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六条举措及创新案事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南京法院立足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以稳定透明、规范公平的司法规则引导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的情况。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今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六条举措及创新案事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南京法院立足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以稳定透明、规范公平的司法规则引导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的情况。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举措》(以下简称《十六条举措》)共有四大举措。
在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开展“商事法官助小微”行动,防止中小微企业在市场交易、创新创业中的弱势地位转变为诉讼中的不利地位。在精准司法服务供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司法服务方面,推动“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4.0版走深走实,完善宜商司法服务平台运行规则,在企业集聚地增设宜商司法平台。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方面,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支持行政机关建立“首违不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依法纠正“小过重罚”、违法设立市场准入门槛、趋利性执法等不当行为。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前瞻性研究,提升对首发经济创新业态包容度。在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提质增效护航发展大局方面,合理区分执行“失信”与履行“失能”,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深化“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让“诚实而不信者”获得经济重生。
在发布会上,南京法院还对外发布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及创新场景,其中一起规范直播带货行业,维护互联网市场环境的案例,给加强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鲜明的导向。
企业在聘请主播带货并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经营时,主播的行为边界、企业的合理注意义务与法律责任密切相关。天津某科技公司创办的“某某讲故事”在我国早教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查某在抖音平台以其专属端口为卖点,为深圳某科技公司的产品提供带货服务,由该产品专属端口“查某老师”提供“某某讲故事”品牌节目的在线播放及缓存服务。天津某科技公司以两被告构成侵权为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津某科技公司的“某某讲故事”在早教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深圳某科技公司的产品系同类功能产品,理应知晓查某上传侵权录音制品构成侵权,故判决查某、深圳某科技公司赔偿损失。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系互联网直播带货新商业模式下产生的著作权侵权的新类型案件。该案裁判有效遏制了企业聘请主播带货时的投机行为,推动其从“被动免责”转向“主动治理”,促进数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现代快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