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直通车·第二百三十期】重复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处理?(四)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02 19:30 1

摘要:周一到周六FM89.9潍坊新闻广播8:00,14:00,18:00 为您播出《社保政策直通车》,本期节目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保政策,采用“一问一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真正让社保为民服务“直通车”跑出惠企便民加速度。

社保政策直通车上线啦!

周一到周六FM89.9潍坊新闻广播8:00,14:00,18:00 为您播出《社保政策直通车》,本期节目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保政策,采用“一问一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真正让社保为民服务“直通车”跑出惠企便民加速度。

孙女士原本在济宁市某国企工作,并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一直正常。由于个人职业发展需要,她决定前往潍坊市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并成功被一家公司录用。在入职前,孙女士需要在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

孙女士的情况,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首先要核查该参保人员历史参保缴费情况。核查到参保人员在其他区域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非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新参保登记手续暂停办理。

孙女士符合这个条件,因此她的新参保登记手续将被暂停办理。同时,社保经办机构要向孙女士及新入职的公司解释,由于她在济宁的养老保险关系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因此不能申请办理新参保登记。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核查到参保人员在其他区域存在按灵活就业人员正常参保状态的,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属于本省的,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状态变更为中断(暂停)缴费状态并主动告知参保人员相关情况。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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