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删帖发文,一些地方动辄删帖,既不合法也不能解决舆情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04 16:00 2

摘要:一些地方政府动辄到网上删帖,这首先不是一个公管技巧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反对删帖,并非因为删帖对政府部门不好,而是因为依据法律,政府部门本就不可以随意删帖,随意删帖是对法律的粗暴侵犯,是对民众自由表达权的践踏。

检察日报文章:动辄删帖,不是方法问题而是不合法

一些地方政府动辄到网上删帖,这首先不是一个公管技巧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反对删帖,并非因为删帖对政府部门不好,而是因为依据法律,政府部门本就不可以随意删帖,随意删帖是对法律的粗暴侵犯,是对民众自由表达权的践踏。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表明,地方网络论坛集中了很多本地受众,一些突发重大事件的苗头性信息很容易在这一论坛上出现,比如该网统计的2009年77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有23件在网络论坛上率先曝光,地方论坛成突发事件发酵地。对这些帖子,地方政府惯用的方式是删。专家称“删帖不是唯一办法,更不是最好的办法”,善管善用是更好的办法(5月4日《人民日报》)。

删帖确实不是好办法,在互联网时代,甚至是一种最愚蠢的办法。首先,网络是互联的,删根本无济于事,删得了本地论坛上的信息,根本控制不了信息出现在其他论坛上,以几何级数的速度传播,在对删帖的逆反中变成更引人注目的舆论事件;然后,即使删得了帖子,封锁了消息,可根本删不掉隐藏的矛盾及其后的公众怨愤情绪,冲突会在某个时候以更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

到网上发帖往往是维权者在穷尽各种努力后无奈寻求的最后一个表达途径。纸终包不住火,以删帖堵民之口,只会刺激维权者走向非理性。近来的网络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一次次地证明着删帖的愚蠢。正是基于这个现实,专家规劝政府“删帖不是好办法”。虽然专家这个劝告纯粹出于善意,但我很反感这种劝说的逻辑。这种劝说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政府是可以随意删除网友发帖的,不受法律约束地想删就删。专家所以劝政府别删,不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不是对民意自由表达的敬畏。

置法律于不顾,无视民众在网上的自由表达权,仅仅从治理的技术和公关的技艺上谈论“删帖不是好办法”;不是从法权视角去质疑有关部门随意删帖,而是站在官方立场从维稳技巧上谈“删帖不是唯一办法,更不是最好的办法”——这种在价值上的绥靖和退步,实际是对法律的藐视和民权的漠视。公共管理专家的舆论应对术,不能沦为危机公关的“管理术”。

也就是说,一些地方政府动辄到网上删帖,这首先不是一个公管技巧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反对删帖,并非因为删帖不是一个好办法,删帖对政府不好,政府才不能删帖——而是,依据法律,政府部门本就不可以随意删帖,随意删帖是对法律的粗暴侵犯,是对民众自由表达权的践踏。

到网上发帖是公民一种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只有当某个帖子违背了事实,捏造了并不存在的事情,传播了谣言,侵犯了其他人正当权利,或者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直接且明显的威胁的时候,政府才有权通过正当程序去删帖,并依据正当程序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赋予了政府部门官员可以随意上网删帖的权力。

如今一些地方动辄给网站打招呼删帖,甚至越过网管而直接上网删帖,其实完全是违法行为,是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的意识中养成的一种恶习。违法违习惯了,甚至已经形成一种事实上的“习惯法”:无法无程序,政府根据自己对帖子的判断,可以随意将一个帖子界定为非法并删除之,并进而以公权对发帖者进行打击,嚣张地进京抓捕或跨省追捕。

利用权力肆无忌惮地随意删帖,这种情况下,不应探讨什么“删帖非好办法”,而应从法律角度去抨击这种行为的不正当和非法。是好办法,就可以删帖吗?有维稳效果,就可以随意删除一个公民的网络发言吗?维稳技巧和危机公关手段当然可以谈,但法律和民权的价值次序永远居于这些之上。“不是一个好办法”是说服不了相关地方政府不删帖的,只有用法律才能遏制他们的删帖冲动。(曹林)

人民日报:地方网络论坛成突发事件发酵地 专家称删帖非好办法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表明,地方网络论坛集中了很多本地受众,一些突发重大事件的苗头性信息很容易在这一论坛上出现——

探寻疏导民意的最短路径

“互联网上风云际会,堪比天气的变化。”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网络舆情》副主编单学刚注视着眼前的电脑屏幕,仿佛一位气象学家在观察变幻莫测的卫星云图。

与天气的变化不同,互联网上很多时候是“小天气”扩大成“大气候”。

今年一季度,网络上几个影响较大的公共事件如河南睢县“茶杯门”等,都是由局部事件,放大成为影响全国舆论的公共事件。

“网络曝光—舆论推动—影响扩大—问题解决”,近两年,公众已经见证了太多公共事件的“发酵”路径。

“在互联网上,网络论坛(BBS)的放大作用体现得更明显。”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的2009年77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有23件在网络论坛上率先曝光。

公共事件背后,往往是围绕着网络这条民意表达新途径的磨合与碰撞。

事事放大:

并非“最优路径”

毛寿龙是公共管理方面的著名学者,这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的教授对网络的作用十分看重。不仅观察,他也在参与,忙碌的工作间隙,时常更新自己的微博和博客。

“从传统角度看,民意比较制度化的表达途径就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反映,”毛寿龙说,除此之外,老百姓可以通过信访途径来反映意见,同时新闻媒体的报道,调查统计的数据,学者科学、系统的调查研究等,这些都是反映民意的渠道。

“网络的出现改变了过去这种格局,借助新的传播方式,将既有的渠道黏合在一起,形成了新机制、新平台。”毛寿龙说。

单学刚认为,通过互联网疏导民意,相对来说成本较小、速度较快,所以现在不少地方政府都通过互联网去解决很多问题。

但对公众而言,是不是每个个案都要通过发帖到全国性的网络论坛才是“最优选择”呢?

“其实,很多个案关键是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完全没必要占用这么大的社会资源。”在他看来,把什么事情都发到全国性的网络论坛,借助舆论、扩大影响来推动解决,并不是一个“最优路径”。

他认为,地方网络论坛可以在这些事件的“发酵”链条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成为疏导民意的最短路径。

最短路径:

管理成本低,解决问题快

今年3月,江苏常州网友“认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奖金。人们也从中读解出政府在网上与公众良性互动的深意,这种互动正是借助地方网络论坛这个平台。

2009年7月,“认真”在常州中吴网、化龙巷等本地论坛发帖反映,当地北塘河有黄水排放,但环保工作人员接到举报行动迟缓,无法现场取证。当时“认真”言辞激烈,认为环保局局长周斌必须引咎辞职。这条帖子一经发出,立即引来了众多网友关注。

帖子发出第二天,常州市环保局便在网上作出回应,欢迎网友监督和批评,随后查出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对其进行处罚。今年3月11日,常州市环保局局长又在常州中吴网发帖,找到“认真”本人,局长亲自给这位曾要求他辞职的网友,颁发了2000元的“网络监督奖”。

“网友真诚批评,政府积极回应,问题得到解决”,网友“认真”的经历勾勒出了借助地方网络论坛解决问题、疏导民意、形成共识的清晰路径。

单学刚介绍,地方论坛里集中了很多本地的受众,容易形成利益共识。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这种论坛也有优势,一些突发重大事件很多苗头性的信息也更容易在地方的网络论坛上出现。

“在地方网络论坛发帖是为个案解决,然而一旦上升到全国关注,由于很多网民不是事件本身的利益相关者,这些事件就更容易被演变成超出事件本身的质疑和批评。”

单学刚说,山西“黑砖窑”事件早期其实在一些地方的论坛上有披露,如果当时能够及时解决,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后来的负面影响。

“管理成本相对最低,解决问题速度最快,所以本地网络论坛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疏导民意的最短路径,” 单学刚说,希望各地政府都重视本地网络论坛这样一个互动空间建设,争取在本地使很多问题得以解决,避免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也避免让当地政府的形象减分。

善管善用:

比删帖更好的管理办法

“很遗憾上边提到的23件事情都是在全国性的BBS曝光,没有一件是在地方BBS曝光的。”单学刚透露,目前地方网络论坛相比于其应该承担的使命而言,还远远滞后。一方面可能是受当地网络发展所限,另一方面也与一些地方对本地网络论坛的管理有关。

目前对于本地网络论坛管理,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往往是一种比较惯性的思维,比如删帖。

“对一些非理性的帖子、谣传等,可以删除,但是删帖不是唯一办法,更不是最好的办法。”单学刚说,对于地方网络论坛,在善管的同时,更要提倡善待和善用,让他们真正做好、做强,吸引人气,在地方民意的表达和疏导中发挥应有作用。

对此,单学刚建议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提高互联网方面的包装技巧,比如选择一个比较好的域名,设计一个比较好的页面,增加一些比较人气的版块,特别是强化与民生相关的版块,逐渐吸引一些本地人气。

另外,应当加强对本地BBS的监测,争取在第一时间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努力解决,这样就可以在论坛上提高公信力,让更多当地网民逐渐习惯于在本地网络论坛发帖,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

“地方网络论坛首先应当适时解决一些非常具体的问题,这是赢得公众信任的前提,也是建立良性互动的第一步。”毛寿龙认为,需要有一些制度化的方法、途径,让民意更好地参与到政府公共政策决策当中去。同时,政府自身建设应与网络反映出的民情对接,借助网络舆论力量来进一步推动政府的法制化建设,这是最关键的。

来源:京津冀新媒体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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