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说结论:淄博打架案,“正当防卫”不成立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31 22:45 1

摘要:人啊,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大家还记得前几天央视报道的那个淄博女老板被人暴打后还手,被定性为互殴的那个案件吗?今天我想讲一讲不同的观点,大家先不要着急喷啊,你们听我讲完,觉得没有道理再喷也不迟。

人啊,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大家还记得前几天央视报道的那个淄博女老板被人暴打后还手,被定性为互殴的那个案件吗?今天我想讲一讲不同的观点,大家先不要着急喷啊,你们听我讲完,觉得没有道理再喷也不迟。

咱们先来大概的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啊。(如果想看画面,可以看我发布的视频)你看完是什么感觉?觉得这个女老板被定性为互殴,她冤不冤?我在这先说说我的结论,这个女老板和那个醉酒男啊,她就是互殴,并不是央视报道的所谓被暴打之后的还击或者正当防卫。来让我一步步跟大家讲一讲。这个首先央视报道的是这名醉酒男是三次挥拳将女子打倒在桌下以后,女子再还击的。但是真实情况是什么呢?咱们再来看一遍这个监控,

看啊,这名男子他一开始只是推了这名女老板一下,但是由于这名男子对于女老板来说,性别上,天然的身体优势,并且他是醉酒状态,力度确实大,但这也没到暴打的程度吧,顶多算是大力推搡。但是注意看,在男子第1次推了这名女老板以后,女老板立马就已经下意识的要拿桌子的酒瓶还击了,这时男子又推了一下女老板,然后女老板就已经拿起酒瓶开始还击了,只是她在还击的过程中,因为男子的第三下推的动作,导致酒瓶偏离方向,没有正中男子头面部,否则造成的后果将更严重。

正是因为女老板拿酒瓶还击的行为导致了事态的升级,再注意看女老板在倒地后又拿一个东西打砸男子头部。一直到这,说实话,我没看出男子有太过激殴打的行为,他只是推的力度有点大,也没有见到媒体报道中所谓的“拳头”,“暴打”,还说是三次挥拳。你告我在女老板还击前男子哪有暴打这一说,哪怕是还击之后,这男子只是把女老板压在地面,也没看出有暴打的动作。正是因为媒体的标题党的行为给人们先入为主的就认为这位女老板是在男子暴打之后还击,那她当然没有错,当然应当认定,正当防卫。但是这个真的是事实吗?如果男子真的暴打这女老板的话,女老板会连个轻微伤都没有吗? look my eyes. Tell me why. Why baby why?从前到后你有看到这个男子有暴打的行为吗?这个时候,你可能会说,这是媒体没有把完整的监控放出来,你放心,这次宣传的就是正当防卫,但凡那个男子有一点行为,媒体都不会放过的,因为他们就是要证明男子暴打了女老板,然后引发的反击,但是我们从前到后没看到男子暴打的动作,我觉得这个视频有标题党的嫌疑,哪怕你是央视,也难以让我信服。现在会发现,我们很多人就是被舆论裹挟了,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不一定央视的观点就肯定是对的,权威的。

咱们再从法律层面来解读一下这件事。咱们国家在2007年公安部就出台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咱们看看它里面是怎么规定的。这个文件的第1条就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这个解释说的也很明确,治安案件可以适用正当防卫。那咱们看看这起案件它是否适用?首先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不法侵害,那这个女老板当时属不属于这种情况呢,属于。比如那名醉酒男他摔酒瓶和推搡女老板等等酒后挑衅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那咱们接着看:女老板的行为是不是为了免受上述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我问你个问题:女老板在醉酒男推他之后他就拿酒瓶子朝这个男子头上扔过去,他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制止犯罪,还是为了报复对方。给你5秒钟,你告诉我答案。显然是为了报复。如果是为了制止犯罪,那他打一个报警电话完全就可以解决。当时对方对他并没有很过激的行为。是男子推了她一下,但如果女老板不拿酒瓶的话,事态升级的可能性并不大。他完全有更好的处理这个事情的办法,而不是反击。他使用凶器进行反击的行为,明显带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对方,而不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而且她的这种行为也制止不了违法行为,只会升级事态和后果。最终造成这名男子轻微伤的结果。

那什么样情况下的还击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呢?只有那种你是为了制止他的不法侵害的情况下,进行的还击,才可以认定。在这里大家要区分这个还击还是反击,还击是为了制止对方的行为,而且是不超出必要的限度。反击说的是攻击的先后,只要对方先攻击我之后,我就可以攻击他,而且没有限度。只有还击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反击就是典型的互殴。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对方打你,咱们要保持克制退让,保持距离,然后报警。但他不收手还一直追打你,那这种情况下咱们还击是为了让他的不法侵害行为停止。在这种情况下的还击才能够被认定是正当防卫,所以说在现实的执法实践中想认定正当防卫很难,因为他要考虑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因素,而且现实中很多时候没有监控,在只有双方口供的情况下,更是难以认定。如果将正当防卫肆意的扩大化解释,将导致好多真正的侵害行为无法认定。我再举个例子,如果以后出现互殴行为,在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之后,对方是不是就可以肆意的殴打你,并美其名曰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失去了正当防卫,他本来的意义了。他本意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最后却成为纵容不法侵害的帮凶。你希望看到哪种结果的发生?毕竟治安案件它的危害后果比较轻微,咱们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不是以暴制暴。事实上矛盾的双方,只要有一方能够比较克制,就可以避免事态的升级,这才更符合公众的利益,否则可能一起普通治安案件就会升级为刑事犯罪,甚至发展成人命案,难道只要对方先动手,我就可以恣意妄为,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甚至杀死对方?我觉得这个并不是我们大家希望看到的局面,这也不是立法者推出正当防卫的初衷。所以说大家要放弃那种想法,并不是说只要对方先动手,你就可以还击,然后统一用正当防卫来辩驳。

其实呢正确的做法是对方动手之后咱们要克制,保持距离,然后报警,交给警察叔叔来处理对方的违法行为,但你要是以暴制暴,升级事态,也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的处理方式,才能让双方冷静,不作出过激的行为。

我也支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说法。这个男子的行为也确实可恶,也是违法的。但是这个应该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来处理他寻衅滋事的行为,而女老板用私力来报复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当地公安对她互殴行为的认定没有问题。这个事情的定性,我站当地公安还有当地的两级法院。

对于再审的结果,如果大家认为我讲的有道理,还想听听我的分析,这条视频点赞过1000,我会再出一期视频来给大家详细讲解,而且我提醒下大家,它对这个结果推翻的理由,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种,但判决的结果和媒体的解读,进一步误导了公众,也会让基层公安以后的执法举步维艰。同时我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当地公安对这个事情的认定。真的公安工作不易,咱们中国能有今天治安安全的大环境,公安的努力大家应该是有目共睹的,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他们!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评论区咱们一起讨论。

来源:小金案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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