残废”“灭你全家”。2012年8月,董某慧最后一次提出分手后外出打工躲避。贺某全找不到董某慧,便迁怒于其大哥董某和大嫂李某,通过短信威胁董某慧要“绑架小孩,灭全家”,并多次到董家骚扰、威胁,甚至砸坏防盗门。董家曾于案发前一周报警,但未能阻止惨剧发生。

案发现场的六楼楼顶

案发细节显示,2012年12月11日夜里,贺某全携带绳索和尖刀,从谷城县石花镇房管所商住楼六楼楼顶攀绳潜入董某夫妇位于六楼的家中。睡梦中的董某夫妇被惊醒,贺某全持刀疯狂捅刺董某。法医尸检显示,董某身上有十余处创口,深达内脏,致命伤在左胸部,导致左肺及心脏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

李某趁乱逃出家门呼救。贺某全持刀紧追不舍,在追至三楼楼梯拐角处将李某捅倒。据法医鉴定,李某被他人用锐器多次刺入胸腹部及背部。虽经近一个月的全力抢救,接受了胃修补、膈肌修补、肺修补、右腋部神经血管吻合及全身多处清创缝合等十余次手术,还是因继发感染致胸腹腔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于2013年1月5日不幸离世。参与抢救的医生曾表示,即使李某幸存,也将终身瘫痪。

潜逃十一载终落网,一审被判死刑后家属求“谅解”

2019年通缉令

贺某全被捕后供述称,作案后,他迅速逃离现场,躲藏山中两日后,流窜至襄阳、老河口等地,最终化名“唐小兵”藏匿于河南平顶山周边,靠打零工度日,期间甚至与他人组建了家庭。

湖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此案,曾于2019年12月4日和2022年7月25日两次将贺某全列为重大命案在逃人员公开悬赏通缉,悬赏金额高达10万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10月6日晚19时许,河南省商水县公安局民警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将潜逃长达11年之久的贺某全抓获。

谷城县人民法院

受害者家属

2024年8月20日,本案一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贺某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受害人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0万元的赔偿。

2024年11月21日,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贺某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贺某全造成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关于附带民事部分,法院判决贺某全赔偿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13万元,未支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请求。

而对于一审民事赔偿判决结果,受害人董某和李某的家属明确表示放弃上诉。“因为他们(逝者)已经不在了,留下的孩子也已成年,我们要赔偿没有太大意义,只想为哥哥嫂嫂讨回公道。”然而,被告人贺某全却以不服判决为由提出了上诉。

受害人家属向紫牛新闻记者透露,贺某全被判死刑后,其家属一直在试图联系他们寻求“谅解”。“他们家属一直在找我们,发短信,打电话,找到我们楼下,甚至跟踪我家小孩到学校,要求我们谅解。”受害人家属悲愤地表示,“我们失去两条人命,拿什么来谅解?过了12年才说要谅解,死者孩子未满十岁的时候,不找我们要谅解,现在孩子已经22岁了,你来要求我们谅解,于心何忍?”他们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谅解,只求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二审开庭:被告辩称“非故意杀人” 受害者家庭创伤深重

6月5日上午9时,本案二审在谷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法院门口直击了此次庭审。

在法院外,记者见到了受害者家属及代理律师。受害者家属方共有7人参与庭审,包括董某的父母、弟弟、二爹以及3位代理律师。而董某的女儿、弟媳和妹妹董某慧因在一审中担任证人,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参与庭审旁听,只能在场外等候。

董某的弟媳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他们已完全放弃民事赔偿诉求,“人的生命无价,哥哥遇害时33岁、嫂子29岁,正值美好青春,生命不能用金钱衡量。”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法院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尽快执行。

董某弟媳特别提及了案发时年仅10岁的侄女(董某女儿)所遭受的巨大创伤。那天晚上,小女孩在次卧房间,透过门缝亲眼目睹了父母被杀害的惨剧。“这件事给孩子造成了一生都无法磨灭的创伤,她至今都走不出阴影。”弟媳含泪诉说,案发后侄女封闭自我,失去了孩童应有的活泼,不愿与人交流。案发后,董家的两个孩子(包括董某女儿和弟媳家孩子)因恐惧不敢在当地上学,被家人带至外地生活求学。十二年来,这个破碎的家庭不敢过年、害怕任何节日,“看到人家团圆就难过”。董某的母亲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回家过年过节,想到自己永远失去的儿子儿媳,更是心如刀绞。弟媳本人称,因目睹了大哥倒在血泊中的第一现场,至今“看到红色都会难受”。

5日上午10时40分许,庭审结束后,受害者董某的女儿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表示,自父母遇害后,生活充满了难以想象的艰辛,“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这些年来,她始终无法安稳入睡,常常被噩梦惊醒,思绪被无情地拉回那个夜晚。由于她是本案的重要证人,受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无法进入法庭旁听二审过程,这让她感到无比遗憾,无法亲眼见证对贺某全的审判。提及贺某全,她难掩悲愤:“他就是个人渣!”她迫切希望二审法院能尽快核准死刑判决,并立即执行,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

受害方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王文广向记者介绍,在二审法庭上,被告方(贺某全及其辩护人)并未提供新的证据,其核心辩护观点是认为“事实未查清”,辩称贺某全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王文广律师代表受害方坚决驳斥了这种说法,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王文广律师称,二审法庭上,检方当庭发表了意见,认为一审认定贺某全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案情重大,二审法院宣布本案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宣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马斌 湖北谷城报道

校对 陶善工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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