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3000余平方米开KTV,一夜间被拆墙搬空,房东称其有违法行为还欠租,警方介入调查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03 15:19 1

摘要:唐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今年5月7日中午1时左右,有员工上班时突然发现该KTV被搬空,甚至有墙体被拆除,屋子里的物件不翼而飞,当时以为遭遇了小偷,于是立即拨打110报警。

重庆一处大型KTV被房东现场公证后,一夜之间搬空并集中堆放保护起来,此事引发关注。
报警——
KTV被拆墙搬空,租客以为遇到小偷拨打110求助

“夜上海”KTV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镜泊中路,占地面积逾3000平方米,其负责人是唐女士。

唐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今年5月7日中午1时左右,有员工上班时突然发现该KTV被搬空,甚至有墙体被拆除,屋子里的物件不翼而飞,当时以为遭遇了小偷,于是立即拨打110报警。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人和派出所接警后高度重视,马上派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发现搬空该KTV的是唐女士的房东刘先生,随后相关人员被通知到派出所作笔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辖区人和派出所,一名值班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现场——
室内外一片狼藉,搬出的物件堆放在一起用围挡保护着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该KTV大门外被围挡围了起来,大门上端是“夜上海”3个字,进入大门的大厅里一片狼藉,墙角多个地方发生剥落散发着股股霉味,房间纵横交错早已断电。记者借着手电光看到,里面的沙发、音响等设备全部被搬空,一角落里还有一双人字拖鞋。

记者注意到,后侧一包房有一面墙体被拆除,砖块散落在地,里面空空如也。旁边有一处大约2米高的围挡,记者顺着一个架子爬上去看到,那里集中堆放着被搬出来的物件。

房东方面一涉事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在5月6日晚上,他们请来12名工人将该KTV里面的那些物件搬离出去,然后堆放在20米外并用围挡围起来保护着。

他说,搬离之前有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记录并拍摄照片和视频取证,后来因那间包房里面有大型组装物件搬不出去,为保护该物件免遭损坏,他们这才动手将墙体拆除,“事发后我也去派出所作了笔录,如实说明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合同——
约定如从事违法活动或欠租超20天,房东可单方面解除

唐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11月7日,她与房东刘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3287平方米,用途为量贩式KTV经营使用。

合同约定租赁期10年,前两年每月租金10万元,自第三年起至合同期满,每一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原则,6个月为一期即每次支付60万元,唐女士须于每期首月开始15天内足额缴纳每期租金,租赁期第一年含免租期3个月即第一期支付金额为30万元,“物管费以该租赁面积作为计算基数,每月每平方米5元,履约保证金10万元。”

合同还约定,唐女士如在租赁期内需要对房屋进行再次装修改造,需以书面申请征得房东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唐女士在合同解除或届满之日起3天内未拆除或取回的物品,视为自行放弃该部分物品的所有权,房东有权自行处置并由唐女士承担处置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合同还约定称,如果唐女士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该合同项下约定的包括租金、物管费等并拖欠超过20天,“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违规、违章经营或其他非法活动的”,视为她根本性违约,房东刘先生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说法——
租客称房东违约在前,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逾千万元损失

唐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合同签订后她支付了2024年5月份之前的30万元房租以及10万元履约保证金等,没想到KTV装修后在向消防部门申请相关许可证时没有通过,导致一直没有正式营业,原因是房东刘先生的酒店尚在装修,“需要等该酒店装修完毕后,我们才能获取该许可证。”

她说,针对租金缴纳问题她一直在与房东刘先生保持良好沟通,“我与他主动沟通,协商租金缴纳。”

她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己并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反而系房东存在多方面违约,“我暂未追究他的任何责任,他称我根本违约并不成立。”

唐女士同时称,如刘先生坚持要解除租赁合同,则他属于违约,应当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

她例举说,重新装修前,该KTV实际价值380万元,后来二次装修追加投资162万元,因房东刘先生提供房屋瑕疵问题导致消防未过,她的人工投入损失154万元,已缴纳租金30万元,物业费21万元,无故辞退员工赔偿了37万元,另外还有8年半的租赁期限,按照每年90万元利润计算,总共会导致1549万元损失,“今年4月下旬,我已向渝北区法院递交了诉讼,请求判令赔偿相应损失。”

她说,房东曾要求她搬离KTV里面的所有物品,这个应当在基于他俩协商以及和平解决的基础上,通过合法方式解决,而非直接认定她放弃物品所有权。

回应——
解约是因租客有违法行为并拖欠租金约一年,系按原则办事

房东刘先生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称,他的酒店系招商引资而来,系2023年7月从别人手中拍来的,先前唐女士就在经营酒店下面的那家KTV,同年11月到期后与他签订租赁合同,“她装修的事未按合同给我们书面报备,对其具体情况不清楚。”

言及为何单方面解除合同,酒店方面相关人士回应称,唐女士的KTV曾有违法行为发生,“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合同里面也写得非常清楚,我们必须坚持原则,一切按合同办事。”

至于该KTV究竟有哪些违法行为发生,房东刘先生和酒店方面拒绝透露。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辗转从权威知情人士处得知,2024年8月16日,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人和派出所曾给“夜上海”发了一份“责令限期停业整改通知书”,称同年8月15日,该派出所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下述违法行为:场所管理不到位,责令该单位于8月19日前停业整改完毕。

此说是否属实?唐女士回应记者称,“我们当时培训时,他们统一检查,因为我们没有营业执照来检查,当时几个朋友来耍,这只是个行政处罚而已。”对详细情况,她未多说。

房东刘先生回忆说,2024年8月,唐女士曾提出希望租金减半的要求,直到酒店开业为止,“我们同意了,但她还是一直拖欠租金,至今已有一年左右了,其间我们多次协商未果,这是解约的第二个原因。”

他说,2025年3月4日,他给唐女士发了份《关于催收租金及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知函》,称自该函送达之日起正式解除当初签订的那份《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要求结清拖欠的租金、物管费以及违约金共计122万余元。同时还要求唐女士按照合同约定搬离室内所有物品,“若逾期未搬离,我方将视为贵方放弃相关物品所有权,我方有权自行处置。”

他介绍称,后来他还给唐女士发了律师函,唐书面回复他称,“我方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贵方向我方发出的解除租赁合同的函件无效。”

刘先生解释说,从今年3月份到5月份,他已给唐女士两个月的时间搬离,“当初签订的合同中对物品的搬离亦有明确约定,这一切也完全是在按照合同执行。”

针对唐女士的其他说法,房东刘先生也回应说,2024年2月,消防通知她验收未通过,“而那时我的酒店尚在营业,我是2024年6月份才正式装修的,初步打算今年底试营业,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酒店方相关人士对唐女士未营业的说法提出质疑,称他们有她关于缴纳水电费的凭证,前后对比可看出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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