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看这个新闻多了,就会比较郁闷嘛,我就翻了一下史书,发现这种跨境拐卖的事,历史上竟然也有,不过,看处置,也是相当果断吓人,反正这些坏人在任何时代都不会有好下场。
1月10号凌晨,被拐卖的演员王星乘飞机回国,总算是有惊无险。不过,那个地方依然还有许多人在等待解救,希望他们也能平安回国。
看这个新闻多了,就会比较郁闷嘛,我就翻了一下史书,发现这种跨境拐卖的事,历史上竟然也有,不过,看处置,也是相当果断吓人,反正这些坏人在任何时代都不会有好下场。
因为制度原因吧,古代一些朝代这种事并不违法,甚至还设有专门负责的人。像周代有个叫质人的官。《周礼》里,说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车辇、珍异等”,把人和货物放一起买卖,成交了就开凭证。要说“拐卖”这个词,在古代典籍里出现得真还比较晚。
从秦汉到元明这一大段时间,古代律条把用欺骗、暴力等手段买卖人口的人叫“略人”“略卖人”。
唐朝的“人牙子”“牙婆”,也是专门干这个生意的。人口交易在明清时期相当猖獗,特别是苏杭、广州一带,受害最多的,是女子和孩子。
从史料看,唐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跨境人口买卖,被拐卖的主体多为非洲人和朝鲜人,像唐代人说的“昆仑奴”宋代人说的“黑小厮”都是非洲人。
有首唐诗里,就有“螺鬓长卷不裹头,自爱肌肤黑如漆”的句子,说的就是昆仑奴;还有像高丽姬、新罗婢、菩萨蛮、百济女等,都指是被拐卖来的外国人。
《续资治通鉴》里,就有“京师达官贵人,必得高丽女”的记载;明代一本书里,也有“北人女使,必得高丽女孩童;家僮,必得黑厮”的句子,可见当时跨境人口买卖有多厉害。
当然,中国人也会被贩卖到外国,元代就有不少中国人被卖到海外,叫“过海”。据史料记载,当时有不少人被卖到波斯湾和南亚等地;清朝后期,中国人俨然成了国际人口市场上的常货,被卖到海外的中国男人被称作“猪”,女子叫“猪花”,他们的下场自然也相当可怜。
我查了下各朝代对这个贩卖人口的处罚,大部分朝代都相当严厉。比如汉代就有专门针对人贩子的律条,大致是说,无论是否出卖,都处以“磔刑”,就连不知情收买或转卖的人,也要“黥为城旦春”,毁容之后服苦投。
南北朝那会这种事也是相当多,因为当时比较乱嘛,但还是不少政权在禁止这个事,基本上抓住就处死。
有本书里写了个清嘉庆年间一个叫张良璧的人贩子,被抓的时候已经70多岁了,也依然被朝廷处以凌迟之刑,相当解恨!也可见历代朝廷对这种事都是相当痛恨的。
不管是啥时候吧,贩卖人口这种事都是丧尽天良,天人共愤的,看不少视频里,不少人被用各种手段骗出去强制做诈骗什么的,也真是穷凶极恶了。真希望有一天能荡平这些罪恶,还人间清明安宁。
来源:张三说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