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中高考期间(6月6日—6月9日、6月12日—6月15日)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
拼搏的学子即将登上舞台大展风采
为给屏山广大考生提供一个
安全、安静的环境
屏山即将开启“禁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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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即将来临,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中高考期间(6月6日—6月9日、6月12日—6月15日)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期间,实施以下环境噪声强制性管理措施。
(一)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每日12:00至15:00和22:00至次日8:00禁止进行各类产生高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及土方挖掘运输作业。
(二)禁止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产生噪声污染,严格控制KTV等娱乐场所的经营时间。在12:00至15:00和22:00至次日8:00停止营业,其他时间严格控制噪声产生,不得超过噪声标准。
(三)禁止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高考、中考期间,在距考点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点环境,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
三、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内公园、广场及绿化区域内,停止一切唱歌、坝坝舞、乐器演奏(演练)等产生社会噪音的活动。在考生主要食宿点附近,禁止在12:00至15:00和22:00至次日8: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
四、高考、中考期间,工业企业厂矿噪声应做到达标排放。
五、高考、中考期间,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噪声干扰邻里考生学习和休息。
六、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同时紧密配合、积极协调做好禁噪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七、开通投诉热线
生态环境局:5722595
公安局:110
教育和体育局:5721164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572190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700106
特此公告
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
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屏山县公安局
屏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屏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辑:冯培芯
一审(校):冯培芯
二审(校):刘开美
三审(校):杨勇
来源:坦荡的河流A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